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有三金扣款,没有住房公积金?

黄灼泉 2019-11-05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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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全看公司人事单位的安排,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要求。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龙崇德2019-11-05 23: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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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法条: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下列处罚: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追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交由有关部门处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边占武2019-11-06 00:10:38
  • 社会保险的三金是:1.养老保险金2.医疗保险金3.失业保险金。聘礼中的三金是:1.金耳环,2.金戒指,3.金项链。四金,其实就是多一个“公积金”保险是5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再加一个“公积金”总的就是4金。
    辛国秋2019-11-06 0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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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须知:一、按月对冲还贷的对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以上的;5、委托人提供虚假资料的;6、发生其它无法继续履行“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的情形。八、注意事项1、借款人应及时掌握每月还贷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是否充足,不足时应提前将补充资金存入银行还款帐户,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2、委托人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借款人应继续按《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担保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3、“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终止后,再次符合申请条件的,须间隔12个月后,方可按规定重新申请;4、在“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或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时,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新的政策执行,不再告知委托人;5、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按月对冲还贷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责任;6、委托人应开通还款帐户的短信提示功能,及时查询、实时关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并在银行还款帐户上保留1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避免因委托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及时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按月对冲还贷失败出现贷款逾期,由此造成的贷款逾期等违约责任由借款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