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倒闭股民怎么办

黄睦忠 2019-12-21 1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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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公司IPO后,在市场上市,股民买了这股票,那股民买股票的现金是流到哪去了?是到了上市公司的专门资金帐户中去了吗?答;是的,通过证监会再到上市公司的资金帐户。2.那要是到了上市公司的帐户中去了的话,那上市公司就可以提出来使用这笔现金了吗?答;是的3.要是公司将账户中的现金都提光了,这要是股价跌了的话,这上市公司怎么应付?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是用来发展的,这就跟重组一致基本上这种只会让股价上涨不会下跌,如果几年后要是股价跌了太多公司为了避免被退市的风险都会想办法托盘。B还有种理解啊,这样的1.流到上市公司的现金只是IPO那天募集到的资金,这笔资金上市公司可以自己随便用,以后股票在二级市场上市了,股价涨涨跌跌都和上市公司IPO是募集到的资金没关系了,不互相影响,是不是这样啊?答;不是,比如该公司需要10亿搞一个项目,发行1000万股,价格10元募集到10亿后就开始执行项目了,而后10元的价格若涨到15元公司可以盈利5元。这样的话,假如公司IPO时是50元,那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上股价跌到了最最低价,比如0.001元,那也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资金量了?答;跌到0.001元公司就倒闭了2.那要是这样的话,那IPO以后在二级市场上市时高出的那么多股价,股民们买卖,这现金是怎么流动法?答;知道为什么有的上市公司跟庄家合作炒作吗?因为双方都有利润,庄家把股价从10元拉到50元后卖出,亏了是买进的散户,就算股价再跌回10元公司也不会损失,但只要在10以上公司都有获利,而且庄家还会给予一笔酬劳。股民们买卖,这现金是的流动比如;公司经过证券交易所发行1000万股,股民当然就是从证券交易所购买的,资金也就是先到证券交易所了。3.这要是B理解的话,那二级市场上股价的涨跌归根到底还是股民根据对股票分红的预期进行的了?答;股民是预期公司的未来发展好坏而买卖股票的。
黄瞻云2019-12-21 19: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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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后,即停止在A股市场交易。股民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暂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时,卖出该股票,进行适当止损。扩展资料:上市公司退市条件:1、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2、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退市-挂牌-股民。
    樊成钢2019-12-21 20:08:12
  • 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散户手中的股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该上市公司受证监会调查信息披露之前买入的股民,可以通过索赔减少损失。赔偿金来源比较多样,比如保荐券商、上市公司的资产等。另外一种是,该上市公司已经被证监会宣布调查,股民“赌博式”投资购入该股票,在公司被强制退市之前还没有出售,那么就捏在手里,到新三板去继续折腾。这份股票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上市本身就是造假的,退市之后还能发展成什么样子。扩展资料: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退市制度——证监会。
    龙小莲2019-12-21 20:02:01

相关问答

股东质押的公司股票面临平仓的含义:上市公司股东把股票质押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换得贷款;但是这个股票质押出去时,会有一个价格,一般是股票当时市价的3——4折;股票的价格跌到质押时的折算价格,金融机构就会要求上市公司股东还钱,如果上市公司股东没有钱还,就会抛出质押的股票变现还钱。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钱时,可以将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质押给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信托等,从而获得贷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所带来的压力,这是大股东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质押率:就是一种折扣。例如,你将市值1000万元的股票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必然小于1000万,也就是说你的融资打折了。质押率会根据行业与企业的性质而变化,一般情况是3-6折。假设质押率为40%,1000万市值的股票质押出去,获得的贷款即400万=1000万*40%。扩展资料:预警线与平仓线:金融机构为了防止股价下跌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都会对质押个股的股价设置预警线与平仓线。目前市场上通用的标准有两个分别是160%/140%和150%/130%。假设质押时,股票价格是10元,质押率为40%,预警线为150%,平仓线为130%。预警价格=10*40%*150%=6元,即股票价格下跌40%平仓价格=10*40%*130%=5.2元,即股票价格下跌48%,当股价连续下跌接近预警线时,金融机构会要求大股东补仓;当达到平仓线时又没有办法补仓和还钱时,金融机构有权将所质押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股票质押贷款。
1、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但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既要依照《继承法》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3、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二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4、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5、而遗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优先于第二顺序发生继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祖父母、兄弟姐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股票代码不一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的股票代码以002开头的为中小板,000开头的是主板、3开头的是创业板,上海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代码是以6开头的,全部的上海股票都是主板,上海的B股股票代码为900开头,新股申购代码为730开头,配股代码700开头,深圳证券市场B股代码以200开头,新股申购代码以00开头,配股代码以080开头。2、深圳证券交易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场所不同,一个在深圳,一个在上海,这两个证券交易市场的构成指数也是有所不同的,上证指数是加权指数,深证指数是成份指数,上海证券交易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市场新股申购基数单位不同,申购上海股票资金账户最低申购1000股,每1000股为一个基数单位,申购深圳股票一个资金账户最低是500股,每500股是一个单位基数。3、深圳证券交易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市场最后15分钟的交易模式不同,上海交易市场没有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市场有竞价时间。扩展资料:深市和沪市指的是上海深圳主要从事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目前在我们中国大陆,只有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市场为中小板和,创业板块,上海证券交易市场是我们中国内陆地区首屈一指的交易市场,上市公司的数量、上市股票的数量等各项指标都位居首位。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交所综合指数英文名:ShanghaiStockExchangeCompositeIndex的简称,是由在上海证交所交易的所有a股和b股组成的市场综合指数。该指数是用100的基准期来计算的。上证指数是在1991年7月15日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_   深圳证券交易所_ 。
1.一公司IPO后,在市场上市,股民买了这股票,那股民买股票的现金是流到哪去了?是到了上市公司的专门资金帐户中去了吗?答;是的,通过证监会再到上市公司的资金帐户。2.那要是到了上市公司的帐户中去了的话,那上市公司就可以提出来使用这笔现金了吗?答;是的3.要是公司将账户中的现金都提光了,这要是股价跌了的话,这上市公司怎么应付?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是用来发展的,这就跟重组一致基本上这种只会让股价上涨不会下跌,如果几年后要是股价跌了太多公司为了避免被退市的风险都会想办法托盘。B还有种理解啊,这样的1.流到上市公司的现金只是IPO那天募集到的资金,这笔资金上市公司可以自己随便用,以后股票在二级市场上市了,股价涨涨跌跌都和上市公司IPO是募集到的资金没关系了,不互相影响,是不是这样啊?答;不是,比如该公司需要10亿搞一个项目,发行1000万股,价格10元募集到10亿后就开始执行项目了,而后10元的价格若涨到15元公司可以盈利5元。这样的话,假如公司IPO时是50元,那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上股价跌到了最最低价,比如0.001元,那也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资金量了?答;跌到0.001元公司就倒闭了2.那要是这样的话,那IPO以后在二级市场上市时高出的那么多股价,股民们买卖,这现金是怎么流动法?答;知道为什么有的上市公司跟庄家合作炒作吗?因为双方都有利润,庄家把股价从10元拉到50元后卖出,亏了是买进的散户,就算股价再跌回10元公司也不会损失,但只要在10以上公司都有获利,而且庄家还会给予一笔酬劳。股民们买卖,这现金是的流动比如;公司经过证券交易所发行1000万股,股民当然就是从证券交易所购买的,资金也就是先到证券交易所了。3.这要是B理解的话,那二级市场上股价的涨跌归根到底还是股民根据对股票分红的预期进行的了?答;股民是预期公司的未来发展好坏而买卖股票的。
新三板交易是指买卖或转让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过程。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场,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投资者交易流程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新三板交易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拓展资料新三板交易规则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资料参考凤凰财经网 凤凰财经网。
问:?哪些情况可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阶段确定发行价格,哪些情况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市场投标决定价格?答: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实施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的计算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细则》对以重大资产重组、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发行和以筹集现金为目的的发行采取了不同的定价机制。对于通过非公开发行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可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阶段事先确定发行价格。该种目的的发行,通常对发行对象有特定的要求,除了能带来资金外,往往还能带来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上下游业务等,因此《实施细则》允许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自行确定发行对象的具体名单、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体现了公司自决的市场化原则。同时《实施细则》规定,此类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以上,这既符合长期战略投资的本意,又可很大程度上避免因认购股票后可在短期内抛售获利而引发的不公平现象。对于以筹集现金为目的的发行,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采取竞价方式定价。发行人的主要目的是筹集资金,对发行对象没有限制,发行对象属于财务型投资者。在目前上市公司股东对管理层的约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使发行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使发行价格贴近公司投资价值,《实施细则》规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过有效的市场竞价产生。竞价制度的要点有三:一是严格贯彻价高者得的原则,价格是第一优先考虑的要素;二是扩大询价范围,确保充分竞争,防止询价范围小、容易被操纵的现象;三是认购报价过程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竞价结束前泄露认购报价情况。问:今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资产认购股份事项的,上市公司按何种程序办理?答: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资产认购股份事项的,可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另一种是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对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考虑到重大重组行为具有特殊性,将使公司基本面和股票估值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为避免因其他投资者搭便车而造成发行过程有失公平,《实施细则》要求,今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应当分开办理,分两次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资产认购股份、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提交申请文件。需指出的是,与《重组办法》关于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规定相一致,按照《实施细则》办理非公开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问: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应注意哪些事项?如何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预案?答: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应注意以下事项:相关董事、股东,该回避的要回避。所有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充分披露对投资者敏感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为此,本次配套制订并同时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重点要求发行人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或者战略投资者的,还应当披露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发行对象用资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还应当突出披露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的效益情况、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和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第二十五条认购邀请书应当按照公正、透明的原则,事先约定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认购数量等事项的操作规则。认购邀请书及其申购报价表参照本细则附件2的范本制作,发送时由上市公司加盖公章,由保荐代表人签署。第二十六条认购邀请书发出后,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应当在认购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内收集特定投资者签署的申购报价表。在申购报价期间,上市公司、保荐人应当确保任何工作人员不泄露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申购报价过程应当由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第二十七条申购报价结束后,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应当对有效申购按照报价高低进行累计统计,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第二十八条发行结果确定后,上市公司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正式认购合同,发行对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款。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应先划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第二十九条验资完成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备案材料。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第三十条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应当详细记载本次发行的全部过程,列示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并对发行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表意见。报价在发行价格之上的特定对象未获得配售或者被调减配售数量的,保荐人应当向该特定对象说明理由,并在报告书中说明情况。第三十一条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应当详细认证本次发行的全部过程,并对发行过程的合规性、发行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应当对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进行见证,并在报告书中确认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的附件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