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化的优势在哪些方面

黄瑞朴 2019-12-21 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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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什么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单位或金融机构将其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收益的资产加以组合并据此发行证券筹措资金的过程和技术。企业单位或金融机构采用资产证券化技术所发行的证券称之为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分为“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两大类。  资产证券化实质上是一个通过特殊的结构设计制造固定收益型证券产品的过程,即资产持有人将取得的资产主要是贷款等债权类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机构,同时通过信用增强机制控制信用风险,经过信用评级机构验证评级后,由证券承销机构将证券化产品销售给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需要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将资产转换成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就是为了实现上述要求。特殊目的载体代表所有投资人承接资产持有人所售出之资产,并发行证券化的收益凭证或证券,是资产证券化的主角。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式不一,可以是信托、公司或其他形式,其中信托方式广为业界使用,称为特殊目的信托。特殊目的信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代表所有投资者拥有资产,取得用于证券化的资产之所有权并作为证券或收益凭证的发行主体;二是断开资产出售人与被售资产证券化资产的关系,隔离原资产持有人的破产风险,保护投资人的权益;三是争取合理的会计与税赋待遇,避免重复课税。  证券化资产通过资产组合、风险隔离、信用增强和信用评级等一系列工作之后,形成了证券化产品。发起机构、特殊目的信托机构和承销机构依据其专业知识和市场经验分析市场状况进行产品定价,由证券承销机构以公开上市交易或私下募集方式销售给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较高的透明性,因而能为投资者所了解和接受,这是资产证券化产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支持特点以及采用信用增强技术,有较强的履约保证,这是资产证券化产品得以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凭借原始权益人纳入资产池的证券化资产的未来收入能力来融资的,因此,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履约保障较好、信用等级较高,较易得到投资者信赖。由于将资产本身的偿付能力与原始权益人的资信水平分割开来,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受原始权益人的信用等级的约束,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融资。对发行人来说,资产证券化也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  而哪些资产比较容易实现证券化?能够带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可以进行证券化处理,比如信用较好的信用贷款,银行的优质贷款,还有就是住房抵押贷款这些都可以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齐朝勇2019-12-21 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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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确,基金子公司都想转型都想做ABS,大的基子也有那么几单能落地。但是事实就是,ABS基金子公司做不过券商。1.承揽不如券商你找不到资产。基金子公司之前都是通道为主,资源都是银行。券商的资源则不同,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是现在最适合作为ABS原始权益人的。2.券商团队更适合做ABS因为ABS在国内目前就是类似于私募债ABS按市场占用率排名,前11名,仅1个嘉实资本是基金子公司。其他都是券商。恒泰证券过去是个不知名小券商,但现在已经通过大量发行ABS已在业内打响了名声。恒泰证券的黄长清团队现在已经开始在各种讲座、论坛发言,成为行业标杆。不再是找项目做,而是转变为项目找上门。因此行业的先发优势十分明显,也会导致越往后基金子公司与这些券商的差距越大的困境。预计ABS市场以后就是券商为主,但基子偶尔做几单还是没问题的。利益相关:基金子公司,曾经发行过ABS。
    黄百渠2019-12-21 23:58:00
  • 通常所讲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它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支撑的证券化”。这是从美国引进的概念。具体而言,它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有四个显著的特点:第一,能够实现风险隔离;第二,能够实现资产重组;第三,能够实现信用增级;第四,能够大大降低融资成本。
    齐晓君2019-12-21 23:38:32
  • 举个通俗的例子,说明一下什么是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在实务中如何应用比如,楼下张大爷开了个煎饼摊,每天能有五百块现金流入。张大爷看生意不错,想再买个小面包车进货,把生意做大。买面包车需要七万块钱,找银行借吧,银行嫌张大爷一个老头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抵押,怕他跑路,而且这么小额的贷款没什么搞头,不愿贷款。隔壁老王看张大爷发愁,就想了个办法:你看,你现在一天能有五百块流入,一个月的现金流就是一万五。要不这样吧,我明天就掏给你七万块,未来五个月的赚的钱就直接打我卡上,也即是说现金流就归我了。其实老王自己也没钱,但他找到了李二叔宋三婶,说我找了个好项目,你们来投资,只要一次性把钱投给我,每个月都能返本金和利息。邻里们有些担心,说你又不是开银行的,怎么能保证按时还钱?老王说,别担心,张大爷每个月赚的钱都会给我,再说了,张大爷儿子在城里打工,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就算张大爷赖账大不了找他儿子要啊!有人知道这个收益是要靠张大爷卖煎饼赚出来的,问万一煎饼不赚钱了咋办,张大爷自己出来说话了,你们投资的保证书啊,我也签一张,投资一万块,要是赔钱了,先从我这赔,优先保证还上你们的钱!老王筹到了钱,给左邻右舍都写好了按月付收益的保证书。张大爷接过钱,高兴地买车去了,生意一天天红火下去,赚到的钱每月打给老王,老王又把钱转给拿了保证书的人,当然自己也雁过拔毛留了一小点。这里煎饼摊产生的现金流,就是基础资产。老王写的保证书,就是资产支持证券。万一张大爷赖账,他儿子拿自己的钱出来抵债,叫外部增信张大爷自己也投一万块,煎饼不赚钱的话先从那一万块里亏,也就是自己持有了劣后级,其他投资者持有的是优先级,这一过程叫内部增信老王干的活,看着好像是空手套白狼一样,其实就是投行。邻里们知道只要拿着保证书就可以每月收到钱,于是手头紧的时候就把保证书卖出去抵钱,这样一来证券就交易起来了。大抵如此。那么,这个玩法会不会出问题呢?假如,村头赵大麻子看乡亲们买卖保证书不亦乐乎,想到个主意:既然拿着保证书就可以每月收到钱,要不然我再搞点钱来买点保证书,再拿到别的村,给他们说这东西拿着能挣钱,保准能卖出去。赵大麻子自己没什么钱,于是他也想办法动员乡亲们给自己投资。刘大麻子说,我这里有个好项目,我要去隔壁村卖老王印的保证书,大家来捧个场,赚钱了我每月给你们收益。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很熟悉?这里能赚钱的保证书,其实和之前能赚钱的煎饼摊一样,也是”基础资产“,都能产生现金流。摊煎饼产生的现金流,成为了持有老王保证书的收益,而去隔壁村卖老王保证书收益带来的现金流,又成了赵大麻子保证书的收益。然后还可以继续一层一层往上套。有一天,城管来了,把张大爷的煎饼摊砸了,张大爷的儿子在城里嫖娼被抓进监狱了,没有现金流了,老王印的保证书成为废纸,没有收益了,于是赵大麻子印的保证书也成了废纸。这些废纸,就是08年压垮雷曼兄弟的”衍生品“这个平静的小县城,就这样发生了由一个城管引发的金融危机。简单用一个图说明这个煎饼摊证券化的交易结构:和银行贷款相比,资产证券化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低门槛、灵活性和高流动性上:1.降低门槛要让人借钱,首先要证明自己有能力还钱。找银行贷款的话,要靠抵押来证明自己还得上钱,比如拿房子、设备抵押,或者是拿公司股票质押,证明自己”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大不了可以卖房卖车换钱。但这一要求,对于煎饼摊规模的小企业是很不公平:本来就是因为想卖房卖车扩大经营规模才贷款嘛!金融学一个基本假设叫做”风险越高,收益越高”,如果一个人想借钱却没法提供抵押,放贷的就难免犯嘀咕:还不上钱怎么办?于是就会要求更高的利息来补偿赖账风险,走到极端就成了温州地下钱庄那样的民间借贷:对于抵押品的要求很松,但利率也高的可怕。资产证券化对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方式:拿未来能拿到手的钱作为保证,以获得现在的融资。问题中提到的欢乐谷门票收入,作为未来的钱,就可以通过证券化的形式换成今天的真金白银。在我参与证券化工作的半年时间中,接触过的基础资产就包括商铺未来几年应收租金、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头几年应收的处理费、高速公路未来几年通行费,邮储银行未来预计收到的还款等等。对的,就连邮储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有时也可以通过证券化的形式将未来可以收到的还款变成今天的现金,就连银行在需要钱的时候也会考虑资产证券化的。2.灵活性那么,是不是说资产证券化就是为了服务煎饼摊级别的小微企业呢?不尽然,比如目前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一个比较热门的题材在于市政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在获得融资时遇到的困难是另外一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投资大,回本慢。要是买个三轮车卖早点,可能一个月就能把三轮车的钱赚回来,但要是建个污水处理厂,靠收污水处理费回本的话,没个几十年难说。银行贷款很难一下子给出这么长的期限,因为对于寨主来说,等换钱等这么长时间是有风险的,一下子这么一大笔贷款放出去,就意味着几十年资本充足率都堪忧。而资产证券化,只要双方都愿打愿挨,可以达到“如果要把这个项目加上个期限,我愿是一万年”的效果,在期限上更为自主。3.流动性诸位可能看到这就要问了,为什么资产证券化期限就可以动辄几十年呢?原因就在于流动性: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公开交易。例子中,乡亲们可以互相买卖老王发行的保证书,不一定非一直放在床底下等几十年后到期了才能拿到全部收益。人在江湖漂,那能不挨刀?谁都有手头缺钱的时候,遇到急着花钱,手里持有证券总是很容易变现的,就跟买卖股票一样,开个户,敲几个数,一下就卖出去了,不用找接盘侠找半天。试想一下,如果手里拿的是一张三十年后还钱的借条,恐怕就没这么容易出手变现了。正是因为较强的流动性,才保证了期限上的灵活,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离开风险谈收益,那绝对是耍流氓,我所了解的资产证券化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1.基础资产质量风险不管怎么说,实打实的房子、地皮、设备值多少钱还是比较有数的,以其作为抵押,不能说绝对,但至少有八九成把握能卖了换钱。但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听起来就更加虚头八脑一些,实际上也的确更容易鱼龙混杂。比如国外比较流行的信用卡还款证券化,是信用卡公司把未来能收到的信用卡还款作为基础资产来融资的产品,细究下去,产生现金流的是千万个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个人。难免其中有一些管不住自己的剁手党,月初买买买月底发现欠一屁股债,难免有的人本来就已经在恶意透支了,刷卡爽过一次以后就打算躲到天涯海角赖账。由于基础资产的构成太复杂了,很难做到像贷款一样仔细审查具体的资信情况。另一方面,基础权益人/劣后级的数值,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杠杆率“,张大爷能用一万块钱的投资,”翘起“总共六万块的资本,就叫做六倍的杠杆。杠杆越高,融资能力越强,但违约起来血本无归的风险也就越大。我国股市前段时间的走势,就是用”两融“实现了高杠杆,翘得很高很高,摔得很惨很惨。3.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讲的是整个金融市场都是彼此手牵着手牵着手牵着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正如赵大麻子把隔壁老王发行的证券再打个包再次进行证券化一样,一种金融产品,可能是另一种的原材料。一种产品发生了违约,其他与其相关的金融产品的违约风险也会增加。或许你可以说,反正证券是有流动性的,万一觉得大事不好了大不了卖掉保平安嘛!没错,系统性风险就是这样蔓延开来的,一旦对违约的恐惧导致想卖的人越来越多,接盘侠越来越少,本来有价值的证券就会越来越不值钱,最终没人肯买了,对违约的恐惧就成为了真实的违约。所以系统性风险很大程度上是“自我实现的”。而当以亿万计的金融产品,都建立在摇摇欲坠的不安全的基础资产之上时,大崩盘就难以避免了。最后,关于系统性风险,我想到了《丧钟为谁而鸣》中的一段话:“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孑然自保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角如果海水冲掉悬崖的一块欧洲就减小......因此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敲"--答主本科是金融的,在资产证券化方面有半年实习经验,但现在已经转法律了,水平有限,如果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如需转载,请征求本人同意。
    龚帮东2019-12-21 23:05:10
  • 资产证券化业务05年在国内开展试点以来,12,13年中断两年,16,17将会是爆发式的增长,之前银行信贷部门到现在的券商ABS部门,都在进行深刻的重组学习,16年资产证券化业务无论是高和金茂REITS,还是云南水务污水处理,还是国药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都为世人揭露出一个重大信息,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明显,融资成本低,盘活不动资产,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占市场的72%左右,而中国十年发展只占到了市场总份额的0.43%,如果您是再ABS部门,好好努力吧,因为您将是第一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爆发接触者和见证者。
    黄益福2019-12-21 23:01:30

相关问答

对价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一个概念,其本意是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作出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牺牲。对价”一词在我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最早出现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第8条“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有益尝试,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但在随后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中并没有具体明确对价的概念和内涵。在实践当中,对价可以理解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或者理解为以前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取得相同的股份时所支付的成本不同。必须指出的是,支付的对价并不是对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初始历史成本高于非流通股股东的一种补偿或调整,而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付出的一种代价-从经济学角度看,股权分置改革可以视为为了获得流通权而支付对价所展开的博弈,对价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对价的支付有以下几种理论依据:一是流通权价值补偿论。流通权价值指的是在股权分置市场下由于股票价格受到流通股股东对于他们所持股份不流通预期的影响,市场因此所给予流通股的高溢价。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会导致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权利益的损伤,或者资本利得的减少,所以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向流通股股东进行一定的支付或补偿。二是溢价返还论。根据溢价返还观点,对价的形成依据实际上包括了流通股的非正常溢价和流通权的客观好处两大部分,这里的非正常溢价指的是由于流通限制导致的发行和再融资成本过高,以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中所包含的非正常溢价。对价支付的依据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返还的流通溢价。三是市场供求论。该种观点的核心依据是,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原来将近70%的非流通股将获得流通权,势必造成二级市场股票供应量大以及快速增加,从而大大降低我国股票市场的价格中枢,如果获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股东不对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价格中枢的下移将造成原流通股股东的盲接损失。对价的支付依据是弥补流通股因为股权全流通所造成的贬值,对价的来源来自于对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后企业股权总价值增加的预期。四是双向补偿论。双向补偿论认为,非流通股转化为流通股的时候会导致流通股价格的下跌,但是在全流通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也要对充分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作出相应承诺,因此在非流通股转化为流通股的过程中,双方实际上各自作出了让步,对价的支付依据就是要利用股份全流通所释放出来的价值,补偿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股东在全流通过程中作出让步所导致的损失。主流对价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在前几批试点企业和目前已实施的改革方案中,对价形式已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其中以送股、缩股、权证、派现、回购为主流方式,掌握合理的对价形式有利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的均衡。一送股模式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转移股权,可以直接或间接降低市盈率水平,实施后投资者对“填权”的预期必将活跃市场交易。虽然由于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实施其既定的发展战略,但是送股模式的操作直接简便,便于投资者判断,而且也比较符合投资者的心理偏好,容易获得市场和监管部门的认可。二缩股模式减少非流通股的股权比例,对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没有任何影响,只改变非流通股在总股本中的比例,流通股股东虽没有得到直接的实际补偿,但他们的预期收益在于希望通过缩股,使公司的财务质量相应提高,并提升公司的整体投资价值。目前缩股的效应很明显,缩股后由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减少,同时也减少了控股股东的股权,对市场的扩容压力较小。三在权证模式下,当流通股价格在某一时点低于预没值时,权证持有者可以从发行者那里获得市价与预设值差额的补偿。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权证对价的好处还在于,在获得流通权利的同时,还可避免大量的现金流出和股份转出,实现了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以及避免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溢出。不过与其他几种方式相比而言,权证模式的实施难度较大。四派现模式不改变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对改革股权分置前后的证券市场价格没有太大的影响,但会导致上市公司现金流量的减少,造成一定的财务压力。目前单一的现金对价方案并不是投资者心理上欢迎的方式,从已实施的对价方案看,现金对价通常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与其他对价方式相结合。五回购模式的实质是一种缩股行为,股份回购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运用到对价支付方式当中,股份回购可以达到活跃市场交易、调节市场供求关系、调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目的。但股份回购方式是否能够真正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对股价走势有何影响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查证,而且回购方式对监管措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市场整体价值角度出发,缩股方式具有较大的优势。但缩股模式的运用要注意三个原则:第一,缩股比例的确定应该将原始认购成本与现行市价结合起来考虑,缩股比例不能太小;第二,缩股之后不能损害国有股东的利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第三,缩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要注意市场沟通,防止不必要的市场抵触情绪。
工资看学历和岗位,如果是研究生的话没什么问题,如果是本科生的话就悬了,当然,本科生还要分什么类别的,工科类,技术类还是可以做到的,职能类比如财务啊,人力啊一进去是不可能的,但是做三四年如果市场前景广阔,工资涨幅还是很大的,另外有一点,每个事业部的用人政策不太一样,裁员的那个好像是制冷那块的。如果是搞销售的话,做的好应该不止5000多的,在事业部实习的时候,办公室的人说楼下停的车大部分都是搞外销的,所以要是做销售,外销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了解到的待遇本科生如果是职能类3500左右,研究生4500可能不到,技术类本科的下车间的话,加补助可以到5000以上了,销售的话就不清楚了,这个和提成关联太大了。做不好就是基本工资,做得好也可以挣很多。美的每年都有人事变动,而且是比较剧烈的,所以上升空间也比较大,如果坚持做的话,10年当个部门经理应该没什么问题。美的集团的科技集团。美的集团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以厨房家电、冰箱、洗衣机、及各类小家电的消费电器业务、以家用空调、中央空调、供暖及通风系统的暖通空调业务;以库卡集团、安川机器人合资公司等为核心的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系统业务、以安得智联为集成解决方案服务平台的智能供应链业务。美的坚守“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致力创造美好生活。美的专注于持续的技术革新,以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令生活更舒适、更美好。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如下: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三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第三十五条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扩展资料:税收优惠政策的推进:一、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二、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三、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四、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享受对象上体现了普惠性,在管理方式上突出了规范性,并将公共就业服务职能与税收征管紧密结合,适应了当前我国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同时,通过设置行业限制、加强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避免产生税收征管漏洞。企业所得税法。
对价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一个概念,其本意是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作出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牺牲。对价”一词在我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最早出现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第8条“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有益尝试,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但在随后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中并没有具体明确对价的概念和内涵。在实践当中,对价可以理解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或者理解为以前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取得相同的股份时所支付的成本不同。必须指出的是,支付的对价并不是对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初始历史成本高于非流通股股东的一种补偿或调整,而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付出的一种代价-从经济学角度看,股权分置改革可以视为为了获得流通权而支付对价所展开的博弈,对价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对价的支付有以下几种理论依据:一是流通权价值补偿论。流通权价值指的是在股权分置市场下由于股票价格受到流通股股东对于他们所持股份不流通预期的影响,市场因此所给予流通股的高溢价。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会导致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权利益的损伤,或者资本利得的减少,所以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向流通股股东进行一定的支付或补偿。二是溢价返还论。根据溢价返还观点,对价的形成依据实际上包括了流通股的非正常溢价和流通权的客观好处两大部分,这里的非正常溢价指的是由于流通限制导致的发行和再融资成本过高,以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中所包含的非正常溢价。对价支付的依据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返还的流通溢价。三是市场供求论。该种观点的核心依据是,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原来将近70%的非流通股将获得流通权,势必造成二级市场股票供应量大以及快速增加,从而大大降低我国股票市场的价格中枢,如果获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股东不对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价格中枢的下移将造成原流通股股东的盲接损失。对价的支付依据是弥补流通股因为股权全流通所造成的贬值,对价的来源来自于对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后企业股权总价值增加的预期。四是双向补偿论。双向补偿论认为,非流通股转化为流通股的时候会导致流通股价格的下跌,但是在全流通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也要对充分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作出相应承诺,因此在非流通股转化为流通股的过程中,双方实际上各自作出了让步,对价的支付依据就是要利用股份全流通所释放出来的价值,补偿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股东在全流通过程中作出让步所导致的损失。主流对价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在前几批试点企业和目前已实施的改革方案中,对价形式已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其中以送股、缩股、权证、派现、回购为主流方式,掌握合理的对价形式有利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的均衡。一送股模式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转移股权,可以直接或间接降低市盈率水平,实施后投资者对“填权”的预期必将活跃市场交易。虽然由于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实施其既定的发展战略,但是送股模式的操作直接简便,便于投资者判断,而且也比较符合投资者的心理偏好,容易获得市场和监管部门的认可。二缩股模式减少非流通股的股权比例,对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没有任何影响,只改变非流通股在总股本中的比例,流通股股东虽没有得到直接的实际补偿,但他们的预期收益在于希望通过缩股,使公司的财务质量相应提高,并提升公司的整体投资价值。目前缩股的效应很明显,缩股后由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减少,同时也减少了控股股东的股权,对市场的扩容压力较小。三在权证模式下,当流通股价格在某一时点低于预没值时,权证持有者可以从发行者那里获得市价与预设值差额的补偿。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权证对价的好处还在于,在获得流通权利的同时,还可避免大量的现金流出和股份转出,实现了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以及避免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溢出。不过与其他几种方式相比而言,权证模式的实施难度较大。四派现模式不改变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对改革股权分置前后的证券市场价格没有太大的影响,但会导致上市公司现金流量的减少,造成一定的财务压力。目前单一的现金对价方案并不是投资者心理上欢迎的方式,从已实施的对价方案看,现金对价通常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与其他对价方式相结合。五回购模式的实质是一种缩股行为,股份回购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运用到对价支付方式当中,股份回购可以达到活跃市场交易、调节市场供求关系、调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目的。但股份回购方式是否能够真正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对股价走势有何影响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查证,而且回购方式对监管措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市场整体价值角度出发,缩股方式具有较大的优势。但缩股模式的运用要注意三个原则:第一,缩股比例的确定应该将原始认购成本与现行市价结合起来考虑,缩股比例不能太小;第二,缩股之后不能损害国有股东的利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第三,缩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要注意市场沟通,防止不必要的市场抵触情绪。
1.国际上房地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自从1930年美国政府二级抵押贷款市场开拓以来,各市场经济国家均推出了多样化且富有弹性的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对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推行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2.土地产权和房地产产权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用地单位或居民逐步拥有了房地产产权,通过承租国有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同时,住房制度的改革使居民通过购买公有住房、微利房、商品房、自建、合建等方式逐步拥有了住房的所有权,为土地和房屋的抵押开辟了道路,也为房地产权益的分割提供了条件,为推广房地产证券化做了积极的准备。3.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是经济基础。从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基础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运行状况良好,发展势头强劲。国民经济连续几年保持了7.5%以上的增长率,为房地产证券化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速快速下降,但房地产投资额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总体上呈现出与经济发展相对应的快速增长特征。同时,国家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的违规操作现象,自2001年以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房地产金融政策,繁荣的房地产市场和规范发展的金融市场为房地产证券化提供了经济基础。1.房地产市场存在巨大资金缺口。1998年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以后,城镇居民长期被抑制的住房需求逐步释放,投资性的需求在增长。但从房地产市场供给上看,现在我国大多数开发企业不具备雄厚的开发资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只有推行房地产证券化,在金融市场上直接向社会大众融资,才能较好地解决房地产开发资金短缺的矛盾。房地产进入流通领域满足单位和个人的消费需要,庞大的住房消费市场的资金来源不可能依靠国家财政,也不可能完全依靠银行,住房消费的直接融资势在必行,推行房产证券化成为一种必然。2.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基本成熟。住房抵押贷款是最容易进行证券化的优质资产之一,其原始债务人信用较高,资金流动性稳定,安全性高,各国的资产证券化无不起源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我国随着住房货币供给体制逐步取代住房福利供给体制以来,住房抵押贷款不断上升已经初步形成规模。3.庞大的房地产证券化投资需求群体。我国居民拥有大量储蓄。2019年3月末,我国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12.9万亿元,同比增长15.5%,这样一个拥有大量结余资金的群体,将为房地产证券化及其上市创造一个必要的市场环境。首先,证券可以根据需要以一定的面额等额分割,可以用较小的数额表现,房地产证券化的实施将大大降低资金进入的“门槛”。其次,房地产证券不仅可以使投资者享受资金在房地产领域运动所产生的增值回报,在有价证券代表有关房地产产权如持有房地产产权收益凭证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可以根据需要转化为房地产的实物消费。4.走向规范的资本和证券市场。以买卖发行各种债券和股票的资本市场在我国已形成基本框架,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为房地产证券提供了市场规模,也因资本市场证券品种丰富而使房地产融资形式有多样化的选择。我国的证券市场也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众多证券公司组成的证券发行市场和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STAQ系统和NET系统为代表的证券交易市场,并且交易的容量和辐射范围不断地扩大,硬件和软件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就为房地产证券的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首先,房地产证券化虽然原理简单,但真正的实施难点很多。其次,我国现阶段的会计与税收处理远远不能满足房地产证券化进展的需要。怎样才能避免双重征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会计处理会导致不同的证券化成本与收益,如何设计合理的房地产证券化会计制度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第三,我国对房地产证券化技术的研究刚刚起步,国内缺乏相关技术人才,房地产证券化具体操作技术尚不成熟,这将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证券化进程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