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贷款给公司使用的财务处理

龚小澎 2019-11-05 23:56:00

推荐回答

既然是经营贷款,而且是付给供应商的。那当然是企业行为。法人只是一个操作担保而已。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贷款,贷:银行存款。还利息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或者不计提利息直接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所取得得单据应为企业抬头。
黄百煜2019-11-06 00:20:17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账务可以处理为,公司向老板借钱后,还给银行,分录为借:短期借款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凭证后附,公司向老板借款的协议或借条及银行收到归还贷款的凭据。
    齐明石2019-11-06 00:10:57
  • 1、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科目无关系。1借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企业法人姓名2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利息3还款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本金其他应付款-利息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现金、银行存款2、缴税:1没有利息清单,根据双方的协议决定其利息;2对于法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对于企业支付的利息,必须取得税务票据和代扣个人所得税,同时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如果没有发票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扩展资料个人借款给企业,双方应订立借款合同,但个人借款给企业时,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1、利息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同样,在另一个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3、还款期限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间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国家税务局-借款-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黄白红2019-11-06 00:03:30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