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该如何转增

黄瑞赞 2019-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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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公积可以转增实收资本。二、在审查企业是否能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条件有:1、看其资本公积是如何形成的,是否具备转增为注册资本的条件。2、看设立时提交的验资报告,是否有多投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3、看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对资本公积的表述,是否具备转增注册资本的条件。三、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边可斌2019-11-06 0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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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般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俗地讲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每股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其中,股票发行溢价是上市公司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资本公积金的来源。扩展资料:资本公积金是一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为资本金的公积金,也可说是一种准资本金,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其主要来源包括: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资本溢价和股票溢价;接受捐赠的资产;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即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超过原账面净值的部分;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金,在“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资本公积金形成的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净资产是资产减负债的差,当然也包括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齐春惠2019-11-06 00:54:43
  •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资本公积减少,股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明细分类账。
    黄益泉2019-11-06 00:37:32
  • “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两个科目都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其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余额在贷方。因此,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资本公积贷:实收资本。
    边华涛2019-11-06 00:11:12

相关问答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征免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股东的出资额;……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上述条款中凡涉及股东的出资行为的法律规定均以出资金额为认定依据的规范表述,而非出资比例,说明在法律上是根据出资额而非出资比例来认定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而更重要的是,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和经济常识判断,所谓转让行为,应指资产或财产的所有权属经由转移和让渡的过程发生减少直至消失的后果。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转让股权,应以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额这一本质客观事实是否减少作为最终判断依据,如交易前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并未发生变化,即应认定股东对相关股权所拥有的权属也未发生任何增减变动,则不应视为股东转让了股权。3、增资过程中原股东所持股权并未减少,也未取得收入,不应当认定为转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在上述增资过程前后,原股东的财产即拥有的公司股权(也即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均未发生变化,其财产未有减少,因此不存在转让一说。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增资过程中,新股东缴纳的款项均为增资款项,亦全部投入了公司,并未支付给原股东,原股东未取得任何收入,因此即便退一万步将上述行为视为转让,原股东也未取得任何收入,仅仅是其所持股公司账面的所有者权益有所增加。4、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的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加并不代表相关股东产生了纳税义务。例如:公司经营中实现盈利积累的未分配利润,也带来公司净资产的增加,从而导致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在公司实际将利润分配给股东之前,公司权益增加的事实也自然不会被认定为公司股东发生税法意义上的“所得”经济事项,股东自然也不会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5、出资比例的变化不是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我们可以以198号文的规定为反证例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8号文所述明确规定的如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情形自然例外。三综上,尽管股东在折股的过程中,将共同共有的资本公积转换成了其按份共有的股本,但这并未改变该等资产的法人财产权的本质属性。除非有明确的法规规范,在相关股东并未实现实际的股权转让等相关实际交易之前,股东的账面权益的各类增减变动,不应是构成相关纳税人发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触发条件。

一、交税情况不同:

1、资本公积:

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不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待定

②其他资本公积:征企业、征个人所得税

2、盈余公积:企业不征; 个人征

二、用途不同:

1、资本公积: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2、盈余公积: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的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所占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盈余公积的使用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法169条)

4、一般在年报做完3个月内会计事务所验资时不要求再做一个净资产审计,否则要先出净资产审计报告,再做验资。

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时,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资本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资本公积有两个用途,一是转增为注册资本,二是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一、交税情况不同:1、资本公积: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不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待定②其他资本公积:征企业、征个人所得税2、盈余公积:企业不征;个人征二、用途不同:1、资本公积: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2、盈余公积: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的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所占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的使用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一般在年报做完3个月内会计事务所验资时不要求再做一个净资产审计,否则要先出净资产审计报告,再做验资。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时,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资本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资本公积有两个用途,一是转增为注册资本,二是扩大公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