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补充一下@金无赖的答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一、收入不能直接作为股利分配给母公司,股息红利是税后的。所以b缴,a不缴。二、中国的居民企业之间,不存在预提所得税;母公司是国外企业,要看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
黄盛润2019-12-21 23:01:14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