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呢?

黄照国 2019-12-21 19:06:00

推荐回答

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由四种主要类型的保险组成,其中包括重疾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护理保险,四种保险种类根据不同的产品又可以进行详细的划分,总体来看,健康保险的四种保险类型都是针对不同的情况来提供相应的保障,其保障范围各不相同。1、重疾险,即重大疾病保险,顾名思义,其所针对的是重大疾病,按照保监会的规定,重大疾病应包含25种基础的重疾,目前市场上重疾险产品众多,所能保障的重大疾病多远远超过25种,多的达上百种,而且针对不同的人群,还设计出了不同的重疾险产品种类,如少儿重疾险、女性重疾险等,保障范围更具有针对性。2、医疗保险,此类健康保险是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提供报销或者补贴,一般来说,普通的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医保类似,只报销医保内的用药花费,除此之外,还有高端医疗保险,能够提供更好的保障,当然保费也更高。3、失能收入保险又称失能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依被保险人的选择,保险公司每月或每周提供同样金额的收入补偿。4、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护理保险针对的主要有三类人群,一是高龄人群,二是罹患重大疾病的人群,三是伤残人士,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以上就是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崇松2019-12-21 19:19:1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答

人身意外伤害险可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三类: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特种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最主要的保险类型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①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②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③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④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保险特点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保费低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一、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二、保险责任1、特别生存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2、关爱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3、福寿金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4、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5、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1、即交即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可领取97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可以领取18590.8元直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2、年龄选择福寿金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和60周岁,张先生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3、多重领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中国人寿-了解详细中国人寿-购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