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投行主要是干什么工作啊

樊建萍 2019-12-21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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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没有准确的定义,但一般的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市场业务,不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也不直接面向居民个人开展业务。像证券、基金的承销、风险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企业的再发行、参与企业并购筹划等等,是常见的投资银行业务。在我国,投资银行就是证券公司,宋国良的《投资银行学》上是这么说的,这本书不错,对了解投资银行很有帮助。证券公司和投行业务确有重叠,全文。
龙小素2019-12-21 15: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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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这个不是一个概念的。券商主要是交易证券,国内的券商也就是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是二级市场证券经纪业务。这一点从我国券商有很多营业部这一特征就可以看得出来。其次我国券商会涉及企业首次公开募资IPO的保荐业务,帮助企业在证券会和我国具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色的金融监管环境下进入股票资本市场。投资银行,主要做的是投资,侧重于自营业务和全文。
    龙希庆2019-12-21 15:55:36
  • 证券投资顾问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辛国斌2019-12-21 15:37:50
  • 其实区别并不大证券经纪公司都有投行部但承销部分是属于外部承销是承销给买家客户的也就是中小股民而我们国内的投资公司也可以叫做投行而他们的承销是有2种的一种是给证券公司承销一种是通过股东募集简单来说大概就这么回事但是证券公司也可以通过特定客户募集的其实2者有互补关系证券公司在出现承销业全文。
    连予生2019-12-21 15:11:27

相关问答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扩展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①主要联系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既是发起人,又是准发行人。②主要区别在于:1.发起人是从设立股份公司角度而言;发行人是从发行证券角度而言。按照语法分析,“发起”的宾语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宾语是公司证券。所以,发起人是发起股份公司的人,发行人是发行公司证券的人。2.发起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行人只能是法人,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3.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而对于一家公司的证券发行来说,发行人或准发行人只有一人。4.发起设立中有发起人,没有发行人;募集设立中,有发起人,又有准发行人。5.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证券时是发行人,但不存在发起问题,也不叫发起人。6.发起人认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准发行人也认购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并不认购股份。公司法》中“发起人”概念是指依法筹办并认购全部或部分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在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中,都有发起人。发起设立本身不是发行行为,发起设立中的发起人不是发行人。募集设立中发起人是否发行人,《公司法》和《证券法》没有直接规定。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同时也是准发行人,即具有以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发行股票的特征。但其他发起人不是发行人。证券法》中“发行人”概念指发行证券的已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法》中除了使用“发行人”概念,也使用“发起人”概念。已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身不是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发起人之一。可见,发起人和发行人两个概念有联系,又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