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房子首付的钱是男方父母出的然后分期是婚后夫妻两个人还的那这个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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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添加了女方的名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如果父母有证据证明首付由其实际支付,可另案起诉,主张返还借款。
黄益波2019-11-06 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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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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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先要看户主写的是谁,如果是男方父母,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写的是夫妻二人或者其中一人,就算夫妻共同财产。
米培燕2019-11-06 0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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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4)、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指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41条、离婚时,原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综上,客观事实与你能证明的客观事实未必一致,所以,要证明自己观点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找有利证据证明客观事实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我认为,你所描述的情形存在三种可能: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系对双方的赠与,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系对男方的单独赠与,但是必须明确指定,未明确指定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该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因此,需要看当事人手中的证据能够向合议庭反映出的事实是什么样子的符合哪种情形,合议庭就会按照哪种情形予以认定和判决。
齐望东2019-11-06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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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同财产产权证登记为双方名字的,原则上法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关键是看产权登记时间:1、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即使是在婚前,这个房产也是女方个人财产。你说的那些付款凭证等,不影响对产权的认定,只能说明双方存在经济联系,在法律上也可以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2、依你所述,婚后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一人一半。3、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买的房,而且保留有相关的证据,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只写了男方名字的,可以认为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依你所述,产权证上写了女方名字,则认定共同财产是原则,认定为男方财产是例外。即除非女方放弃或双方有协议。二、其他相似情形的认定:《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虽然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但是房子的房产证上写得是夫妻俩的名字,这在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毫无疑问的。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婚前男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黄睿杰2019-11-06 0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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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属于对该男子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于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赵驰北2019-11-05 23: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