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关于非营利民间组织商会

梅运先 2019-12-21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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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核算会费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设置“会费收入”科目,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如果存在多种会费,可以按照会费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向会员收取会费,在满足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会费收入,应当贷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净资产,借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或借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齐新林2019-12-21 23: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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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管爱民2019-12-21 22:02:18
  • 商会会计参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科目设置:1、现金本科目核算本单位的库存现金;2、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本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本科目按照金融机构设置明细;3、其他货币资金本科目核算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本科目按照金融机构设置明细;4、短期投资本科目核算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本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权投资等,本科目按照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本科目核算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本科目按照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6、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本科目按照往来单位设置明细;7、应收账款本科目核算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要业务活动,应当向会员、购买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等收取的,但尚未实际收到的款项,本科目按照往来单位设置明细;8、其他应收款本科目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职工借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等,本科目区分单位与个人欠款,并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三级明细;9、坏账准备本科目核算单位计提的坏账准备,本科目按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设置明细;10、预付账款本科目核算预付个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本科目按照往来单位设置明细;11、存货本科目核算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者日常管理过程中好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包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本科目按照材料类别设置明细,并设置备查账;12、存货跌价准备本科目核算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本科目按照材料类别设置明细,并设置备查账;13、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等,本科目按照秘书处、金融与投资工作委员会、资源与利用工作委员会、科技与产业工作委员会、人才与智力工作委员会、华商与外商工作委员会设置部门账,本科目按照费用类型设置明细账;48、其他费用本科目核算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本科目按照秘书处、金融与投资工作委员会、资源与利用工作委员会、科技与产业工作委员会、人才与智力工作委员会、华商与外商工作委员会设置部门账,本科目按照费用类型设置明细账。
    龚家顺2019-12-21 21:38:07
  • 商会的会计记账适用《民间非营利性质组织财务制度》。如果有一定会计基础知识,推荐学好《民间非营利性质组织财务制度》。就能圆满完成商会会计工作。
    龚山珍2019-12-21 21:21:50
  • 如果该商会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应该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专项基金是收取的会员费吧。
    齐新春2019-12-21 21:08:35

相关问答

中国的社会组织如下:1、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九三学社创始人或积极参加五四运动,或深受五四运动影响。2、中华全国总工会,简称“全总”,是全国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成立于1925年5月1日。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技术文化素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成立于1922年5月。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全国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5、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成立于1983年11月。中国残联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扩展资料:社会组织是公共关系的主体,它是公共关系的三大构成要素公共关系学所称的“社会组织”是狭义的。它是人们为了有效地达到特定目标按照一定的宗旨、制度、系统建立起来的共同活动集体。它有清楚的界限、明确的目标,内部实行明确的分工并确立了旨在协调成员活动的正式关系结构,比如,政党、政府、企业、商店、工厂、公司、学校、医院等。正式组织中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由正式的规章制度作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如军队、政府机关;而非正式组织中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则无这种规定,比较自由、松散,如业余活动团体。按照组织的功能和目标,可分为生产组织、政治组织和整合组织,这是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的分类法。按照组织目标和获利者的类型,美国社会学家P.M.布劳等人将社会组织分为互利组织,如工会;私有者的赢利组织,如商业组织;服务组织,如医;公益组织,如政府机构。中国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这一概念的界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企业,更不是经济组织,不具有企业特性和特点的社会服务组织,它具有民间性、社会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性,其行为特征是体现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公益性为宗旨、追求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目标。根据上述对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界定,可以看出,它们既有相同点,但也有不同点。相同点就是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是利用非国有资产组建成立并运作,体现了“民间”的特点。但是,它们在组织性质、组织特征、组织功能、组织权益、组织政策等五个方面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一、组织性质不同民营经济组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调节,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调节的,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述两个不同的法规体系一经登记,就决定了组织性质的不同,民营经济组织是营利性组织,它的属性为社会经济组织范畴;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是企业,是非营利性组织,它的属性为社会公益组织范畴。二、组织特征不同民营经济组织,是从事商品或劳务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这是民营经济组织的职业特征,它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它的行为价值取向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来实现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目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特征,其宗旨主要是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公益职能,促进公共社会事业的进步与发展。三、组织功能不同民营经济组织,由于其职业特征决定了它所从事的活动具有营利性和商品性,其功能反映在行为上的为卖而买,为交换而生产,为社会消费而组织生产和经营。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其非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本质特征,决定了组织角色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其功能体现在行为上是社会公共产品的创造者、提供者、服务者,不断满足社会服务对象对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同时,通过社会中介、咨询服务,建立诚信评估体系等社会公共平台,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四、组织的所有者权益不同民营经济组织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各自的组织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它们对组织的所有者权益的不同。民营经济组织的投资者,对投出的资产享有财产权、支配权,在商品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盈利,具有资本的所有权,可以用来分配。同时,经营者可以按照资本权力人的意愿,对其经济组织可以出售、转让和赎买,其解体时也可以根据资财提供者或资财的权益人,对剩余资产按比例分配。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民间非营利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源提供者,一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资源提供者即丧失了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产权、支配权,其财产的使用只能通过该单位的决策机构集体决定,并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服务时所产生的盈余资产,没有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更不可以用于成员的分配。终止时,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始资产的提供者及其成员不能分享剩余资产,经清算后剩余资产必须继续用于公益事业。对于《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出资人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可以取得合理回报,是有条件的,同时又有限制的。首先出资人必须提出并在办学章程中明确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其次民办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有办学结余,才能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取得回报。这些规定,虽然明确了资源提供者在出资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后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但仅限于民办教育机构个案,并不具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征的普遍性。五、组织所享受的国家政策不同由于民营经济组织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组织性质、组织特征、组织功能等存在着区别,因而国家在相关政策上对这两类组织有着明显的区别。民营经济组织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投资者自身的积累和商品运作的收益,它既不能接受政府的资助和社会的捐赠,也不能承接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后政府转移的职能,更不能享有国家对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组织的税收政策的优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的,它不仅可以是热心于公益事业者的出资,也可以接受政府的资金资助、公益项目支持、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更可以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国外资金的捐赠和赞助,同时还能享有国家对其事业的发展所给与的鼓励和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民办的养老机构、民办的教育机构、民办的文化体育机构以及民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等,不仅能接受政府的资金资助、公益项目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各界以及国外资金的捐赠和赞助,还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免营业税、所得税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非政府组织”,在现实当中还演绎出接近50种不同称谓,如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独立部门、慈善部门、志愿者部门、免税部门、草根组织等等。我国根据特定目的形成的习惯代称是“民间组织”。虽然表称不一却实质类似或者相同。即,都是指那些独立于政府系统和市场系统之外的一类组织。这类组织的基本特点:第一是它们不代表政府或国家的立场,而是来自民间的诉求,即非政府性;第二是它们把提供公益和公共服务当作主要目标,而不以获取利润当作追求,即非营利性;第三是它们拥有自己的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和独立的经济来源,无论在政治上、管理上,还是在财政上,都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政府,即独立性;第四是它们的成员参加组织完全出自自愿而不是迫于无奈,即自愿性;此外,它们还有非政党性和非宗教性的特征,即它不以取得政权为主要目标,也不从事传教活动,因而政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不属于非政府组织的范围.非营利组织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像作家协会等。非政府组织是政府不承认的组织,最好的辨认方法是一个是经济术语,一个是政治术语。扩展资料:非政府组织是英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的意译,英文缩写NGO。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在各种场合越来越多地提及非政府组织,把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看作在公共管理领域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兴组织形式。2019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草案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一次性临时活动的申请登记许可程序,还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学术、环保等等。它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同时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重要特征。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