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有什么区别?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齐明超 2019-11-06 15:37:00

推荐回答

一、首套房认定

1、如果是个人贷款购买过一套房,但是已经还清贷款,再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个人虽然已经全款购买过一套房,但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4、个人全款购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如果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但是贷款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如果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但是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如果是夫妻关系,其中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首付比例。

8、如果是夫妻关系,其中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二、二套房认定

1、如果是个人已经贷款购买过一套房,但是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如果是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如果是夫妻关系,其中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如果是情侣的关系,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

辛培成2019-11-06 16: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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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二套房

    1、名下没有贷款买房,首付比例均按二套房计算。2、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一次房贷记录,且该房贷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贷款利率、首付比例均按二套房计算。3、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一次房贷记录,且该房贷已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贷款利率按首套房计算,首付比例均按二套房计算。4、名下有两套或多套房产,但只有一次房贷记录,且该房贷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贷款利率、首付比例均按二套房计算。5、名下有两套或多套房产,但只有一次房贷记录,且该房贷已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贷款利率按首套房计算,首付比例均按二套房计算。6、名下有两次房贷记录,且两次房贷均已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贷款利率按首套房计算,首付比例均按二套房计算。7、名下有两次房贷记录,且两次房贷中已结清一笔房贷:再次贷款买房,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计算,首付比例均按二套房计算。

    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已经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但是,这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首付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首付比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政策发放贷款

    龙庄伟2019-11-06 16:36:16
  •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判定标准是根据家庭所拥有的住房套数,首套房和二套房是即认房又任贷的。根据所述,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是算二套房的。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龙少红2019-11-06 16:18:34
  • 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下:1、个人之前已经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该贷款买房,算二套房。2、个人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又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该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够查询到贷款记录的,再贷款买房,算二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房。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扩展资料界定标准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19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贷款申请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各交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赵颖莹2019-11-06 16:02:38
  •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黄白莉2019-11-06 15:57:06

相关问答

以前买了一套房,再买一套是否算二套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若首套房贷款还清,则不算二套房。2、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就会算成是首套,若贷款未结清则算二套房。3、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4、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就会算二套房以上。扩展资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9〕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9〕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9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19〕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19〕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央人民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