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或股东减持股份,我从哪里知道

齐晓琨 2019-11-03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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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很大的影响。高管一般是原始股东。当初一元的股票,现在几十元变现。利润太大。还有就是高管减持,说明不看好自己公司的未来。卖出股份,套现走人啦。
宇文献花2019-11-03 19: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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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位减持套现,低位增持说明跌得太多了,想稳定股价,涨上去再减持。市场的现状惨淡目前A股市场的现象:1不准举牌2不准炒题材3不准炒次新4不准重组5不准高送转6不准连涨3天7不准清仓8不准杠杆9允许新股大扩容10允许大跌11允许连跌多日12允许国家队高抛低吸13任性特停14任性喊话唱空其次,美股涨9年,A股跌8年半。
    章观浩2019-11-03 22:01:04
  • 高管减持意味着不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公司要走下坡路,但有些时候也不都是这样,总之对于上市公司是个利空消息高管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级市场卖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为。大批量高管的离职减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也违背了我国创业市场的设立初衷。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加速创新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变以及加速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然而,创业板企业接连不断出现高管减持的问题,使其成为以上市、达到解禁日为目的的“短视”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过内部消息或者粉饰业绩等手段拉高股价,再进行减持。对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危机,甚至对资本和社会的稳定性造成破坏。
    赵驱云2019-11-03 21:59:07
  • 继证监会前天发布《关于修改;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后,昨天两市交易所火线推出了配套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达成后方可行使,且在送达一封列明期权行使所涉股份数目的通知书后方会生效,且毋须获中国监管机构的额外批准。双方约定,2019年8月29日之前美国银行的行权价均为全球发售项下的每股发售价,这日之后增加至招股价的103.00%;2019年8月29日或之后再度加至招股价的107.12%;2019年8月29日或之后再度加至招股价的112.48%;2019年8月29日或之后则加至118.10%。按2.35港币的建设银行招股价,上述比例分别对应每股2.42港币、2.52港币、2.64港币和2.78港币的行权价。从上例不难看出,美国银行行使期权的结果可谓是收获颇丰。当然,这种获利是建立在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上涨的基础上的,且以美国银行承诺技术协助为代价的;反之,则效果甚微。无论如何,设计了这样一种期权,即使到期不行使,投资人也不至损失什么。增持条款。
    龙安隆2019-11-03 20:58:50
  • 大小非减持优惠方案按地税90%奖励计算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个人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大小非减持、原始股减持、抛售员工股、高管离职卖股票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减税方案:一.按限售股减持征收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6%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税费。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40%地方财政留存。对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可以90%返回给客户。高额的税收优惠,大大降低了客户的限售股减持成本。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案例:若个人应缴税款为100万,则其中60万上缴中央,40万归地方政府所得,地方政府以此作为计提总额奖励90%,纳税人可获政府财政奖励36万。
    连丽阳2019-11-03 2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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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股权收购的价格事关股东与公司的利益,故股权收购价格的评估往往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而《公司法》仅规定为:“合理的价格”。由于公司股权缺乏流动性,如果仅仅按照净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也有失公正。因为公司设立运营中还凝集了许多看不见的劳动成果,以及一些无法评估的价值,例如市场优势,公共关系,企业知名度等。关于股权回购价格的确认程序。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也规定了股权回购价格确定的两种方式及期限,包括协商定价与司法定价,且前者是后者启动的必经程序,但却缺乏具体的规定。在协商确定股权回购公平价格时,以公司确定公平价格的方式更有利于保护处于弱势的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减少双方因对股权价格争执而引起的纠纷;在司法定价的模式时应采取公司主导模式为主,促使公司确定较为合理的估价,当然,这一模式也有可能导致恶意股东肆意拒绝接受公司确定的价格,但可以通过法院对司法评估过程的费用分摊,来解决这个问题。
具体情况得具体去分析,在大盘的不同状态下:在大盘弱势时,个股盘尾拉升基本可以肯定为吸筹打压,或者拉高股价寻找出货机会,次日下跌的概率极大。因此应对的办法是及时逢高卖出,越拉越卖,千万不要犹豫,不要错过减仓的好机会。在个股的不同位置:在个股的低位出现尾市急拉现象,一般说明主力掌握的筹码不足,拉高是为了吸筹,以备打压股价之用。次日甚至此后数日,下跌概率极大。因此应对的办法是逢高卖出,以后加强观察。在个股的中位出现尾市急拉现象,一般说明处于拉升中继,如果全天股价均在高处,则次日上涨的概率较大;但如果全日股价处于盘整状态,而尾市急拉,说明洗盘即将开始,尾市拉升,是为了加大洗盘空间但同时又不愿深跌,以免廉价筹码被散户抢去。因此应对的办法是:既可以出局,也可以观察待变。在个股的高位出现尾市急拉,一般是为了加大出货空间,逢高及时卖出是明智的选择。对主力严重控盘股票的尾市拉升,一般可以不理会、不参与,因为庄家可以随意定义股价,既然可以拉升,也完全可以打压。在分析时最好根据多方面的信息综合判断,在不熟悉操作前先用个模拟盘去演练一下,从中总结些经验,等有了好的效果再去实战,这样既能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还能从中摸索些股票的规率,我平时也一直都是用牛股宝版这样操作的,效果还是不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祝投资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