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调整吗

边向征 2019-11-05 2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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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通过招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及相关规定,请您直接与当地网点的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连书耀2019-11-06 0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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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逐月还款,公积金账户必须沉淀12个月.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是用于你次月冲还你的月还款的,如果只有12个月的月缴存额,次月是不会发生代扣的。2.逐月还款,如果公积金调整之后,沉淀资金不调整3。逐月还款,如果账户除了沉淀资金还有余额,每次扣款仍是只扣月缴存额,不足的仍由自己还。逐月还不是必要还足你的月还款额,仅是减轻你的还贷压力。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4.每月15日扣款,扣的是除12倍月缴存额沉淀之外满足一个月的月缴存额的钱,如果公积金是20多号才到账,本月你只能用自己的钱还,次月再代扣了5.如果月缴存额大于月供了,每个月都有结余,继续选择逐月还款的话,这部分钱不能用来提前还贷,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http://www.njgjj.com/public/njgjj/http://www.njgjj.com/public/njgjj。
    赵颜颜2019-11-06 00:09:47
  • 公积金的贷款年限最高是3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3.受理网点受理;3.签约;4.审批;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银行放款。
    贺齐辉2019-11-06 00:02:18
  • 公积金贷款条件: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公积金贷款额度:从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了一些调整。按照新的政策,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其具体贷款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确定: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4、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5、在各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40万元。
    樊技飞2019-11-05 23:56:30

相关问答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份;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1、基本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法。商‌借款户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的借款户直接可以贷款20万元‌,‌小于5000元的借款户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40倍计算‌,‌最高也不超过20万元‌‌对于购买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仍为10万元‌法。商‌若借款人受基本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的限制而贷不足10万元‌,‌则计算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放宽到20倍‌,‌仍贷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额度放贷‌法。商‌‌2、补充公积金贷款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补充住房贷款额度为补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15倍‌法。商‌若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小于10万元‌,‌则计算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放宽到20倍‌,‌仍贷不足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额度放贷‌‌二、公积金装修贷款‌根据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公积金贷款细则》‌,‌个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商‌‌公积金装修贷款与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是两项并列的贷款业务‌,‌彼此没有冲突‌,‌申请了购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根据规定‌,‌公积金装修贷款按房屋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可申请1000元的装修贷款‌法。商‌购房贷款和装修贷款两者相加‌,‌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达到以上标准就可以。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就可以在异地买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可以提取用来还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