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生态链上市企业龙头股有哪些?

逄丽东 2020-01-18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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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生态链上市企业龙头股有哪些?
【1】华米科技:华米科技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基于云的健康服务提供商,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可穿戴技术。华米科技也是中国首家登陆美国资本市场的智能硬件创新公司,于2018年2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股票代码:HMI)。
【2】云米科技:云米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广东佛山,该公司定位为专注于智能家电研发、制造、销售的全屋互联网家电企业,致力于为家庭提供安全、智能的全屋互联网家电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有洗碗机、冰箱、净水器、油烟机、洗衣机等,2018年9月25日,云米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VIOT”。
【3】石头科技:石头科技的主营业务是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小米定制品牌“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米家手持无线吸尘器”,以及自有品牌“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石头手持吸尘器”和“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2020年2月21日,石头科技(688169.SH)在科创板正式上市。
【4】九号机器人: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主要生产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三类: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及智能服务机器人。2020-10-29,九号机器人成为国内第一家CDR+VIE模式的上市公司,上市后更名为九号公司。
黄真敏2020-01-18 1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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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米生态链上市企业龙头股包括:九号机器人: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主要生产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三类: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及智能服务机器人。2020-10-29,九号机器人成为国内第一家CDR+VIE模式的上市公司,上市后更名为九号公司。
    chaniuduan2020-01-24 07:36:20
  • 小米生态链上市企业龙头股包括:石头科技:石头科技的主营业务是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小米定制品牌“米家智能扫地机器人”、“米家手持无线吸尘器”,以及自有品牌“石头智能扫地机器人”、“石头手持吸尘器”和“小瓦智能扫地机器人”。2020年2月21日,石头科技(688169.SH)在科创板正式上市。
    chaniuduan2020-01-24 07:36:20
  • 小米生态链上市企业龙头股包括:华米科技:华米科技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基于云的健康服务提供商,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可穿戴技术。华米科技也是中国首家登陆美国资本市场的智能硬件创新公司,于2018年2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股票代码:HMI)。
    chaniuduan2020-01-24 07:36:20
  • 小米生态链上市企业龙头股包括:云米科技:云米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广东佛山,该公司定位为专注于智能家电研发、制造、销售的全屋互联网家电企业,致力于为家庭提供安全、智能的全屋互联网家电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有洗碗机、冰箱、净水器、油烟机、洗衣机等,2018年9月25日,云米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VIOT”。
    chaniuduan2020-01-24 07: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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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思维下的大学生创业途径经济新常态下,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不仅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中国新一轮发展的新引擎。目前互联网技术深深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将大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转化为创新创业优势,以“互联网+”思维带动大学生成功创业。大学生创业面临的困境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还处于初始阶段,并且仍以传统的创业模式为主,创业形势不容乐观。除了缺乏自身创业意识外,以下原因也制约着目前大学生的创业:一、大学生创业的社会环境优化不够。地方政府在大学生创业的行政审批方面手续仍比较繁琐,对大学生创立小微企业的门槛较高,在大学生创业阶段最需要的扶持资金来源上,政府政策和融资制度的创新还不够,创业贷款和创业基金的申请条件较为严苛,程序繁琐。其次,在创业文化氛围上,社会普遍缺乏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创业、勇于竞争精神。第三,对大学生创业的“小微企业”来说,社会对其认可度和支持度偏低,宽容性的缺失使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初始阶段就面临着的多重危机。二、大学生创新与创业之间的联系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目前新沂创新主要是企业创新,还没有个人创新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即使有一些个人创意或创新项目,但是受个人知识和财力所限,主要是缺少专业的创业指导和创业风险投资,想要将创意或创新项目转化成创业项目还十分困难。三、大学生创业模式与信息化融入度还不高。目前大学生创业主要还是以传统的创业模式为主,大部分创业企业还没有互联网化,也没有电商化创业方向的项目,企业互联网化应用比例发展较低低。虽然有大学生依托互联网进行创业,也主要集中在淘宝、天猫等平台上,虽然对于传统零售业来说扩大了销售渠道,但是总体上,规模都不大。新常态下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的培育和引导,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需要政府、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外,更需要充分利用当下互联网经济发展势头,以“互联网+”思维促进大学生成功创业。一、高校要强化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指导,培养大学生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首先,高校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应将创业教育纳入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使创业教育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进行系统的传授,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其次,在大学生实习阶段,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应及时将其推荐到大学生成功创业的企业或其它创业型企业中进行学习交流,增加大学生对创业的感性认识,积累创业经验,增强创业自信。二、政府部门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个性化扶持,提高首次创业成功率。政府部门在简化大学生创业审批程序,放宽对创业的注册资金和场所的限制,减免创业行政收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基础上,首先还要结合大学生文化水平高、综合素质高、社会经验少的特点,引导其从事与所学专业或兴趣对口的创业项目,将个人兴趣、专业与创业方向结合起来。并成立由高校专业老师和创业企业家组成的“创业导师团”,对刚起步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其次,政府部门根据不同创业大学生的专业优势和性格特点,积极组织协调多个大学生进行组团创业,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第三,高校或相关政府部门应针对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人脉资源、企业管理和销售渠道等情况,开展创业实训、模拟运作、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并鼓励和引入民间和社会力量组织专门的创业指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投资、财会等专业服务。二、充分运用“互联网+”新理念,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新模式。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企业,应充分运用“互联网+”新理念,将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完美融合,走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的路子。对于大学生创立的小微科技企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为企业打造一个开放式创新平台,采取“众包”模式,汇聚全社会的创新力量,并以此为载体,为客户提供各类个性化的服务和体验,加快企业创新和个性化发展步伐。三、顺应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搭建各类“创客联盟”、众创空间”等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适应新型创业型孵化平台的特点,简化登记手续,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尽量降低搭建平台的成本。让青年人特别是大学生的兴趣与爱好转化为各种创意,通过网上“创客联盟”、网下“众创空间”等平台将其汇聚起来,逐渐把孕育于移动互联、根植于创业草根、适用于创新创意的空间打造成培育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创意者、创新者以及投资人搭建起信息对称、项目对接、资本对接的创新型创业孵化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把各种创新创意转变为现实。鼓励科技创业企业充分发挥网上“创客联盟”和网下“众创空间”平台的优势,集中开展技术难题攻关和创新创意研发,这样不仅降低企业科研成本,而且有利于营造“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四、积极搭上互联网经济发展势头,引导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开展大学生网上创业模拟实训,提高创业人员的操作能力。打造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实践基地。积极引导大学生电商企业进驻电商创业园,为大学生电商企业提供电商培训、电商企业孵化和运营的一体化服务。对大学生电商创业实行以奖代补,并对创业初期的小微电商企业实行社保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创新创业融资形式。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储备基金,重点资助本地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与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同时,可考虑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对象扩大到创业的大学生,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来源渠道。另外,充分发挥“种子资金”的带动效应,由政府出少量资金,带动社会和民间资金,成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资金的创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后的创业企业可获得基金支持。最后,政府和金融系统应支持大学生创业型企业通过成熟的金融市场获得更多的资金,发展多种融资渠道,如以大学生申请的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来进行融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创业板买卖规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七条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第四十八条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第四十九条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第五十条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督促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五十二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五十三条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四条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的,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六条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第五十七条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