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跟贷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辛大志 2019-11-05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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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2.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龚峰竹2019-11-06 0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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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欠款人就是欠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别人的钱,自己还没有还的,借和欠的含意并不一样,在一些法律纠纷中,会因为字眼来大做文章。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车建伟2019-11-06 00:36:33
  • 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严格地说借款人是借进资金,贷款人是借岀资金,是放款人。总之两者是一种对等关系。一般都叫借贷双方,这样看,借款人和贷款人应该是相反的意思。
    齐文艺2019-11-06 00:19:14
  • 借款人跟贷款人在所指对象和义务上有所区别。1、所指对象不同借款人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而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2、义务不同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而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扩展资料:贷款人权利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贷款人-借款人。
    麻益良2019-11-06 00:02:12
  • 简单的说贷款人是银行,借钱人是你,区别就是银行借钱给你。
    黄白蓉2019-11-05 23:56:24

相关问答

借方与贷方的区别:借方:借方表示增加,货方表示减少,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做账时如果有增加项,就一定要有减少项,否则账就做不平。借方和贷方与现实中的借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它在会计中就相当于是两个符号一样,一个是增增加在贷方,减少在借方。其实只要记住资费成就可以了。一个分录有借方和贷方组合成,做题是,如在银行提现金500分录借:库存现金500贷:银行存款500因为两个科目都属于资产类,资产增加在借方,减少在贷方提现现金增加,银行存款减少。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区别:借款人权利: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依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2、借款人有权依照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贷款;3、当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4、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权利: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借贷中应该注意的事项:1.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同时明确借方和贷方是什么意思,各是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2.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立据日期。借款人的亲自签名。3.借款续期:有时候借款快要超过诉讼时效了,债权人出于各种原因暂时又不准备起诉,这时,很多人往往通过续期来防范诉讼时效风险。忠告:如借款续期,可在原老借条上直接备注即可,如在原来借条下方空白处注明“续借一年,利息照算。债务人签名,署上日期。4.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民间借贷大部分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因为太熟,借条很随便,有些甚至都没有借条。一些熟人之间,双方电话中说好金额,见面时债务人直接拿出写好的借条给债权人,一旦债务人居心不良让他人代写借条,并在诉讼中否认借条为本人所写,则债权人将会陷入被动。扩展资料:概念区别:融资租赁和借贷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1、借贷契约是贷款人将货币所有权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则归还相同数额的货币并附加利息;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并未将货币所有权交给承租人,而是交给了供应商他们之间构成买卖关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构成也复杂于借贷契约还本付息的简单结构。2、按照借贷契约,借款人用借入资金购买的设备具有所有权,与贷款人无关;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不能无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且该物件使用关系属于债权关系性质,出租人始终具有设备的所有权,并且可以对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债权人。3、期末租赁物件选择权的存在与借贷契约说相矛盾,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期结束后承租人有三种选择权,退还租赁物、续租或购买,而在借贷契约中,本息还完后即表明契约自行终止,抵押品只能无条件退还借款人。4、借贷契约说将导致融资租赁适用利率管制法规,实际上,租金的构成与利息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复杂得多。风险提示:一是要订立规范借款合同;二是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三是利息约定要合法明确;四是要慎重提供借贷担保;五是非法债务不受保护;六是要重视正当债权保护;七是虚假诉讼要追法责。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