什么是信用债券,在中国有吗?

宇文海龙 2019-12-21 20:43:00

推荐回答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管理信用评级行业的主体,针对信用等级设置制订了金融业标准,主要分为长期信用级别,还制订了担保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具体标准和含义在人行的网站上有。
齐春影2019-12-21 21:02:3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穆迪、标普、惠誉对中国给出的评级分别为AI/稳定/P-1、AA-、AA-下次你要描述准确。
    龚巨发2019-12-21 21:20:48
  • 这个信用评级和违约率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有这个信用评级证明企业在信用及合同履行情况有较好的执行记录,但是并不能保证不出现违约的情况,所以合作前要确认好合作条款的各项内容,白纸黑字写下了才是硬道理。个人观点,~。
    齐春燕2019-12-21 21:07:23
  •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管理信用评级行业的主体,针对信用等级设置制订了金融业标准,主要分为长期信用级别。债券信用评级是以企业或经济主体发行的有价债券为对象进行的信用评级。债券信用评级大多是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所发行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标示其信用程度的等级。这种信用评级,是为投资者购买债券和证券市场债券的流通转让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国家财政发行的国库券和国家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由于有政府的保证,因此不参加债券信用评级。地方政府或非国家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某些有价证券,则有必要进行评级。我国债券信用级别的评定方法是:首先,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其次,将发债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各指标对照得出实际分;最后,根据实际分的高低,确定信用级别。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指标的权重是固定的,显示不出不同类型债券在不同时期评级的相对重要性。
    梅金荣2019-12-21 20:57:55

相关问答

次级债券,计入银行附属资本。由于资本金融资渠道的限制,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特别是在目前股市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对商业银行开放次级债券市场对于缓解中国商业银行资本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意义重大。但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次级债券除可助银行业提高资本充足率之外,还具有明显的市场约束功能。市场约束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新资本框架的三大支柱之一,主要是指存款人、债权人、银行股东和银行的交易对手等利益相关者会随时关注其利益所在银行的经营情况,并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采取一定的措施,影响与该银行有关的利率和资产价格,从而通过金融市场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我们知道,次级债券在银行破产清算时,其获得偿付的顺序是相当靠后的,仅排在银行的权益之前,风险非常大;而作为债券,其持有人只能获得发行条件载明的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虽然其利息可能高于同等发行条件的高级债券,但毕竟是相对固定的。也就是说,次级债券持有人不可能分享银行的超额收益,但却承担了较大的违约风险。次级债券的特性决定了其持有人会成为相对坚定的“银行看护者”,密切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通过市场机制对银行经营形成制约。一、次级债券能够通过一级市场激励银行控制风险。次级债券的发行定价是直接与银行的风险相联系的,如果债券市场的投资者认为银行处于高风险状态,其要求的次级债券发行的风险补偿也会提高,发行条件也要苛刻,银行必须为次级债券支付更高的利息才能保证对投资者有足够的吸引力,这对银行的总体负债成本是不利的。二、次级债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客观上对银行起到一种约束作用。次级债券持有人在该债券存续期间,都有最强烈的动机随时监督该银行的风险状况,一旦其持有人认为银行风险超过他们可接受的程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售所持债券,该次级债券在市场上表现就很差,就会造成银行声誉的损失,使得该银行以后在市场中难于被投资者认同。这在客观上对银行也起到了一种约束作用。可见,在当前商业银行监管亟待加强的形势下,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将形成对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有力补充。但由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规范;债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发行量和交易量都没有形成规模;此外,国有独资银行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银行的管理者业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这些方面都有可能削弱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
是为投资者购买债券和证券市场债券的流通转让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国家财政发行的国库券和国家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由于有政府的保证,因此不参加债券信用评级。地方政府或非国家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某些有价证券,则有必要进行评级。进行债券信用评级最主要原因是方便投资者进行债券投资决策。投资者购买债券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如果发行者到期不能偿还本息,投资者就会蒙受损失,这种风险称为信用风险。债券的信用风险因发行后偿还能力不同而有所差异,对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来说,事先了解债券的信用等级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受到时间、知识和信息的限制,无法对众多债券进行分析和选择,因此需要专业机构对准备发行的债券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客观、公正和权威的评定,也就是进行债券信用评级,以方便投资者决策。债券信用评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减少信誉高的发行人的筹资成本。一般债券信用评级来说,资信等级越高的债券,越容易得到投资者的信任,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出售;而资信等级低的债券,风险较大,只能以较高的利率发行。等级标准1、A级债券,是最高级别的债券,其特点是:①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性最大;②它们受经济形势影响的程度较小;③它们的收益水平较低,筹资成本也低。对于A级债券来说,利率的变化比经济状况的变化更为重要。因此,一般人们把A级债券称为信誉良好的“金边债券”,对特别注重利息收入的投资者或保值者是较好的选择。2、B级债券,对那些熟练的证券投资者来说特别有吸引力,因为这些投资者不情愿只购买收益较低的A级债券,而甘愿冒一定风险购买收益较高的B级债券。B级债券的特点是:①债券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利息收益会受到经济中不稳定因素的影响;②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这类债券的价值影响很大;③投资者冒一定风险,但收益水平较高,筹资成本与费用也较高。因此,对B级债券的投资,投资者必须具有选择与管理证券的良好能力。对愿意承担一定风险,又想取得较高收益的投资者,投资B级债券是较好的选择。3、C级和D级,是投机性或赌博性的债券。从正常投资角度来看,没有多大的经济意义但对于敢于承担风险,试图从差价变动中取得巨大收益的投资者,C级和D级债券也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投资对象。编辑本段内容由于债券筹资的筹资数额巨大,所以对发行单位的资信评级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评级的主要内容包括:1、分析债券发行单位的偿债能力;2、考察发行单位能否按期付息;3、评价发行单位的费用;4、考察投资人承担的风险程度。
这一与国际接轨、被视为中国版“市政专项债”的亮相,能否保障地方政府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遏制政府债务过快增长势头作用几何?释放出怎样的完善地方债管理方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和权威专家,解读改革背后的重要信号。开“正门”规范土地储备融资省级政府成发债主体在发行地方债取代银行贷款成为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融资主渠道的背景下,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亮相,意味着昔日“凭地借贷”的老路行不通了。根据办法,省级政府及计划单列市将作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唯一发行主体掌握发债“总闸门”。市县级政府确需发债的,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同时,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天风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说,此次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并对应项目,是地方债管理的一大创新,类似美国市政债中的收益债券。过去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界限不很清晰,如今管理更规范,实现了与国际接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与依法推进土地储备融资模式改革相结合,在发行额度和期限、发行对象、项目管理、收益回报等方面“量身打造”,形成总量可控、动态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以开“正门”合法规范方式保障土地储备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既促进土地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又支持地方稳增长、补短板。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中方主任楼建波说,以前政府储备土地,很多是委托开发企业向银行贷款,受外界影响较多。现在按需发债从制度上创新,有助于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土地及时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长期健康发展。堵“歪门”遏制变相举债债券发行对应项目实施与原先地方政府笼统发行专项债券不同,此次发行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必须对应项目实施,并要求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这一要求真正体现了专项债券的本质,即以项目收益来偿还债务本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说,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受益对应的制度,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专项债务风险,如不同地块、不同区域项目的融资风险与债券发行利率等均有所差异,这就要求投资者认真评估每个项目风险,不盲目追求绝对收益率。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开“正门”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将用于偿还专项债务的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从机制上堵住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冒用土地储备名义以储备土地进行抵押担保融资的“后门”“歪门”,防范违法违规举债或变相举债、挪用土地储备资金等行为发生。过去地方卖地增长的老路助长了隐性债务风险。孙彬彬说,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意味着除此以外的所有举债借贷方式基本都不允许,对于更好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积极作用。债务监管再升级精细化管理专项债从以前笼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到此次首尝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标志着我国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步伐在加快。2019年国务院发布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2019年新预算法的实施,奠定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近年来财政部门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管理日趋精细化。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在已有制度框架上又一次精细化的管理优化。郑春荣说,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既显示了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上的连贯性、一致性,又体现了财政部门对管理地方债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深入。2019年,我国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7174.6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38568.62亿元,占比超过80%。记者了解到,针对土地储备发行专项债券,意味着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改革迈出一大步。按照计划,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推进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专家表示,此次办法显示,我国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进一步升级。如关于储备土地的担保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储备土地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此外,办法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监管中引入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两部门协调配合使得政府对融资项目的监管更加专业,确保土地储备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利国利民的事情,就应该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