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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吧?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不允许采用的是后进先出法!因为在社会物价不断上涨的经济情况下,后进先出法会导致存货核算严重偏离实际,不符合财务的谨慎性原则。
齐明强2019-12-21 1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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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由于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因此,存货清查的核算,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在“生产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齐显峰2019-12-21 1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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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借款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其他企业,为2:1.因此,会计和税法规定计算的资本化利息方法和金额是不一样的.4、时间性差异。
赵风翎2019-12-21 1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