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给别人可以算消费凭证吗

赵鹤群 2019-11-05 2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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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别人是不可以消费凭证的,消费凭证是证明收款人是当事人,因此在转账别人的账户上转账别人的钱,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黎生茂2019-11-05 23: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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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凭证是银行确认消费行为的重要凭证,一般银行转账给别人,就是转账记录上的消费凭证。
    穆高超2019-11-05 23: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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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男方所有。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扩展资料《离婚率10连增,我们该有怎样的婚姻观?》近日,民政部发布的2019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对于那种感情完全破裂的夫妻来说,基于个人自由选择的离婚是对彼此的拯救,使得他们不必为一次错误的婚姻付出终生的代价。但对于去年新增的350万对离异男女,我们是该祝福他们,终于脱离曾被自己视之为桎梏的那桩婚姻而重获自由?还是该劝他们,婚姻中包含着诸多要义,应审慎对待离婚?对“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这样的一个局面,我们是该解读为当代人注重自我、更重视婚姻质量和幸福指数?还是该从中读出一代人对婚姻的草率和鲁莽态度、责任感阙如的幼稚型人格?婚姻观,是观察一个社会的价值观的小小窗口。正如城市中的“剩女潮”是当代女性经济独立、个人价值彰显的表征,离婚率的曲线图往往蕴含着社会文化发展的幽深心理。因为缺乏更具体的数字分析,我们不能从“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中完全断言社会的道德基础发生了多么耸人听闻的危机。对离婚的宽容度的提高,是承认个人幸福在婚姻中的正当性的一个表现。但不可否认的是,闪婚闪离的游戏婚姻态度、婚外情等不道德因素对传统婚姻的淘空、对婚姻中包含的忠诚与责任的漠视等现实因素,是推高离婚率的重要推手。而这些因素,恰恰侵蚀着婚姻中的美好情愫和高贵价值。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和中国人以家族为核心的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美国近年来走低的离婚率也在印证“婚姻不仅是个人的爱情故事,也是最严格的社会和经济契约”——这是美国畅销书《定终身》中对婚姻的一句解读。无论文化、地域、时代有怎样的差别,婚姻作为一种神圣的制度、一种通向美好生活的安排,都固守了如下美德:情感、忠诚、责任、信任、付出……为了对方的一套房子而匆忙结婚,也能为了购买二套房而弃婚姻纸书如敝履;不能看到爱情应不断充实、丰富,不能看到感情需要双方的持守,那么,为了一时的激情而结婚,也会为了激情如流水逝去而选择离婚。在婚姻的价值序列里,家庭成员的幸福、生活的质量、道德的提升与个人的自由同样重要。更何况,婚姻的忠诚、责任、信任等诸多固有美德,可以让个人从中得到滋养、获得力量。爱情,是人生必不可少的课程,婚姻,何尝不是?那种闪婚闪离的酷,恰恰是当代人不能承担婚姻责任之重的脆弱;“没有拆不散的家庭,只有不努力的小三”的新民谣流行一时,恰恰是婚姻其他价值退后、个人如无羁野马般情感至上的表现。经营一段长期稳定而幸福的感情与婚姻,是一种能力。人言婚姻是一场修行,在婚姻的修行课中,看到自我的缺陷、着力自我的成长,就是完美的修行者。从经验和历史看,那些取得事业成功的人,大抵都十分注重家庭的伦理价值;而那些在婚姻上屡屡失败的人,也大都行之不远。这大概就是婚姻作为人生课程的意义。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无关个人道德问题,也并不能一定得出社会进步的结论,却提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婚姻价值观模糊或缺失的问题。婚姻固然扮演着社会最小细胞的角色、承担着社会稳定的责任,但理想化的现代婚姻,更应关照到婚姻对于个人的价值。我们不必为“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或喜或忧,我们该做的,是重新思考婚姻的意义、重树科学健康的婚姻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离婚率10连增,我们该有怎样的婚姻观。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产权登记为男女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共有。如果婚前男女双方一起付首付,房产证也是写男女双方名字,房屋肯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男方支付首付,产权登记为男方,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本质上是物权处分行为,房屋由夫妻单方所有转为夫妻双方所有。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女方父母为女方购置的房屋,原则上是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推定为送给自家孩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是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扩展资料: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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