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买房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黄瑞锋 2019-11-06 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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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能的哦。银行的公积金贷款明确规定要有公积金的才能贷款,而且他们也能查到你有没有。有社保没交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米士平2019-11-06 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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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黄界颍2019-11-06 01:00:38
  • 南京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详细了解。
    龚山珍2019-11-06 00:54:52
  • 六个月,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房款差额。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齐晓海2019-11-06 00:37:42
  • 贷款条件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只要你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你购买第二套住房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9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9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2019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②申请受理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③房产公司盖章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④落实还款方式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⑤办理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⑥通知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⑦领取个人资料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公积金贷款。
    赵驰北2019-11-06 00:20:42

相关问答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公积金缴存证明。
‌1、基本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法。商‌借款户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的借款户直接可以贷款20万元‌,‌小于5000元的借款户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40倍计算‌,‌最高也不超过20万元‌‌对于购买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仍为10万元‌法。商‌若借款人受基本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的限制而贷不足10万元‌,‌则计算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放宽到20倍‌,‌仍贷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额度放贷‌法。商‌‌2、补充公积金贷款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补充住房贷款额度为补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15倍‌法。商‌若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小于10万元‌,‌则计算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放宽到20倍‌,‌仍贷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额度放贷‌‌二、公积金装修贷款‌根据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公积金贷款细则》‌,‌个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商‌‌公积金装修贷款与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是两项并列的贷款业务‌,‌彼此没有冲突‌,‌申请了购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根据规定‌,‌公积金装修贷款按房屋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可申请1000元的装修贷款‌法。商‌购房贷款和装修贷款两者相加‌,‌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达到以上标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