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原则

黄灿湖 2019-11-05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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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安全性是商业银行第一经营原则,流动性既是实现安全性的必要手段,又是盈利性和安全性之间的平衡杠杆,维持适度的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策略手段;安全性是盈利性的基础,而盈利反过来又保了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总是在保持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应努力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他的影响,保证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商业银行之所以必须坚持安全性原则,是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原因:①商业银行自有资本较少,经受不住较大的损失。②商业银行经营条件的特殊性,尤其需要强调他的安全性。③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现和必要的贷款需求的支付能力,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重含义,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资产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它既指速动资产,又指在速动资产不足时其他资产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转变为速动资产的能力。盈利性,一切经营性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追求盈利。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发行债券等负债业务,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再痛过发放贷款、经营投资等资产业务,把集中起来的资金应用出去,弥补一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暂时资金不足。三者关系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之间往往是相互矛盾的。从盈利性角度看,商业银行的资产可以分为盈利性资产和非盈利性资产,资金用于资金用与盈利资产的比重较高,商业银行收取的利息就越高,盈利规模也越大。从流动性角度看,非盈利资产如现金资产可以随时用于应付存款的体现需要,具有十足的流动性,因而现金资产的库存额越高,商业银行体系应付体现的能力越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越强。从安全性角度看,一般情况下,具有较高收益的资产,其风险总是较大的。为了降低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商业银行不得不把资金收益率较低的资产。实际上,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原则之间存在着潜在的统一协调关系。
堵文波2019-11-05 2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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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及结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有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率、备付金比例、单个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接受人民银行对其资产负债比例及其资产质量的检查和考核,以提高信贷资金效益,减少资产风险。信贷管理体制是指银行组织和管理信贷资金的基本模式,其核心内容包括信贷资金管理权限的划分和资金管理方式的选择。
    黄知学2019-11-06 00:36:32
  • 商业贷款申请条件: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龚尚英2019-11-06 00:19:12
  • 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及结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有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率、备付金比例、单个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接受人民银行对其资产负债比例及其资产质量的检查和考核,以提高信贷资金效益,减少资产风险。信贷管理体制是指银行组织和管理信贷资金的基本模式,其核心内容包括信贷资金管理权限的划分和资金管理方式的选择。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3、恪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5、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6、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所有贷款均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结息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担保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当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质押担保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办理止付的,应依规进行止付登记。抵押、质押物应当符合《担保法》中抵押物、质押物条件,抵押、质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出质人、抵押财产共有人均须到场签约。严格执行先办理借款合同,后登记的操作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市土地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土地按实际出让价的90%以内确认,划拔土地按现行市场出让价格的40%以内确认。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应同时抵押并登记。房产抵押须经市房产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房产按实际造价折旧后净值的50%以内确认。设备原则上仅限通用设备按购进价折旧后净值的40%以内确认,其他设备一律不得抵押。存单、银票质押按票面面值的90%以内确认,封仓、仓单质押价值不得少于贷款余额的2倍以上确认。对于抵押不足部分应追加落实有经济实力单位担保或联保。所有借款不论是保证、抵押都必须追加企业股东在最高额范围内联保。随着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持续增加,新增贷款劣变率高,不良贷款绝对额大,不良占比高,贷款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信用社在产业信息、员工素质、科技水平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有效管控风险的能力较差。为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增强对贷款风险的管控和化解能力,在学习先进商业银行如国有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按照建立“监督管理、权力制衡、合规发放、正向激励、责任追究”的机制原则,提出新的信贷管理体制构架设。
    边可君2019-11-06 00:09:39
  • 贷款定价原则维护银行形象原则作为经营信用业务的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就必须守法、诚信、稳健经营,要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不能唯利是图。在贷款定价中,要求银行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货币政策、利率政策的要求,不能利用贷款价格搞恶性竞争,破坏金融秩序的稳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龚小霞2019-11-06 0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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