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了解工银安盛人寿的御享人生终身重疾

樊敬峰 2020-01-21 1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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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

8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80种重疾保障分4组,每组疾病每次给付基本保额,最高50万,不同组的重疾最多给付3次,累计150万元。

30种轻症疾病保险金:30种轻症保障分4组,每组每次给付20%*重疾基本保额,不同组的轻症最多给付3次,累计60%*重疾基本保额。

(注意:重疾和轻症每组疾病赔付时间有限制,第一组重疾赔付完必须间隔180天才可以赔付第二组重疾,轻症同理)

轻症、重疾豁免保险费:90天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不幸确诊罹患约定的轻症或重疾,在获得首次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可免交剩余交费期的续期保险费,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注意:若被保险人同时患了重疾和轻症,则仅赔付重疾保额,不赔付轻症保额;若已经给付首次重疾保额,则轻症保险合同结束,不再承担轻症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不幸身故,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未满18周岁不幸身故,返还已交保险费。

(注意:若已经给付首次重疾保额,则不再承担身故保险责任)

齐春玲2020-01-21 2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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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从产品责任和保费看这款产品整体性价比较高,且对应公司也是大有来头,客户如果对多次赔付重疾感兴趣或者打算给小孩配置重疾,不妨考虑这款产品。
    binalai2020-01-28 23:00:23
  • 小宝宝将获得如下保障

    1.轻症保险金

    30种轻症,分为4组,不同组别可赔付3次,单次赔付10

    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首次确诊为轻症,豁免后期应交保费

    2.重疾保险金

    80种重疾,分为4组,不同组别可赔付3次,单次赔付50万,

    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首次确诊为重疾,豁免后期应交保费,轻症赔付、身故赔付保险责任终止

    3.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赔付所交保费;18周岁后,赔付50万,合同终止

     

    经过最后的抉择,结合家庭预估保费,王女士给孩子选择了20年缴费,每年缴纳3950元,孩子就可以获得以上保障内容。

    当然,不同的家庭情况,不同的保费预估,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期间,让孩子获得相对较为充足的保额保障。

     

    baisongmin2020-01-28 23:00:23
  • 产品优缺点

    优点:

    1、等待期只有90天,相对其他重疾180天时间比较短,而且在等到期内发生疾病不会解除保险合同,只是做保险责任免除,这个相比其他重疾险等到期内生病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或者退还现金价值来说,更有利于客户。

    2、重疾和轻症都是分四组赔付3次,分组设置相对合理,高发的重疾和轻症都被分到不同组里面,大大增加了多次赔付的概率。比如重疾中的恶性肿瘤、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双耳失聪失明等。轻症里面的极早期恶性肿瘤、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术(非开胸)等等也是分到不同组。

    335岁以下客户可选择30年交费,延长交费期减轻交费压力,同时若被保险人在第5年或轻症或重疾,则后面25年的保费不用再交,但保障依旧享受。

    4、身故责任没有等待期,不管是因为疾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这个也是大大优于其他重疾产品。

    缺点:

    1、阿尔茨海默病和帕金森病70周岁以前算重疾,70周岁以后算轻症。这个既可以看成是缺点也可以看成是优点。一般来说阿尔茨海默病和严重帕金森病70周岁以后生病概率很高,如果按照条款70周岁后算成轻症,那么赔偿金额就少了,但是赔偿完保险合同依旧有效,重疾和身故保额也有效,后续如果出现身故,客户最多可以得到120%*基本保额。但如果还是按照重疾来算,那么阿尔茨海默病和严重帕金森病赔付完重疾后,轻症和身故责任也就结束了,最终客户得到100%基本保额。

    2、投保人豁免限制条件多,只保证投保人身故和60种重大疾病豁免保费,一般重疾险投保人豁免都是身故、轻症、重疾三种情况下都可豁免,且重疾豁免的疾病险种跟投保人保障的重疾险种一样。

    3、不同组重疾和轻症赔付间隔期180天较其他重疾90天老看,时间上更长些。

    边向东2020-01-21 19:59:35

相关问答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1、人寿保险人寿,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寿命,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保险公司一般将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的定义是在人们没有预料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形下,突然发生的外来因素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明显、严重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成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优势是保费低保障高,投保方便,不需进行体检,因而购买此款保险的人也较多。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或损失可以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它可以分成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扩展资料人身保险特点长期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险期限长。个别人身保险险种期限较短,有几天,甚至几分钟的,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和高空滑车保险,则另当别论。投保人身保险的人不愿将保险期限定得过短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另一个原因是,人身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参考资料-人身保险。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30岁的女性家庭与事业都很稳定了,请问买什么保险比较好答:人生的不同阶段,由于身体状况,财务状况,家庭及工作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差异,面对的风险和责任也是不同的,所以每个时期所需要的保险也不一样初入社会期20岁~30岁,若收入尚可,可考虑重疾险。如果有医保或单位能报销一部分,就可选择津贴类保险,也可考虑购买一些住院医疗中报销型和津贴型的保险产品,以填补社保的不足。建议年轻人的组合应为“意外险+定期寿险+住院医疗险”成家立业期30岁~40岁,安排养老保险,是因为此时是收入的上升阶段,有实力为将来做准备,而自己又有人生经验,对于安排远期的事情更能把握分寸。建议成年人有家庭的组合应为“终身寿险+意外险+医疗险+教育险”收入高峰期40岁~50岁,建议首选重疾险。同时,需为自己购买较高额的寿险、意外险和特种疾病险,再配合住院险和津贴型保险。万一发生意外,可使孩子和家庭得到经济保障。需要提醒的是,人到中年,鉴于女性的高发病率,中年女性可再考虑购买女性疾病险。建议中年人的保险组合应为“重疾险+住院险+津贴型保险”。事业衰退期50岁~60岁,在这一阶段,应重点安排养老保险,有时也可兼顾考虑部分健康保险。之所以把重点放在养老保险上,是由于人们很快就会进入退休阶段,此时再不考虑养老保险,机会就几乎没有了。在事业衰退期还要考虑的保险通常还有终身死亡保险等保险。买这类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获得什么保障,实际是为获得“保值的遗产”。老年期60岁以上,若要购买保险,通常可选择的余地很小,只能选择个别的意外保险、养老保险、个别的两全保险和为遗产的问题选择死亡后给子女留下免税保险金的死亡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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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客观的价值标准一、风险性不同:财产险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信用行为均可作为财产保险承保的风险和保险责任;在人身保险中,风险事故是与人的寿命和身体有关的“生、老、病、死、残”。二、风险概率不同:财产险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人身险发生的概率则较为稳定。三、保险标的不同:财产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四、保险利益特殊性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物之间,保险利益有量的规定性,且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至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都存在,而人身保险则是人与人之间;保险利益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外,一般没有量的限定,仅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之时存在即可五、保险金额确定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具有客观依据,而人身保险因人的生命无价,所以一般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确定。六、保险期限不同:财产险一般保险期限较短,而人身保险则保险期限较长七、赔偿标准不同:财产险合同适用补偿性原则,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追偿的问题,而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八、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储蓄性,而财产保险合同没有。扩展资料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不问损失与否与多少。为此,人身保险通常均为定额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