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总公司倒闭了,分公司负责人有法律责任吗?

黄爱丽 2019-10-14 2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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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P2P公司牵扯到非法经营,法人肯定会被追责的。但是公司的高管有的也要有责任的,看事情闹的大不大了。如果公司是欺诈,高管一定会被带去问,如果高管知道公司有问题,仍然继续工作,他也会被抓。
龚子龙2019-10-14 2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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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2P公司诈骗,主要程序员也要负法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齐明强2019-10-14 22:36:20
  • 这个不好说,要看分公司负责人做过什么才能界定。
    赵高元2019-10-14 22:18:25
  • 1-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属于公司行为,分公司一般属于非独立法人,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责任。
    齐景桥2019-10-14 22:01:58

相关问答

是高息理财还是高息揽储在某投资担保公司:客户:“我有20万元钱,存入你们公司利息怎么算?”公司:“20万元钱在我们公司放3个月,每月的利息是3000元,每月20日结算。如果时间长,每月的利息还可增加到1.8%。客户:“可我的朋友放在其他投资担保公司的钱利息是2.0%,你们的利息咋恁低?”。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担保公司的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实际上,我们是在替一些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我们起的只是中介作用。客户:“我把钱存到你们担保公司,万一你们跑了或者这些中小企业倒闭了怎么办呀?”公司:“不瞒你说,我们公司实力非常雄厚。我们每年的房租就有几十万元,而且一交两年。我们公司的注册资金有几千万元,根本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情况。到我们公司融资的中小企业都有法人代表,而且,他们来融资时都会有抵押物。假如这些企业破产了,我们将通过法院将这些抵押物变卖偿还市民本金。客户:“国家不是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高息吸收存款,也不允许发放贷款吗?”公司:“这是高息理财,不是高息揽储。客户:要买房子,向担保公司借款10万元。公司:“借款可以,但是必须用房产作抵押。如果手续齐全,半天就可以拿到借款,利息是3.5%。客户:10万元钱一个月要还3500元的利息。我没有房产作抵押该怎么办?”公司:“想用钱可以,就是利息高,1万元钱一天的利息最低80元。客户:“我借钱后跑了怎么办?”公司:“我们知道你住在哪儿、在哪儿上班,不怕你跑。大家可以从投资公司在工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看出,没有一家是经核准从事收储、放贷活动的,2019年颁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活动,也不得受托发放贷款和受托投资。例如某银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例如某投资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一些投资者看到担保公司的利息高于银行数倍,且可以每月领取,就把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交给担保公司。虽然也有投资者担心担保公司的实力和诚信度,但是,面对高息,报着侥幸心理还是将钱交给担保公司。一旦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将给投资者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担保公司到底是做什么业务的?担保公司高息理财合不合法?担保公司的业务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简单地说,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或企业,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为其做信用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公司就应运而生了。担保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并进行审核,之后将审计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费用。从经营的业务范围来说,担保公司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则只能开展非融资性的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新闻一: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吴某成立了一家担保公司。吴某在公司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支付月利率2%~5%的方式对外借款,再转借给他人从中获取利息。吴某先后向朱某等23人借款共计人民币1089.60万元。2019年12月6日,该担保公司人去楼空。新闻二:河南省濮阳市居民陈某开设了一家私人诊所,数年来,也有了一些积蓄。邻居乔某帮陈某介绍了一家担保公司。该公司利息比银行高两倍。因赚钱心切,陈某从银行里取出8万元钱存到这家担保公司。前3个月,陈某均如期收到了利息。2019年3月29日,因为经营不善,这家担保公司入不敷出,老板突然跑了。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限及相关问题,难以有明确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扩展资料: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