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跟男朋友贷款买房,还没有结婚,男朋友让我现在每月跟他一起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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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求,说真的,一点都不过分,这本来就是结婚必备的条件,如果连这都都办不到的话,那干脆就不要结婚了。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就应该有房才能够好好生活,况且婚后两个人一起承担房贷,不也挺好的吗?又不是说让男朋友自己一个人承担。就算是娶别的姑娘,别的姑娘说不定还会有其他的各种要求,只是想要一个房子而已,根本没有那么过分。既然如此,就应该努力,好好奋斗,这样才能够买到心仪的房子,然后和心爱的女子一起住进去,去好好经营自己的爱巢。如果以后两个人有了自己的宝宝,等宝宝生下来也是需要有一定的空间的,宝宝的物品、玩具那么多,如果房子太小了,根本就不能好好住下去。因此,买房真的很有必要。而且买房之后两个人一起承担房贷的话,这样可以让两个人的压力变大,然后督促两个人更加努力工作赚钱,这样才能够承担起这些房贷,要不然的话,两个人始终不会长大,始终觉得没有压力,无法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心智会特别不成熟。女朋友能够跟自己一起承担房贷,说明她也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女人,也希望能够把生活过得很好。她足够爱你,所以愿意和你一起承担风雨,陪你一起吃苦。这样的女生真的没那么多了,应该好好珍惜,要不然后悔都来不及了。如果你的男朋友不答应你这个条件的话,说明他对你并没有那么上心,要不然拼了命都会买下属于你们的房子,然后再一起奋斗。擦亮眼睛,看清楚眼前这个人,如果他是真心的话,他一定不会拒绝你。
边厚敏2019-11-06 0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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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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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婚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除非登记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否则房屋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包括婚后父母给买的房也不见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扩展资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
黄石容2019-11-06 0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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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分钱没有出,还要加你的名字,有点难,除非你们能结婚,婚后你们共同还贷款。
齐明睿2019-11-06 0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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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南方独立还贷款,则该房产归属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则该产权属于男方,但是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法律规则参考以下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根据以上规定,结婚前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房产,结婚后共同入住,并有男方继续完成还贷,该产权归属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这套房产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只是共同偿还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赵颖莹2019-11-06 00: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