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概念及其核算的主要特点有那些

梅转明 2019-12-21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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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长期股权投资684800贷:银行存款6848002、借:应收股利48000贷:投资收益480003、借:应收股利24000贷:投资收益24000。
管爱春2019-12-22 00: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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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这个对初学者来说确实蛮烦的,其实把体系梳理清楚还是很好理解的。对任意一个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两部分,即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某些情况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按历史成本入账,其它都是公允价值----------重要更正及更新--------------2019年准则已经做了修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即一般来说即购买20%以下股份的情况,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入账欢迎赞助我接地气的知乎LIVE: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知乎Live-全新的实时问答。
    齐晓周2019-12-22 00:19:23
  •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属性计量,账面余额不会随便变化。只有购入、减值、出售时变化。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变动。成本法下,A公司有B公司60%的股权。以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000万。2019年B公司净利润500万。股东分配200万。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还是1000万,投资收益200*60=120万,权益法下,A公司有B公司30%的股权,以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000万。2019年B公司净利润500万。股东分配200万。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变成1000+500*30%-200*30%=1090万其中投资收益=500*30%=150万。区别就在于,一个是按成本属性计量,发生多少成本,就是账面余额另一个是按权益的份额发生变化,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你的账面余额跟着变动。
    黄盛润2019-12-22 00:07:51
  •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调整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有;A.被投资单位派发现金股利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B.被投资单位派发股票股利不用做账C.被投资单位取的利润不用做账D.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不用做账所以,答案是ABCD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第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时,符合第一和第四两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管照秀2019-12-21 23:57:49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151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注: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扩展资料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2、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3、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连书耀2019-12-21 23:38:14
  • 核算的方法不同:成本法下的核算是,在对后续计量中,如追加投资或是收回投资都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权益法下的核算是,在投资以后,按其所持被投资的的净资产的份额比例,对被投资单位所实现的净损益按份额比例享有或分担额来确定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齐晓兰2019-12-21 23:04:46
  • 我猜题主是因为考注会开始复习刚接触到相关概念,所以不理解,我当时也这样哭泣´;︵;`参考一位知乎大神的回答,投资企业能够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就是投资按投资成本进行计价的方法,该项投资的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不改变,维持取得时的成本,不去关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在现行准则颁布之前用权益法核算,从理论上为什么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主要保证其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可持续投资,现行准则颁布时2019年要求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由原来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例如有家公司在香港有子公司,母公司这边用权益法核算。原先子公司实现利润,母公司就跟着调整,导致留存收益增大。但是因为现行准则要求在2019年进行调整,原先转入的利润要冲回来,导致净利润有巨大的亏损。如果原先用的就是成本法,则原先账面上就没有来自子公司的利润。从实务上成本法是简化合并报表的编制工作,对于子公司的投资,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时不存在的,即使用权益法下最终是消除的。权益法指的是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至于长期股权投资是用权益法好,还是用成本法好,有不同的答案。理论上应该用权益法,控制体现了真正的权益,只是对方的资产、负债全部的体现出来了,资产减负债体现的是真正的权益。就是因为控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最终长期股权投资抵消,所以才采用简单的成本法进行核算,简化合并报表的编制。而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等,主要因为投资者获得的信息很少,同时又无公允,调整则无意义。为了简化起见,用成本法。
    黄砚农2019-12-21 23:01:02
  • 题主对长投和企业合并理解还存在混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的主要是控制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是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企业合并的范畴包括了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对应就是控股合并的情形,而权益法可不是对应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简单理解权益法对应的是不够成企业合并的情形。其实,这些方法的判断主要是依据控制权的大小。另外,根据此题,控制情形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的是控制情形的后续计量,而它的初始计量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前者用权益结合法,后者用购买法。至此才梳理出长投和企业合并的基本框架,但是细分到每个概念的理解上去又是一个难度。题主对整个长投的框架理解不清,继而对具体的概念又混淆,像明明是非同一控制的初始计量得用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却和同一控制初始计量用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所以,建议题主在细读一下这块内容。有错误的地方,可以指出来哈。╮╯▽╰╭。
    黄盈碧2019-12-21 2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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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投资单位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这里说的控制,并不一定是控股50%以上,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只要实质上是投资单位话语权较大,则属于控制。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也可以这样理解:成本法是用来核算自己家的东西,权益法用来核算不是自己家但是和自己有关联的东西。扩展资料: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基本特点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利险并存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风险较大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一、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二、不同点1、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3、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成本法-权益法。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情况下都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不打算近期出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则: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以如果企业不打算出售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不会出现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况。扩展资料递延所得税资产: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三、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