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章运动 2019-12-21 2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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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债务承担责任不同。具体参考如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是区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关键性差异。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一人有限公司在债务上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超过了认缴出资额的限度,股东个人并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可以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都明确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可见,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我国采取的是无限责任原则,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个人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要高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然,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有可能混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通过滥用有限责任原则而欺骗债权人或回避契约义务。为此,我国公司法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引入了公司资格否认制度,承认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对此,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与此相呼应的,结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于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辛培剐2019-12-21 22: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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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如果投资人死亡,首先以企业目前现有财产偿还债务,仍有未清偿的,可以要求以死者个人财产偿还。
    齐春燕2019-12-21 23:57:56
  • 就是指企业在破产时欠的债务,要把所有的债务还清才能办理注销的意思。无限责任,当公司财产无法补偿公司债务时,股东用自身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公司经营所欠债务,公司的财产不够还的时候,用无限责任股东的财产来还.这一般是在合伙制公司中出现,根据合伙协议,部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部分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股东可以有什么权利,主要是根据合伙协议来规定.因为合伙制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彼此信赖关系,权利和义务之间并不一定是对等的.当合伙协议没有规定的时候,才适用其他法律,如合伙企业法.当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发现合伙企业经营者损害公司利益如大规模的举债或对外担保有可能损害合股东利益时,可以制止或提起诉讼.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也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赵首永2019-12-21 23:38:26
  •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dxlawyer.blog.sohu.com。
    连亚玉2019-12-21 23:05:01
  • 选则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扩展资料: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责任案例:蔡某l995年在潮安县彩塘镇投资成立了一家五金厂,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该厂为个人独资企业。2004年以来,该五金厂多次将不锈钢制品抛光业务交由刘某承揽。截至2019年1月份,五金厂共结欠刘某抛光加工款人民币49多万元,刘某多次上门催讨,蔡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一直没有付还上述加工款。无奈之下,刘某于2019年3月向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五金厂付还加工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要求蔡某对五金厂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结欠加工款的事实蔡某没有异议,但他认为加工款是厂所结欠的,应该用厂的财产去清偿债务,个人不必承担责任,原告刘某对他的起诉应该予以驳回。案件经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五金厂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刘某加工款人民币496074元并支付该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自2019年3月l0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蔡某对五金厂对本案债务不足清偿部分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五金厂负担。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黄石全2019-12-21 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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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不能转为有限公司的。这种属于改制,你非要变的话只能将你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做评估后,比如房子车子做固定资产评估后用做注册资金重新注册一个公司,那样就没多大意义。建议你直接用你现在的个人独资企业字号,比如甲乙丙丁商贸中心的甲乙丙丁这个字号做字号授权重新注册一个甲乙丙丁科技有限公司即可。具体可以咨询工商局名称核准窗口人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也从法律上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没有多大区别。但是事实上,两者在具体内容和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一.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二、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三、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四,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五,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类型,即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金占投资人申报出资的比例,并没有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法律责任,不是直接责任人员的业务员没有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扩展资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1、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来看,企业除了传统的对企业股东负责外,还要承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利益相关者是指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员工、供应商、社区、民间社团和政府等。企业得以可持续经营,仅仅考虑对股东负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时考虑到环境和社会因素,并同时承担起相应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来看,可分为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企业必须要履行的,第二层次是社会期望或企业自愿履行的。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来看,在第一层次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第二层次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CSR理念: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世界银行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stockholder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stakeholder,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其中,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尽管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单一的定义,但从本质上,追求这一方法的公司,需要做三件重要事情:第一,公司认识到,其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而社会发展同样也会影响公司追求企业成功的能力;第二,作为响应,公司积极管理其世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不仅使其为公司的业务运作和企业声誉带来好处,而且还使其造福于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团体;第三,公司通过与其他群体和组织、地方团体、社会和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作,来实现这些利益。
企业的红利不应该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扩展资料: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第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前款所称关联企业,其认定条件及税务机关调整其价款、费用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二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