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

龚宝泰 2020-01-30 2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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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赵韩飞2020-01-30 2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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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caonouzai2020-02-06 06:59:06
  • 从劳动者入职当月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aituanjun2020-02-06 06:59:06
  • 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baizhechua2020-02-06 06:59:06

相关问答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此可知,虽然劳动法规允许做6休1,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周六上班的200%的加班工资。2.《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可知,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将综合保险费由劳动者全部承担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3.同样,用人单位将自己应当缴纳的37%的三金保险缴费转嫁给劳动者缴纳,属于变相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此可知,只要试用期限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就直接签订3年,是合法的。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知,公司的做法就是规避支付员工周六的加班工资,肯定违法。你们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得到法律支持,并与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由他们依法处理。

1、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法律依据

1、《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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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楼层变更代表单位具体的地址产生空间变更,是需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变更的在办理社保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如下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第四章注销登记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第十三条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四条缴费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的,应当自上述变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并向迁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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