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赵香福 2019-12-21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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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出资方式有: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物业、厂房、机器设备或其它物料、工业产权、专用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籍宝霞2019-12-21 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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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法人型企业和非法人型企业。依据外商出资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能够分为法人型企业和非法人型企业。2、中外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依据外商出资企业是外国人和我国一起举行,仍是独立建立注册外资公司,能够将外商出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能企业和一般外商出资企业。依据外商出资企业的技能情况及产品出口情况,能够分为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能企业和一般外商出资企业。
    赵风霞2019-12-21 13:56:46
  •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合资经营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其主要的,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龚子龙2019-12-21 13:39:21
  • 外资企业的出资期限与出资方式如下:出资期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合作各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要求其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外资企业的出资期限: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出资方式: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这只能够是中方的出资方式的。不能够是外方的出资方式的。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昭田2019-12-21 13:21:54

相关问答

政治风险指由于东道国政局的变化,导致投资环境的变化,从而给国外投资者的投资活动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一投资前的政治风险防范投资前的政治风险防范措施有:签订特许协定,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项目,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1特许协定特许协定是指跨国公司与投资所在国政府签订的有关投资的协定。典型的特许协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资金汇出的形式如股息、管理合同费、使用费和专利费:②转移价格的制订;③向第三国出口;④要求设立社会与经济管理费;⑤付费方式:税率的制订以及税前利润与财产的评估方法:⑥参与所在国资本市场,尤其是长期借款;⑦当地参股的条款;⑧产品在所在国销售的价格管理;⑨原料与零部件来源的限制;⑩雇员国籍的限制;2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项目通过投资或担保项目,将政治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海外投资保险承保的政治风险包括国有化风险、战争风险与转移风险三类。一般做法是:投资者保险机构提出保险申请,保险机构经调查认可后接受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单。投资者有义务不断报告其投资的变更状况、损失发生状况,且每年定期支付费用。当风险发生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后,保险机构按合同支付保险赔偿金。3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投资者在投资前要与东道国政府谈判,并达成协议,以尽量减少政治风险发生的可能。在这类协议中必须明确:第一,子公司可以自由地将股息、红利、专利权费、管理费用与贷款本金利息汇回母公司。第二,划拔价格的定价方法,以免日后双方在划拔价格问题上产生争议。第三,公司缴纳所得税与财产参照的法律与法规。第四,发生争议时采用的仲裁法和仲裁地点。二投资后的政治风险防范尽管投资前,投资方可通过与引资方的协商,避免对外投资受政治风险的影响,投资环境却可能改变,某些环境因素不体现在协定中。这时,在境外投资的公司就必须采取与此相适应的经营战略与策略来适应不断变动的国际投资环境。1,生产与经营战略这种战略是投资者通过生产与经营方面的安排,使得东道国政府实施征用、国有化或没收政策后,无法维持原公司的正常运转,从而避免被征用的政治风险。2,在生产上,控制住3点:第一,控制原材料与零配件的供应。第二,控制专利与技术诀窍。第三,控制商标。3,融资战略这种战略是投资者通过对公司融资渠道的有效管理,达到降低政治风险的目的。其中,一种方式是积极争取在东道国金融市场上融资。尽管在东道国金融市场上融资成本较高,并有可能受到东道国政府紧缩银根、使筹资成本提高的影响,但这样做可有效地防范政治风险。因为,如果东道国政府对该公司实行歧视性政策或经营上的限制,必然会影响东道国本身金融机构的利益,因而在采取征用措施时,东道国不得不慎之又慎。4,财务策略:常见的财务策略有:第一,持有较低的权益资本与较高的债务资本,在此情况下,一旦当地资产被没收,或当地货币不可兑换,在该国的公司损失可部分地被当地债务的减少所抵消。第二,子公司选择适合当地标准的资本结构。这可以满足所在国的要求,从而避免所在国的政治干预。第三,现金转移渠道。在境外投资的公司可以利用各种各样的现金转移渠道,将资金从高政治风险国家转移到低政治风险国家。5,组织策略。在境外投资的公司,可采取以下组织策略以降低政治风险。一是进行合资。即在境外投资的公司与所在国企业或个人创办合资企业。二是发放许可证。即由公司对所在国企业发放许可证,允许其生产与经营本公司产品。三是签订管理合约:与发放许可证相似.管理合约既可为公司对境外投资带来利润.又不必在国外大量投资,从而可将政治风险降至尽可能低的水平。四是雇用当地居民。即雇用当地居民作为本公司职员。三没收或国有化后的索赔策略尽管没收或国有化后的索赔策略是一种被动的策略,但这种策略可以使得中国公司在境外投资所遭受的损失降至尽可能低的水平。一般来讲,索赔策略的实施,可分为3个步骤:①运用行之有效的战术,进行合理谈判。②从法律上采取补救措施。中国公司在境外投资可在以下几方面寻求法律保护:①第一所在国;②第二母国;③第三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