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税率不同,子公司分配红利股息给母公司是否缴税

黄盛毅 2019-12-21 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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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金无赖的答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一、收入不能直接作为股利分配给母公司,股息红利是税后的。所以b缴,a不缴。二、中国的居民企业之间,不存在预提所得税;母公司是国外企业,要看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
黄盛润2019-12-21 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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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个例子,母公司为服务咨询企业,本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向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母公司个别报表上该业务为:借:应收账款106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6子公司个别报表为:借:管理费用-咨询费106贷:应付账款106由于该笔业务在集团层面视同自己部门为集团提供咨询,不产生损益。因此将子公司管理费用和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抵消:借:管理费用100贷:营业收入100另外子公司有6万母公司开给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行税不能抵扣,您不妨不予处理,直接把这6万元税款仍然放在管理费用上好了。
    龚寒鹰2019-12-22 00:07:5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扩展资料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子公司。
    黄睦凯2019-12-21 23:57:54
  • 根据所得税法及条例,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考虑税率差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齐方杰2019-12-21 23:38:22
  • 1、母公司借:长投;贷:银行存款。
    贺龙龙2019-12-21 23:04:56
  • 问题描述不太清楚。假设母子公司都属于国内公司。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子公司以何种形式向母公司输送利润。假如牵涉到以无形资产转让的方式,会有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royalty形式会有转移定价的税收风险,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如果只是简单的股息红利,参照所得税法,国内子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是予以免税的。
    齐春影2019-12-21 22:55:30

相关问答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1. 借:实收资本/股本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当于母公司将资本拨付下属核算单位,并不引起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因此,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简单相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予以抵销。抵销时,借记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也就是独立的纳税主体,母公司要按照税费规定交税,子公司也同样要按规定交税。C公司盈利,对利润总额部分纳税调整后乘以所得税税率25%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交税之后的净利润部分,才能用于企业分配,也就是说C公司分红的金额是已经交税的了,A和B收到这个分红之后,要作为投资收益并入企业的利润总额。不过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部分收益就不需要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了,把这部分金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了。扩展资料母公司特征1、合并报表的目的和使用者。母公司理论认为,为了使母公司的所有者受益,合并报表应按母公司股东的观点来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合并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2、合并净收益。合并净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益,子公司中少数股权股东所获得的净收益应排除在外。3、少数股权收益。少数股权的收益,从母公司股东观点看是一项费用,其计量是基于子公司的损益表帐面净收益乘以少数股权的比例而得出。把少数股权的收益看作一项费用不符合费用要素的定义,会计实务中,将少数股权的收益确定为合并净收益的一个扣除项目。4、少数股权权益。少数股权股东权益,从母公司股东观点看是一项负债,其计量是基于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所有总额乘以少数股权的比例而得出,将少数股权股东的权益作为一项负债不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实务中将少数股权股东权益放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单独列示。参考资料-母公司。
一、合并报表的简单程序就是先汇总,然后抵消掉重复因素。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母公司的长投重复,当然要抵消。此外,长期股权投资是母公司A的一项资产,他所代表的是子公司B的所有资产中属于其所有者即母公司A的那部分资产。合并报表时,站在企业集团整体的角度,从资产这边看,当用资产A+资产B后资产A中有一部分是资产B中属于A的净资产,数额即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从负债这部分看由假设可知负债A+负债B没有可抵消的部分。从所有者权益这部分看净资产A和净资产B不能简单相加,因为他们相加是没有意义的。净资产B是属于A的资产,而净资产A是属于股东Ha的资产。二、合并财务报表作出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即为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因此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按照权益法作出调整后,其实已经包含了对应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中归属于母公司部分,如果再直接将母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那么就会出现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部分被重复计算。因此在抵消分录中抵消的,也是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和母公司按照权益法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部分为少数股东权益。扩展资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理论一般有三种理论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当代理论;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实务中多采用经修正的当代理论。随着少数股权在许多国家的普遍存在,相继带来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对少数股权的处理问题,从而引起对合并范围及相关问题的不同理解,进而形成三种合并理论。第一,母公司理论。按照母公司理论,在企业集团内的股东只包括母公司的股东,将子公司少数股东排除在外,看作是公司集团主体的外界债权人,以这个会计主体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和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仅指母公司拥有和所得部分,把合并会计报表看作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延伸和扩展。第二,实体理论。按照实体理论,在企业集团内把所有的股东同等看待,不论是多数股东还是少数股东均作为该集团内的股东,并不过分强调控股公司股东的权益。采用这种理论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能满足企业集团内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管理的需求。第三,当代理论实际上是母公司理论与实体理论的混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采纳了当代理论,所以它在美国实务中被广泛运用。由于当代理论吸收了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的一部分内容,缺乏内在一致性。它虽然避免了母公司理论在会计概念运用上的矛盾,但在合并净资产的计价上,仍然存在计价不一致的问题。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