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经济适用房我的条件能申请吗?

龚少英 2019-11-05 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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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是唯一继承人且其继承后住房面积超过保障标准的,不能申请住房保障。如果你取得了8万元货补凭证,但买的房子实际成交价只有7万元,我们只发放7万元补贴金,多出的1万元不予退还。今天上午,长沙市房产局“关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审批操作补充规定”;4、申请人没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但拥有非住宅商业铺面,铺面为个人的谋生手段且在社区公示收入情况时已注明,工商、税务同时协查后,符合低收入标准,可按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申请;5、农转非的家庭,经上户调查核实确无住房,且公示无异议的;6、申请人与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结婚或离婚,经审查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的。哪些市民不再享有货补1、房屋产权是父母的名字,父母过世后,权证未过户到儿女名下,儿女是唯一继承人且其继承后住房面积超过保障标准的,不能申请住房保障。2、凡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待遇的家庭,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享受经适房货币补贴,其离异后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在离婚时一并妥善解决。离异后仍住房困难的,可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货币补贴。根据《方案》,补贴对象包括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此外,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补贴标准结合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以及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确定。2019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今后每年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如何申领货币补贴一公布方案。市房产部门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年度计划安排,在申报前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年度方案向社会公布。二申请登记。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含原已经审批的保障对象,可在方案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委员会申请登记,填申请批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2《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确认单》有效期内或住房情况证明。3收入情况证明。4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社区委员会应予以受理并移交到办事处。
籍宝霞2019-11-06 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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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鄙视下那个复制粘贴的某某人可以买二手房,只要是长沙市的,45-144面积的房子就可以哒。
    赵马元2019-11-06 00:37:02
  •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条件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购房人可凭《补贴凭证》可按补贴标准数额冲抵购房款。购房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与开发建设单位凭证结算支付。选购二手房的,在与房屋出卖人签定买卖合同后,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应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核对《补贴凭证》的信息并进行交易登记备案,交易信息经备案后,房屋买受人将货币补贴资金与购房款之间的差额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签署《授权委托书》,再与房屋出卖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与房屋出卖人凭证结算支付。发放补贴资金: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购买商品房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购买二手房的,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内。
    管燕红2019-11-06 00:19:53
  • 申请条件:1:有长沙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购买.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申请程序:《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三楼财务大厅53号窗口领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三楼财务大厅50号窗口收件、审批。三楼财务大厅51号窗口领取《资格确认单》。凭《资格确认单》到开发建设单位选房。选房签定合同后有开发健身单位统一到三楼财务大厅52号窗口进行合同签证、备案登记。
    齐显尼2019-11-06 00:10:28
  • 问:我想请问一下,在长沙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要求是什么?单身的话多少岁,已婚的话多少岁可以申请?长沙市对于高学历人才申请经济适用房有没有政策上的优惠,会不会降低年龄上的要求?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应准备好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证明即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收入证明。2住房情况证明。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经济适用房申请购房资格证程序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有工作的在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4、由区房管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持有《证明》的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三、经济房不满5年不得转让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可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齐斌武2019-11-05 2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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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公积金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