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吗?

黄珠务 2020-02-07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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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
赵飞跃2020-02-07 1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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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喲
    bianchouduo2020-12-10 13:09:57
  • 应该是具有保险利益的呢,具体情况可以去查看保险法呢
    aolehui2020-12-10 13:09:57
  • 是的,对被保险人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呢。
    bahuntao2020-12-10 13: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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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此可知,虽然劳动法规允许做6休1,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周六上班的200%的加班工资。2.《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可知,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将综合保险费由劳动者全部承担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3.同样,用人单位将自己应当缴纳的37%的三金保险缴费转嫁给劳动者缴纳,属于变相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此可知,只要试用期限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就直接签订3年,是合法的。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知,公司的做法就是规避支付员工周六的加班工资,肯定违法。你们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得到法律支持,并与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由他们依法处理。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1、人寿保险人寿,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寿命,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保险公司一般将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的定义是在人们没有预料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形下,突然发生的外来因素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明显、严重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成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优势是保费低保障高,投保方便,不需进行体检,因而购买此款保险的人也较多。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或损失可以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它可以分成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扩展资料人身保险特点长期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险期限长。个别人身保险险种期限较短,有几天,甚至几分钟的,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和高空滑车保险,则另当别论。投保人身保险的人不愿将保险期限定得过短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另一个原因是,人身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参考资料-人身保险。

1、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法律依据

1、《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没有客观的价值标准一、风险性不同:财产险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信用行为均可作为财产保险承保的风险和保险责任;在人身保险中,风险事故是与人的寿命和身体有关的“生、老、病、死、残”。二、风险概率不同:财产险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人身险发生的概率则较为稳定。三、保险标的不同:财产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四、保险利益特殊性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物之间,保险利益有量的规定性,且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至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都存在,而人身保险则是人与人之间;保险利益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外,一般没有量的限定,仅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之时存在即可五、保险金额确定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具有客观依据,而人身保险因人的生命无价,所以一般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确定。六、保险期限不同:财产险一般保险期限较短,而人身保险则保险期限较长七、赔偿标准不同:财产险合同适用补偿性原则,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追偿的问题,而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八、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储蓄性,而财产保险合同没有。扩展资料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不问损失与否与多少。为此,人身保险通常均为定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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