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职可以提取吗?

黄玉平 2020-01-17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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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是满足提取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第十七条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第十八条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第十九条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第二十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公积金提取。
符翠红2020-01-17 21: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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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米塞林2020-01-17 21:36:15
  • 可以提取,但需要满足提取条件。以杭州为例,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两类: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三、提取材料购买二手房的材料:1、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3、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住房自住1、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①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职工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直系亲属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③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3、购房人直系亲属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扩展资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龙庄伟2020-01-17 21:18:17
  • 提取流程根据房子的性质不同而不同。公积金提取流程:1、一手房提取: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第七条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公积金提取。
    黄盛权2020-01-17 21:02:50
  • 老王曾是某煤矿厂党支部干部,退休后一直待在家里。现在老王的小孙子要买房,可家里的资金不够。那么老王能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给自己的小孙子吗?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职工销户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的情况包括职工离休、退休的情形。上述案例中,老王作为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退休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给自己的小孙子买房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任意支配。退休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由个人予以支配。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方杰2020-01-17 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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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全部。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扩展资料:公积金使用的相关要求规定: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2、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