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合伙企业的账务?

辛大卫 2019-12-21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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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创立时假设甲、乙二人准备合办一个工艺品店,合伙契约中规定各人的出资份额等于合伙人各自出资的净资产金额,合伙人投入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资本——甲——乙二、经营生产过程中购进资产、发生成本费用和产生收入:1、借:固定资产;贷:现金2、借:低值易耗品;贷:现金3、借:材料;贷:现金;应付账款4、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现金5、借:生产成本——A产品;——B产品;贷:材料6、借:现金;应收账款;贷:销售收入3、损益分配合伙企业损益分配主要有三种:按资本额比例分配损益,按工资报酬先分配,余额按约定比例分配;按工资报酬和资本报酬分配,余额再按约定比例分配。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收优惠为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其申报缴纳期限,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合伙企业。
车建军2019-12-21 13: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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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合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免费公司专项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113。
    车巧怡2019-12-21 13:56:02
  • 三人合伙公司财务账目需要注意的有:1、记账凭证、总账、财务报表是否一致;2、银行对账单与账上银行存款科目核对、现金实存数与账上现金余额是否一致;3、固定资产台账与实际固定资产设备是否一致;4、财务内部制度是否完善。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本模块将把损益表科目余额自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贷方当中,生成相应的会计凭证,同时处理该凭证登账业务,系统设置了三项结转方式,用户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对结转方式的增加与修改。扩展资料: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1、系统性原则是指财务管理是集团各成员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本身又由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分配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在财务管理中坚持系统性原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出发点,它具体要求做到三点。第一点是整体优化,只有整体最优的系统才是最优系统。第二点是结构优化,任何系统都是有一定层次结构的层级系统,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应注意结构比例优化,从而保证整体优化,如进行资金结构、资产结构、分配结构优化。第三点是环境适应能力强,财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适当的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财务。
    黄生龙2019-12-21 13:20:54
  •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重复上述两步骤,直至各合伙人的资本都抵消完全。
    米培英2019-12-21 13:08:09

相关问答

首先要分清是借给亲戚个人的,还是借给公司的。如果是亲戚个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的私有财产,如房屋、车船等。如果是公司,还得清楚是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查封后将清理公司财产,并拍卖抵债,如果公司财产可以抵偿债务,则可以还清。如果不足以抵偿欠债,则属于资不抵债,可能无法全额还清债务,甚至无法偿还。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可以追纠个人资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这部总共48条的司法解释自2019年9月16日起正式施行。司法解释分别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债务人财产界定、撤销权、取回权、抵消权、债务人财产的保全解除和执行中止,以及有关债务人衍生诉讼的审理等多个角度,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准确把握债务人财产范畴,积极有效追收债务人财产,避免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保护最大化,保障企业法人市场退出中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受偿,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这部司法解释作为企业破产法系列司法解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广泛征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专家学者等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后制定完成的。最高法院公布司法解释明确企业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企业破产。
在检查纳税人账务时,经常会发现很多企业有可分配利润但长期挂账不分配或者投资者从企业借取大量资金长期不归还的情况,本文结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对个人向公司借款不还的财税处理做一分析:一、个人借款不还的税务处理个人向公司借款不还的处理,因其身份不同税务处理也应不尽相同。根据财税×10%-105=245元二、个人借款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借款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际上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的会计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按个体工商户计征个税。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的会计处理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利润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股息、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和“库存现金”科目。实际交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