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算非法集资吗

黄燕平 2019-12-21 19:21:00

推荐回答

良好发展的p2p模式平台是不属于非法集资的,只有一些平台打着p2p的模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界定

20143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以下简称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社会公众以及公开宣传等概念的边界进行了明确。

其一,看资质,以平台是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便擅自开展集资活动以界定其“非法性”;

其二,看对象,以平台是否针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以界定其“不特定性”。

其三,看回报,以平台是否承诺高收益向投资人还本付息以界定其“利诱性”;

其四,看营销,以平台是否通过互联网、电视、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相关集资业务以界定其“公开性”。

另外,还有三种常见情况也将涉及非法集资。

一、资金池模式

二、尽职调查不到位

三、平台发假标自融

齐文莉2019-12-21 19:43:54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不是。P2P与过去人们熟悉的非法集资性质的民间借贷有明显区别:一是借款对象不同,一个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另一个动辄是有上亿资金需求的企业;二是借款用途不同,一个主要用于装修、培训及经营资金周转等,另一个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或投资需要;三是借款分散程度不同,一个是将借款尽可能分散给更多的人,一个通常是集中于1人或1个企业。二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齐文莉2019-12-21 20:41:39
  •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是非法集资,而p2p是一种信贷关系。

    龚家跃2019-12-21 20:24:31
  • 不算了,不过现在国家在规范

    齐景新2019-12-21 20:08:18
  • 非法集资和p2p的区别在哪里

    1、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贷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小风险,会对资金进行双向打散,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会来自多个不同的投资人或者一个投资人的资金会借给多个借款人。但不管什么情况下,每一笔借款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不是少数特定的人。

    2、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等,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

    3、收益率不一样:p2p的收益率比银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规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内。而非法集资拥有的高利息,比对应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即无法追回,那么出借人资金将无法得到相应保障。

    齐晓向2019-12-21 20:02:08

相关问答

需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的内容很多,其中包括金融理财产品,因此,银行理财是需要填报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需要报告。扩展资料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和投资企业这两类,最易出现漏报、瞒报,尤须注意。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这是出现漏报、瞒报情形最多的事项。比如,某地一副处级干部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情况。本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偶在某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将其作为基金进行投资,本人并不知道已经购买了基金,因此造成漏报。组织部门经综合研判,认定其少报告配偶持有基金的情况属于漏报情节较重,决定给予诫勉,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属于容易成为漏报、瞒报行为情节较重的事项。根据规定,未报告1家以上企业的,一般认定为瞒报行为;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属于漏报行为情节较重。该事项中容易出问题的行为有:未报告已停止经营活动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由于购买私募基金、信托产品产生的投资企业情况没有报告的;投资的企业或市场主体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而填报个人出资额的。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填报该事项时,“子女”不限于共同生活的子女,且子女配偶的相关情况也要报告。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都要报告些啥。
是的,增利系列理财产品是赎回之后才计算总利息的,到期之后没有赎回的话,按照到期日发行预期年化收益计算。中国工商银行面向高净值创新推出“增利”及“尊利”系列理财产品。增利系列产品涵盖40天至360天等各期限,产品风险等级为PR2,目标客户为经工商银行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高净值客户;尊利系列产品涵盖40天至360天等各期限,产品风险等级为PR3,目标客户为经工商银行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个人高净值客户。扩展资料:个人增利产品特色:1、收益性佳持满最低期限后继续持有仍可享受同等理财收益,较传统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更佳。亦可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及产品运作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使客户收益随行就市。2、安全性优产品投资于债券、存款、债权类资产等高流动性、低风险性金融工具,投资风格稳健。3、期限丰富产品包含40-360天多款期限理财产品,满足客户不同期限投资理财需求。4、随时购买每个工作日均可购买,无需等待传统产品募集期,申购T+1日确认,非工作日可进行预约交易,方便客户合理安排投资计划。5、赎回快捷客户持满最低期限的任意工作日均可赎回,资金T+1日到账,资金利用率高。客户也可在购买时预约指定日期赎回,实现资金提前规划,便捷管理。6、支持质押产品支持质押,质押贷款手续简便,网银、网点均可操作,全面满足客户用款需求。中国工商银行-增利/尊利系列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