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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1让保险赔偿。2学校如有过错,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第二十五条 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第二十九条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黄盛秋2019-12-21 1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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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故受益人可以是未成年人,刚生下来一天都可以作为受益人;2、理赔时其已成年的,以其名义办理;理赔时仍未成年的,以其法定监护人名义办理。
黄益洪2019-12-21 2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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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商业医疗保险的分类:普通医疗保险:这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作为意外伤害保险基本险的附加责任,个人和团体都可以投保,不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住院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团体投保,也可以个人投保。住院医疗保险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手术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特种疾病保险:特种疾病保险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
樊拖迎2019-12-21 2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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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的赔偿应该如何?固定术,拆钢板共住院15天。平时在家。如果家长白天上班,晚上到医院或在家照顾孩子,没有造成工作上的损失,该如何赔偿?让对方提供误工造成的损失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法医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内固定术——为9级伤残,还是轻伤。但有朋友说,未成年人应该以2019年高法颁布的人体损伤鉴定,这样就不是伤残。请问应该是哪个标准?等鉴定后,才能知晓,咨询没有意义。
黎益华2019-12-21 19: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