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黄知军 2019-11-05 2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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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住房贷款前应具备的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证和户口本2信用要良好,没有什么不良记录和正在进行还贷的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二、办理住房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个人贷款的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含着居民的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等3个人的婚姻状况证明4个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比如:工资收入的证明、纳税的凭证、自有房屋的出租证明、营运性的收入证明等以及家庭收入偿还贷款的应该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以及收入证明材料5购房首付款证明6购房合同等其他证明贷款的资料7购买房子如果有共有人的、共同拥有的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和婚姻的证明等8还包括一些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手续的办理一般会需要两个星期左右来审核。三、办理住房贷款手续的具体流程1、申请的借款人到建行经办的机构或者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那里填写借款人申请表。但需要提供一下资料: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居留证件2本人的职业和收入的证明3购房的合同或者意向书等相关证明的资料4中国建行经办机构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接下来就是调查建行经办机构或者建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的人提供材料进行详细的调查。3、审批建行经办机构对借款的人的申请进行审批。4、借款人需要开户、领取储蓄卡并且签订借款的合同。5、办理抵押、保险、担保和质押等有关的担保手续。6、借款人的合同生效、资金将会划入开发商的账户。希。
黄石兵2019-11-06 0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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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在推动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帮助广大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住房公积金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住房公积金没有实现全覆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覆盖,但企业覆盖面仍然较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够理想的问题和大量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因企业改制、效益下滑等原因被长期封存的问题较为突出,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法惠及这部分群体。二、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总体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存在大量沉淀资金,另一方面,大量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此外,由于各地区经济基础、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以及各地区住房消费观念的不同,导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以及资金使用呈现不平衡,总体上,经济较为发达的大城市制度推行得比较到位,资金使用率也较高,而中西部地区资金使用率较低。三、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导致住房保障水平高低不一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因此,职工的工资收入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多少。当前,不同行业、企业、职位的收入差距日益增大,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超过30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差距的不合理现象直接折射到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导致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保障水平的高低不一。一方面,缴纳上的不公平直接影响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余额,积累余额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高收入群体相应的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也强,而低收入群体通常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也较弱。另一方面,高缴纳者购房获得贷款的机会和能力比低缴纳者要强得多,低收入者因为买不起房也许根本不会动用其积累的资金,这样低收入者反而接济了相对高收入者,陷入了“济富不济贫”的怪圈,极不合理。四、住房公积金对低收入及缴纳困难群体的保障不够有力由于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在住房公积金的设计中,其增值收益应该更多地服务于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低收入或困难缴纳职工。然而,在实际运作中,高收入群体反而得到了更多的政策优惠,更多地占用了低收入群体缴纳的资金,这有悖于住房公积金的设计初衷。因此,应加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对低收入缴纳职工或者缴纳困难职工的帮助,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倾斜和对困难群体的接济和扶助,为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发挥更大住房保障作用。为了让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一、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现阶段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口。一是现有城镇内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二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这两类人群的住房消费能力本来就有限,又没有单位为其代扣代缴住房储备金,长此以往,可能会有相当比例的人群丧失住房消费能力,再次成为政府的负担。如果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覆盖到这一群体,为他们提供一份最基本的住房保障资金,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就可以通过这样一笔比较稳定的资金,从而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和质量。二、扩展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我国,受传统思想影响,大多数人仍认为购房是住房消费的唯一方式。然而在西方国家,房屋租赁作为一种相对比较灵活和轻松的住房消费形式,已成为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购房作为一项大宗消费,往往要购房人动用大量积蓄并预支其未来收入方能得以完成。在现有的职工收入水平情况下,如果一味地鼓励中低收入家庭用贷款购买解决住房问题无疑是雪上加霜,购房反而会使得这些家庭长期陷入“房奴”生活而难以得到改观。因此,我国应改变传统的以买房为主的住房消费观念,倡导多元化的住房消费方式。住房公积金在使用上应顺应这一趋势作出调整,从原先单一支持职工购房行为转而支持包括购房、租房在内的各类住房消费行为,允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动用其账户积累来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房屋修缮费用等,使其住房保障功能得到全方位的体现。三、实施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保证住房公积金缴纳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大前提下,适度调整政策,实施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时,对高收入职工家庭多次低息购房贷款,应出台政策予以一定的限制,比如对自住的、小户型或改善性购房实行低利率贷款政策,而对投资的、大户型或豪华型的购房实行相对高利率的政策。另外,可在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对中低收入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贴息或补贴。总而言之,只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不脱离住房保障的宗旨,始终围绕全社会的住房保障事业来展开,住房公积金制度才会呈现更加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