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要离婚,婚前我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我们又以各自姐姐的名字购买了一

黄省利 2019-12-21 12:59:00

推荐回答

有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儿子和女儿有同等的权利继承。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让你婆婆写下遗嘱,表明房屋在他去世之后归你老公和你所有。遗嘱写好之后公证一下,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粱兆强2019-12-21 13:56:3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变成商品房了指的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原来是单位福利分房?如果房子是你结婚前买的,属你的个人财产,不过户也不会有问题。如果是福利分房经房改变商品房的,产权也容易搞清楚,这种情况你也不需要担心。如属其他情况,你还是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为好。同意大部分人的意见,还是将房产再过户给你姐姐最好,不然今后你离婚会有很大的隐患的。最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http://consult.fabao365.com。
    米夏夏2019-12-21 13:39:08
  • 问题不少,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这套房子是你对象的婚前财产,你所说的分割,是指你如果和你对象离婚,房子怎么分割呢,还是你和你对象结婚,这套房子怎么和你姐姐分割。
    童觊军2019-12-21 13:21:38
  • 首先,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即为权利人,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房产,如果是您和老公出资购房登记在老公母亲名下会被视为一种赠与,视为她的个人财产。对于她的财产,她的子女均等地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您老公的姐姐是完全享有继承权的。第二,如果不希望有这样的结果,可以在落户到老公母亲名下的同时,写一份房屋代持协议,实际所有人是您和你老公,由母亲代持。
    边双喜2019-12-21 13:08:5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