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与投资的问题

赵龙庄 2019-12-21 1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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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和核算方法是有关系的。从定义来讲,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出租本身就是经营行为,另外即便是赚取资本增值,房地产的交易性质也不支持短线操作,基本是长期持有后走复杂流程才会出售,与投资资产通过频繁交易赚取差价还是差别很大的。从核算方法上看,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实跟固定资产差别并不大。综上所述,投资性房地产并不能简单算作投资资产,经营属性还是很突出的。
黄盛洁2019-12-21 19: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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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铺投资商铺最重要的就是地段、或者规划。好的地段将会引来大量的人流,大量的人流就是商铺存活的基本条件。但是如果某一个区域商铺投资的年回报率低于7%,那么就是目前不被推荐的。 目前苏州的商铺的项目投资回报率因地段差异较大。投资难度与选择周期太长。但是也是比较好的位置上商铺的投资往往是事半功倍的,带来的升值点也是比较多的。二、公寓后期使用可以商业,可以办公,因为起初的时候政府监管不是很严格,导致了很多开发商拿地以后商改住,通上下水以及煤气,民用化。优势:价格低、地理位置优越、不会占用资质、可以注册公司、好租好售劣势:没有学区、不能落户投资理由:1、房子和地址可以分别租给不同的人;2、不会占用购房资质;3、性价比高;4、地理位置优越;三、住宅整个中国过去的这么多年,甚至是将来的若干年投资几乎不会亏本的投资!风险系数极低。2019年连各国统计的世界人均自有住房比例为60%,但是中国的自有住房比例是80%,居有其所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可以说是根深蒂固,所以这也是导致中国过去几年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官方电话官方网站热门楼盘优选咨询师买房问问关于居理在线客服。
    齐智刚2019-12-21 20:24:29
  • 投资房地产,可以抵御通胀,一般情况下比持有现金好。现在最需要注意的是区域和地段。以前不管哪里的房地产都会涨,现在不会,三四线城市很有可能跌。现在只有核心区域才会涨了,例如大湾区、长三角等。
    龙小雅2019-12-21 20:08:15
  • 1.不可抗力因素,如灾害,特别是自然灾害,对房地产的破坏是致命的,这是投资房地产的最大风险之一。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不承保因地震或战争所引发的损害对象,所以即使买了房地产保险也无法得到赔偿。对于房地产保险,人们有许多误解,事实上,它只是一种作为贷款抵押的人寿险,或者只是关于房屋基本装修的火险。许多人都把这些保险当作房地产本身的保险了。2.有些投资者看到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便会超负荷地贷款购买房地产,而由于原先计算好的租金收入和还贷方案因市场的逆转和自身财力的变化出了问题,还贷便出现了问题。所以,借贷买房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给投资者以杠杆式的好处,也可以给他以杠杆式的损害。如果投资者能够防止过度贷款,那么纵有损失,也不至于负债累累。如果投资者的还贷额度与未来的还贷能力相符,那么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下跌,也不至于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更重要的是,如果投资者有能力度过危机,那么就有可能迎来房地产市场的又一春。3.其他风险。建筑材料老化和其他建筑材料问题,如漏水、水泥板块剥离脱落等。
    龚崇栋2019-12-21 20:02:05

相关问答

一、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个人所得税吗?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2019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19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19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二、在我国合理避税的作用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在财会税务实践中,针对税法中“非违法”内容,纳税人是可以合理运用的,这从税法建设本身来看,是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因为,税法中“允许”、“不允许”和“应该”、“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同时得到了“非不应该”、“非不允许”的内容。正是这些法律上的“非不应该”、“非不允许”内容构成企业合法及非违法避税的依据和途径。在财会税务实践中,我们翻阅具体税法细则才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对税法中“非不允许”、“非不应该”的成功利用。对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直接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纳税人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避税有助于保证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制及税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来健全税收制度,完善税法,有助于实现经济生活规范和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社会,有利于我国在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避税概念在外延上有宽、狭之别。国际上将避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接受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避税,二者的划分是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根据。可接受避税是指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大概念下的避税。三、股东分红所需要的条件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⑴公司当年有利润;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⑵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我对HND项目了解的比较清楚:如果是直接被国内某大学的HND项目录取,3年后出国续本就回国,只可能会被认证你所取得的学位。因为英国的本科阶段的学习是3年,你只在英国读了一年,回国后当然只能被认证学位,就没有一般的学历认证所必须的一句意为“...等同于国内本科学历..”这样一句内容。就是说出现了读了4年书只学位而没有本科学历这样一个结果。而在国内就业,学历其实更比学位更有实际的用处,因很多用人单位看重的是学历而非学位,而且是全日制的本科学历,更甚是二本以上的全日制的本科学历。当然想要既有学历又有学位这样的结果只有一条路:在国外续本后读研取得硕士学位。因为有了硕士学位后回国后就可以很容易的既认证硕士学位又会被认证是研究生的学历了。国外如英国的研究生学制一般是一年,而你的研究生学习阶段全部是在英国完成的,回国后当然会被双认证了。3+1的文凭在中国是本科学位,普通留学拿的则是学士学位,相当于本科学历,但是3+2的话就不一样了,加读一年硕士,拿到的就是本科学位,硕士学位,性价比高很多,但是4+0的话,好像暂时还没有这样的,HND就是3年国内,不超过3年的,如果超过的话就是留级之类的吧。呵呵,我就是上外贤达HND的学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