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其他城市买房贷款吗?具体怎么操作

路贵敬 2019-12-21 2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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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其流程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在户籍本地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1、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非京籍夫妻双方均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三、办理流程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扩展资料: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黄目张2019-12-21 23: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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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提取,然后再买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辛国清2019-12-22 00:20:31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齐明睿2019-12-22 00:09:04
  • 现在已经推行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其中天津公积金是可以在北京买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职工到拟购住房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咨询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该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材料;2.职工向公积金缴存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对于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职工向拟购住房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该中心向职工公积金缴存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信息核实无误后,职工拟购住房城市的公积金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贷款手续的审批,并放款。
    赵飒飒2019-12-21 23:59:18
  • 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但不是在所有的城市都能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如下:1、借款人需要到各辖区居处公积金申请部咨询,如果申请人符合借款条件,可凭自己身份证及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原件收取借款请求表。2、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借款材料进行检查,并将状况向上级陈说。3、申请部主任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判定借款额度、期限和利率。4、如果公积金贷款中心答应借款,将交给银行请求借款手续。如果不答应申请人借款,将由申请部向申请人阐明原因,并且将借款材料退还给。5、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请求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毕审阅批复,并告诉申请人收取借款批复材料到指定的受托银行请求相关借款手续。6、银行受理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借款发放工作。扩展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异地贷款。
    赵音频2019-12-21 23: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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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其流程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在户籍本地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1、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非京籍夫妻双方均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三、办理流程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扩展资料: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