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地是市,用省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去提取公积金说被冻结,怎么办??

黄熠园 2019-11-05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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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非住房类: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3.退休类;4.出境定居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注: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3.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4.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齐晓娣2019-11-06 0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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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龚岳明2019-11-06 00:37:07
  • 因为各个城市的公积金政策都不一样,既然有缴纳公积金,政策都是可以在当地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建议你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清楚,能否使用省或者市公积金是全市公积金政策决定的,并非单个楼盘可以决定。
    黄石华2019-11-06 00:20:00
  • 具体还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吧!以下!如果只是支取,而不是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的。因为支取公积金并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支取和贷款是两个流程,互不影响。只要你满足了连续缴存满6个月或者累计缴存满12个月,并且申请时仍让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欠款未还清的话就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了。
    米塞林2019-11-06 00:10:37
  • 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可以提取用于支付首付的,但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以河南为例,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或者支付超出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迁移户口或者工作变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扩展资料:《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第三十一条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准予提取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予提取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龚峰彪2019-11-05 23:57:21

相关问答

可以。一、需要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同省市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房管局。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四、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扩展资料:一、贷款对象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二、贷款额度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异地缴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第一条规定,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职工申请,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5、《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6、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7、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8、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扩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