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金服投资理财诈骗了投资者多少钱?

黄琼霞 2019-12-21 13:03:00

推荐回答

所有的投资行为都需要谨慎。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不管这个是不是骗子,反正对自己负责吧。钱是自己的,不能随便往外扔啊。
齐晓巍2019-12-21 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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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有积极设法偿还的,不会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例如,借贷人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应当承认,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到期是否能够还款付息,要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因素。因此,罪与非罪的区分,应该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具体来说:第一,如果已经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严重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以后,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第二,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欺诈贷款的故意,不应以诈骗论处。第三,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设法偿还。如果行为人仅仅口头上承认欠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第四,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因为贷款诈骗犯罪与一般借贷民事纠纷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而这一目的又必然通过一定行为表现出来。能够说明某种主观心理状态的行为越多、越全面,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才越明显。
一、流动性风险任何一种投资工具都存在流动性风险,亦即投资人在需要卖出时面临的变现困难和不能在适当价格上变现的风险。例如开放式基金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不存在由于在适当价位找不到买家的流动性风险。二、基金投资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本身的风险程度,因所确定的投资方向和所追求的目标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成长潜力较强的小型股票,其风险程度就较高;如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稳定的股票或债券市场,其收益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三、机构管理风险由于参与基金的成立、运作涉及不同的机构,如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等,存在机构管理、运作上的风险。四、不同种类基金的不同风险对于开放式基金,存在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投资人在当日进行申购、赎回基金单位时,所参考的单位资产净值是上一个基金交易日的数据。而对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自上一交易日至交易当日所发生的变化,投资人无法预知,因此投资人在申购、赎回时无法知道会以什么价格成交。拓展资料风险投资基金的特点1、投资对象:主要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小型的、新兴的或未成立的的高新技术企业。2、投资周期:一般风险资金是2-5年。3、投资回报率:相当高,平均为20%-40%。4、投资目的:是注入资金或技术,取得部分股权。6、投入阶段:企业发展初期、扩充阶段。投资基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