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贷款上征信吗

车承清 2019-11-05 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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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贷款主要是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主要是对贷款人的个人征信做一个考核,看贷款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偿还贷款的能力。
辛国秋2019-11-05 23: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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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阳光贷款是正规的贷款,该产品已经接入了人行征信系统,因此是上征信的。
    连亚欣2019-11-06 00:01:57

相关问答

长株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互通“签订协议之后,三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经正式开通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世平表示。昨日,三地公积金互贷终于有了定论,长株潭三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负责人在株洲共同签订协议。这也意味着,从今天开始,长株潭三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长株潭任一城市、参照当地政策、向当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长株潭成为第二个互通的城市群今年9月份,《关于推进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意见》正式出台,其中要求,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区域内异地购房,可在购房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缴存人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平台和贷款资金同行拆借机制,完善三市房产抵押担保协同机制,为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异地购房贷款创造条件。而这也为三市真正意义上的互通孕育了温床。长沙对外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长沙购房发放公积金贷款方面早已先行先试。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张良武介绍,长沙目前已经与常德、吉首、娄底、郴州、邵阳、永州和益阳等7市完成了异地互贷的开通。但是这仅仅是双向开通,而此次长株潭住房公积金异地互通在全省来说尚属首次。就全国来说,长株潭也是继2019年珠三角八市之后,国内第二个互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群。只需提供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三地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长株潭城市群融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株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一个里程碑。株洲市政府办负责人何应平说。根据协议,凡是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建立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未建立公积金贷款资金同行拆借机制前,暂不含长沙中心铁路分中心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下,均可向购房地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购房地管理中心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针对异地贷款的职工,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对于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需多提供一份由缴存地管理中心向购房地管理中心同意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张良武还向记者透露,目前的细则只是一些大的方向,在今后的办理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或多或少的小问题,而这些问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慢慢解决。相关链接长株潭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长沙在长沙市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于家庭已有产权面积超过140平米再购买、建造自住房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一套房,长沙市内五区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宁乡,望城,浏阳,长沙四县市为30万元。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房款的70%;购买精装修住房的,贷款不超过50%,但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的普通自住房的,可以为80%。已利用贷款包括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总房价的60%。湘潭、株洲在申请初期必须连续6月以上含6月按时交纳住房公积金,具备购买,建造,翻建自主住房全部房价的30%含以上的首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70%。借款人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价款,不足部分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贷款,但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对于购买二套房者,则需在申请之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契税完税凭证;对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包括夫妻双方,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公积金缴存证明。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公积金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