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贸区概念股的选股技巧有哪些?

黄礼凯 2020-01-17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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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贸区概念股的选股技巧有哪些?
1、选择行业龙头股。这是新手入门选股票的重点选股技巧,抓住行业龙头也就抓住了行业未来的大牛股。龙头股的走势往往具有“先于大盘企稳,先于大盘启动,先于大盘放量”的特性。在一轮行情中,龙头股涨得快跌得少,它通常有大资金介入背景,有实质性题材或业绩提升为依托,安全系数和可操作性均远高于板块内其它股票。因此,无论是短线还是中长线投资,如果能适时抓住龙头股,都能获得不错的收益。
2、选择成长股。高成长性的公司,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呈现高速扩张态势,除了做到多送红股少分现金保证有充足资金投入运营,公司业绩的增速会始终与股本扩张的速度保持同步。这类股票往往高比例配送股而每股收益却并未因之稀释,含金量极高。成长股股价总体上呈强势上扬的走势,大市涨时它同涨,大市跌时它抗跌。投资这类股票完全可采取长线策略。
3、选择价值低估股。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股票其内在价值相对于目前股价处于低估状态。聪明的投资者总是善于以低于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价格购买股票。选股时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从目前行业运行状况和企业盈利状况分析,判定该行业整体估值偏低。二是不仅仅看估值的高低,而着眼于企业或行业未来的发展。
赵顺起2020-01-17 1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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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自贸区概念股的选股技巧包括:选择行业龙头股。这是新手入门选股票的重点选股技巧,抓住行业龙头也就抓住了行业未来的大牛股。龙头股的走势往往具有“先于大盘企稳,先于大盘启动,先于大盘放量”的特性。在一轮行情中,龙头股涨得快跌得少,它通常有大资金介入背景,有实质性题材或业绩提升为依托,安全系数和可操作性均远高于板块内其它股票。因此,无论是短线还是中长线投资,如果能适时抓住龙头股,都能获得不错的收益。
    连业钦2020-01-17 13:18:43
  • 北京自贸区概念股的选股技巧包括:选择价值低估股。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股票其内在价值相对于目前股价处于低估状态。聪明的投资者总是善于以低于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价格购买股票。选股时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从目前行业运行状况和企业盈利状况分析,判定该行业整体估值偏低。二是不仅仅看估值的高低,而着眼于企业或行业未来的发展。
    龙宝霞2020-01-17 13:02:14
  • 北京自贸区概念股的选股技巧包括:选择成长股。高成长性的公司,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呈现高速扩张态势,除了做到多送红股少分现金保证有充足资金投入运营,公司业绩的增速会始终与股本扩张的速度保持同步。这类股票往往高比例配送股而每股收益却并未因之稀释,含金量极高。成长股股价总体上呈强势上扬的走势,大市涨时它同涨,大市跌时它抗跌。投资这类股票完全可采取长线策略。
    齐智慧2020-01-17 12:02:02

相关问答

一些内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权结构,是设置一个caymanislands公司作为最高一层的控股公司,下设两层BVI公司,再进一步控制香港控股公司或境内实际运营的公司。请问为什么要设置两层的bvi公司,比如超大现代就是这样。其实问题是这样,BVI公司的作用:回避法规约束,税收减免,这点我想提问者应该都明白。但是,为什么要弄成BVIA->BVIB->实际业务公司的双层嵌套式结构?这样的结构事实上很常见,例如问题里提到的超大现代,还有西藏5100,中国联通等等。有上市公司,也有私营公司,为什么他们不一而同选择双层甚至多层嵌套BVI?答案是,“海外重组”。第一,为顺利进行资产所有权的转移这种情况多见于异地上市的公司,即所谓“红筹架构”。对于在美国、香港等地上市的公司,如果该公司注册为BVI离岸公司,则公司的资产注入和抽离操作可不受上市地区的法律法规约束。中国联通的操作就属于这一例:中国联通的母体为BVI联通集团,拥有A股中国联通600050的51%股份。2000年,联通0762在香港注册,并在香港上市。为了将联通A股的资产注入联通0762,以助其在香港融资并提振股价,联通集团注册了另一BVI联通新世纪,作为BVI联通的全资子公司。之后,联通集团将CDMA网络的北方各省资产注入BVI联通新世纪,而联通0762随即收购了BVI联通新世纪,完成了资产的转移。第二,为梳理海外资产这种情况普遍见于进行过海外扩张,但未能合理规划股权结构的公司。例如出版业的一家国有大型进出口企业,为进行业务扩张,曾在90年代扩张过日本、美国、欧洲、南美等地十几家分公司和办事机构。除一部分分公司是独资以外,很多机构都是与当地的合作伙伴进行合资,甚至发生了交叉持股的现象。近几年,此公司需要准备上市,面临梳理海外资产和收益的情况。但由于股权归属不同,利润统计、征税、资产核算等等都有很多麻烦。于是该公司使用多层BVI结构:首先成立BVI1,作为国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后注册若干BVIa,BVIb...等,每个BVI对应一个海外合资公司,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将母公司的所有权转让给BVIa,b,c,d。最终由BVI1公司控股,将所有BVIa,b,c,d都列为BVI1的全资子公司。这样海外资产的结构通过多层BVI的形式梳理完毕,方便今后的股权操作,或者是分拆上市。而另一方面,所有海外的利润,都可以作为国内公司的投资收益,而不是经营利润,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需要专业的证券从业资格评估公司来评估价值,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问题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以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经向中介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券办理质押贷款登记,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尚不能办理质押登记。但是质押是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的结果,如果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出质,债权人也接受了这种出质,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这种质押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经过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后,质权才能成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办理上市证券登记业务的机构,如果它不办理这样的质押登记,无异于堵塞了订立质押合同的双方办理质押登记的唯一渠道。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两难的局面,一方面法规要求质权必需登记才能设立,另一方面,法规又不允许唯一的法定机构办理登记,这无疑是十分荒谬的。这样的结果违背了同股同权的法律原则,也阻碍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稳定。因此,无论是A股还是B股,无论其持有人的身份如何,无论办理质押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担保银行贷款债权还是担保其他债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业务都应当全面展开。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特殊规定。从质押的程序来说,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其次,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最后,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从质押的目的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从质押股份的数量上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