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的恒泰证券为什么交易不了啊?

龚小昌 2019-12-21 20:16:00

推荐回答

你看一下是不是你买的是什么指数的股票,有可能你没有交易权限,所以交易不了。
黄益旺2019-12-21 21:19:3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打电话给客服咨询一下吧。
    粱俊薇2019-12-21 23:55:35
  • 不知道,没有用过恒泰证券的软件。
    黄睿斌2019-12-21 20:56:21
  • 重启,退出重新登录一下。
    章西林2019-12-21 20:39:08
  • 可能系统的问题吧
    黄盱宁2019-12-21 20:21:40

相关问答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其中负债总额表示企业的全部负债,不仅包括长期负债,而且包括流动负债。这是因为,就一笔流动负债而言,企业要在短期内偿还。但在企业长期的经营活动中,流动负债总是被长期占用的。比如,一项应付款短期内要偿还,但由于经营的需要,企业总是要长期地保持一定数量的应付账款,这部分应付账款的成为企业长期资本来源的一部分。因此,将流动负债包括在负债总额内,用于计算资产负债率是合理的。公式中的资产总额指企业的全部资产总额,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负债水平及风险程度的重要标志。资产负债率越低,说明以负债取得的资产越少,企业运用外部资金的能力较差;资产负债越高,说明企业通过借债筹资的资产越多,风险越大。因此,资产负债率应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为佳。在实践中,难以简单地用资产负债率的高低来判断负债状况的优劣。因为资产负债率过高则表明企业财务风险太大,而过低又表明企业对财务杠杆利用不够。企业究竟应该确定怎样的一个负债比率,取决于企业经理人对企业自收益的预测状况,以及对未来财务风险的承受能力,将两者权衡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一般认为,资产负债率的适宜水平在40%~60%。但处于不同行业、地区的企业对债务的处理都是有差别的。经营风险比较高的企业,为减少财务风险通常选择比较低的资产负债率,例如许多高科技的企业负债率都比较低;经营风险低的企业,为增加股东收益通常选择比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例如供水、供电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都比较高。我国交通、运输、电力等基础行业对债务的态度除了行业差别之外,不同国家或地区也有差别。英国和美国的资产负债率很少超过50%,而亚洲和欧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要明显高于50%,有的成功企业甚至达到70%。各利益主体不同的利益驱动而从不同的角度评论资产负债比率:1)从债权人的角度看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因为该比率低,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与企业资本总额相比,所占比例低,企业不能偿付的可能性小,企业的风险主要由股东承担,这对债权人来讲,是十分有利的。反之,资产负债率高,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与企业资本总额相比,所占比例高,企业不能偿债的可能性大,企业风险主要由债权人承担,这对债权人来讲是十分不利的。2)对企业所有者来说负债比率高,有以下好处:一是当总资产报酬率高于负债利率时,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可以提高股东的实际报酬率;二是可用较少的资本取得企业控制权,且将企业的一部分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对于企业来说还可获得资金成本低的好处;但债务同时也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因为债务的成本是固定的。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遭受意外打击而出现经营风险时,由于收益大幅度滑坡,大款利息还需照常支付,损失必然由所有者负担,由此增加了投资风险。对此,投资方往往用预期资产报酬率与借款利率进行比较判断,若前者大于后者时,表明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将获得双重利益,即在获得正常利润的同时,还能获得资产报酬率高于借款利率的差额,这时,资产负债比率越大越好;若前者小于后者时,则表明借入资本利息的一部分要用所有者投入资产而获得的利润数额来弥补,此时,投资者希望资产负债比率越小越好。3)从企业经营者角度来看负债比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对企业前景的信心和对风险所持的态度。如果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前景充满信心,且经营风格较为激进,认为企业未来的总资产报酬率将高于负债利率,则应保持适当高的负债比率,这样企业可有足够的资金来扩展业务,把握更多的投资机会,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反之,经营者认为企业前景不容乐观,或者经营风格较为保守,那么必然倾向于尽量使用自有资本,避免因负债比率控制在适度水平上。由于债务成本可税前扣除和财务杠杆的收益功能,任何企业均不可避免地要利用债务;但负债超出某个程度时,则不能为债权人所接受,企业的后续贷款难以为继。随着负债的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不断加大,进而危及权益资本的安全和收益的稳定,也会动摇投资者对经营者的信任。因此,经营者利用债务时,既要考虑其收益性,又要考虑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审视度势,作出最优决策''在对资产负债率进行分析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实务中,对资产负债率指标的计算公式存在争议。有的观点认为,流动负债不应包括在计算公式内。理由是:流动负债不是长期资金来源,应予排除;如果不排除,就不能恰当的反映企业债务状况。这是因为:①流动负债是企业外部资金来源的一部分。例如,就某一项应付账款来说,虽属于流动负债,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但因业务的需要,应付账款作为一个整体,已变成外部资金来源总额的一部分,在企业内部永久存在。②从持续经营的角度看,长期负债是在转化为流动负债后偿还的。与其对应的是,长期资产如果用于还债,也要先转化为流动负债的转化及长期资产向流动资产的转化,说明在计算资产负债率指标时,不能把流动负债排除在外。2)债权人、投资者及经营者对资产负债率指标的态度各不相同。如何维护各方的利益呢?关键是在充分利用负债经营好处的同时,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内。那么多大才算合理呢?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是不一样的。分析时,应结合国家总体经济状况、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所处竞争环境等具体条件进行比较、判断。3)本质上,资产负债率指标是确定企业在破产这一最坏情形出现时,从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相互关系来分析企业负债的偿还能力及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程度。即企业破产时,债权人能到到多大程度的保护。但这个指标达到或超过100%时,声明企业已资不抵债。但是,财务报表分析时把企业作为一个持续经营的单位,不是建立在破产清算基础上的。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是不能靠出售长期资产还债的。因此还应关注这个指标的主要用途之一就是揭示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程度。
在拜读过 宋 先生的《货币战争》后,不经觉得这是一本惊世骇俗的小说,但如果作为学术著作来来,那么宋 先生的论述漏洞百出。因此我希望以此文作为对 宋 先生货币战争的批判。我的观点可以概括为:1.金本位不应该也不可能被复辟,信用货币将会继续存在;2.但信用货币的发展必须在严格限制下进行。在展开论述之前,我希望现澄清一点: 宋 先生所说的国际银行家家族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我以下的分析。原因很简单:1.国际银行家家族既然神秘,其存在的准确性不可以随意肯定;2.即便其存在,由于国际银行家的控制力无论在金本位,还是信用本位的货币制度基础上都足以破坏整个金融秩序,因此我们可将其影响设为一个常量,在此基础上分析金本位与信用本位的差别。一.我的第一个观点是:黄金两方面迅速扩张,随之而来的是信用无节制膨胀,并且整个金融市场中不同风险偏好类型的参与者被日益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通过商业银行体系和房地产市场与实体经济实现互联,再以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绑定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这种紧密的关系网也成就了利益与风险的传导机制,市场繁荣期,个参与者通过这套机制分享高额回报,而如今则共同承担巨额损失,可见损失和利益均不产生于这层关系网,而是来自其源头——信用的扩张!但是需要着重说明的是,这种信用扩张并非产自信用制度本身,而是来自信用制度的使用者。说的更明确一点:网络金融泡沫的破裂和“911事件”的爆发式美国经济濒于衰退,信用制度在此时显示了其强大的威力,美国人将信用货币与实体经济的结合点设立在房地产业,并由此将强劲的的需求扩散到其他行业,不可否认,房地产业强大的辐射能力很快将美国经济带上快车道。截至此时,信用制度都还在发挥积极作用,但当人们开始进一步追逐货币利益的时侯也开始扭曲信用制度。顾名思义,信用制度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这就需要对信用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并确立一个合理的衡量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主体是不具有信用的,这些标准构成了信用经济的一部分边界,一旦越过信用经济将会逐步丧失其根基,当美国投行们把金融巨人的一般身体都已除了信用边界,那么这已经不再是信用经济所统辖的范畴了,其爆发危机是必然的,因为至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那些不具备信用的市场主体可以很好地履行还款义务!信用制度是否会将经济自发的推出信用边界呢?我的答案是,现行信用制度会,但完善的信用制度不会。这需要再来仔细看看到底是何种因素导致投行们舍身踏出信用边界的呢?资产通货膨胀。没错,房价的持续上涨,而且无下降趋势,造就了本无信用的人具备的很高的信用,而在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地方,通货膨胀不可避免,这与信用制度并无直接联系,之所以信用制度与通货膨胀联袂为我们送上了这一场百年不遇的大危机,那是因为信用制度的另一侧边界被通货膨胀所掩盖了,人们本就不清晰这另一侧边界的具体位置,再加上资产通货膨胀的猛烈冲洗,无论当政者还是银行家都忘记了这条边界的存在,慢慢的通货膨胀也彻底腐蚀掉了信用制度的这一侧边界!在前面我曾谈论到通货膨胀的好处,而此处正好补充了通货膨胀的危害!那么通货膨胀的这种危害真的出金本位之外无其他方法可以消除吗?答案是否定的!如前所述,信用制度的边界不是由通货膨胀决定的,而是制度内在决定的,通货膨胀只是混淆了边界,要想遏制通货膨胀的信用边界的蚕食,就必须以政治权力和法律等最坚固的“材料”来修筑这条边界,即在建立金融制度时,必须分清实体经济与金融的主次关系,并以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和财富的真实积累为原则,实际做法我在第一部分结束也就是我在第一部分论述结尾处所陈述的那两点!三.在即将结束本文之时,我想在对之前的论述做一个总结,由于金本位是信用本位的一种特殊形式,而且具备期一般形式所不具有的更强的约束条件,所以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经济的发展同时稳定了物价,但其限制条件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严重的约束线,所以不再适用,而现行的一般形式的信用本位可以解决金本位对经济的制约作用,但如果不能以法律获国家权力的形式明确其内在要求所构筑的信用边界,那么通货膨胀将持续地、猛烈地蚕食这一系列边界,并最终摧毁经济发展成果。因此我们既不能回到落后的金本位,也不能奔向无疑延续的超信用本位,我们所需要的应该是一种被严格限制的信用本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可以充分利用信用增广和通货膨胀所带来的种种好处,促进经济发展和实际财富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