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共同买的房子,用的对方的公积金,从购房到网签,一直是用的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理更名手续

车彤彤 2019-11-05 23:43:00

推荐回答

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费用。扩展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 。
齐显涛2019-11-06 00:02:3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如果该套房产就是准备你自己住,以后也不考虑出售的话,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但赠与手续有一定风险,因为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与索回赠与物。而且后期如果你要出售该房产,也会要求你补齐前减免的所有税费。一般建议是走正常买卖过户,这样会少很多麻烦,虽然会有一定的费用,但风险性是非常小的。
    龙小菊2019-11-06 00:19:28
  • 这么跟你说吧,你朋友没有取得房产证,所以他没资格谈“卖房”。最多算是将该套房的购房份额通过想办法让给你而已。何况你还想贷款,没正规合法的购房手续公积金中心是不会受理的。你们目前能唯一想的办法,能做的事,就是与开发商协商,取得它同意先解除原购房合同,房款不退。在办完了退房手续后,以你的名义重新与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然后顺理成章地取得购房抵押贷款。问题的关键在于,开发商能否同意、或为什么会同意这仅有利于你、但它没好处还得费力办这事?琢磨明白了,想到办法了,就去试吧。强调,在房地产交易法规很完备的当今,“更名”购房合同早就不可行,是子乌虚有的办法。不信就去查查、试试。
    齐暑华2019-11-06 00:09:59
  • 1.这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无论写谁的名都无所谓,属于共同财产,并承担共同债务。2.原因:登记日期8.8,刚缴清首付,也就是说,还没有办理公积金按揭,当你提供贷款手续时,一定会用到结婚证,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是要你们两个人签字。依照婚姻法,该房属于婚后财产,一人一半。3.都是夫妻了,反正都是一人一半,写谁的名都无所谓,大度些会更好!全文。
    连一霏2019-11-05 23:56:42

相关问答

婚后购买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该是二人的名字,只写他一人名字并注明产权性质为单独所有,就成了他个人所有的财产了。建议您及时加名。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三做: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和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人投资理财做保障。★三不做: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自己好吃好喝。3、对方父母如果没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房,却要小两口来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事,这买卖也太划算了。附一现实的笑话:“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10年后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开,40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多,这种婚姻法让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还不如恋爱一辈子。那么,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性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他有一天看这个女性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跟这个女性离婚并把这个女性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银子补偿。众所周知,中国自古有男方买房结婚的传统和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日子。新婚姻法让女性的梦破灭了,那么出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势必要与时俱进,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就不结婚,从而男性要为结婚付出的代价更高,婆媳矛盾将更大,为什么呢?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新婚姻法揭示了一个现实:在中国女性结婚的代价除了给男人当免费老妈子,当生育机器,当佣人以外,还得自贴家当养家糊口。而中国男性无论他是修养学识文化地位有多高,无论他对内对外所谓的人格与精神独立有多完善,他们从骨子里是不懂得欣赏中国女性的。他们骨子里找的不是老婆,找的是老妈和保姆,找的是花瓶和性感,找的是家世和背景。他们找女性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找一个良好的生育机器,一个拿得出手的摆设。当女性把自己托付给这个男人之后,被婚姻生活与小孩教育折磨的惨不忍睹的脸,一下子就成了男人们花心的借口。而当这些女性还没恢复过来要做自己的时候《婚姻法》新解出台了。结果,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些冲着男人财富去的人太悲催了,给男人生儿育女到头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