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以公司的名义私下接的订单不走帐查账算公司偷税吗

龚家熹 2019-10-14 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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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公司收钱发货却没有下账,就算偷税,因为不下账就不开票,就不用交税了。
连亚玉2019-10-14 2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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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违规,而且属于偷税漏税。但是正常,小型公司基本都属于这类类型,从来不开票的,每年都是零申报。但是,你需要注意,公司期间有没有开票行为,如果有开票行为,还没有走公司的账户的话,那就是明目张胆的偷税漏税的了,税局很容易会来查了。并且,可以尽快的说服你们老板,需要尽快建立一个公账,也就是基础账户,而且公账里还是要适当的进一些收入,适当的交一些税,这样可以避开国税查账,这样可以预控很多不必要的风险。1、如果开票了,就算交税也一定要走公账,已经不可隐瞒了;2、企业长期零申报属于长期不倒类型,容易被税局重点关注,因为一个企业不可能一直都没有经营过,所以适当交一点的税是没问题的。
    连中连2019-10-14 2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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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评估一般看当年的,稽查现在基本是一查前两年有特殊情况的可能更长:如上级有明确检查年度、举报案、有重大线索涉及以前年度等。税务局查账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税查帐,另一种是地税局查帐,这两者查帐内容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的。一、如果是国税局来查帐的,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查账具体内容包括: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5.是否有留抵税额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8.是否有欠交现象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二、如果是地税局来查账,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查账具体内容包括:1.根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①、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②、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③、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④、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⑤、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⑥、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⑦、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⑧、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⑨、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⑩、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查账的追溯期一般是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扩展资料:税务局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会来查账: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计划内检查;2、上级税务主管机关步署的检查;3、接受有关人员举报进行的检查;4、本期报表、纳税情况和同期比有重大变化,并且有异常;5、企业退税和所得税清算等;6、其他需要检查事宜;税务分局和主管税务局查了,稽查局和上级税务局有可能还会来的,他们有权再进行检查,可以再次检查企业纳税情况,并对内部检查情况进行稽查,这也是税法要求和加强税收管理的需要。税务局。
审计部门依法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其中需要对被查单位财务状况开展检查,通过检查揭示存在的问题。内部审计查账主要查的有:1、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在财务制度方面是否完善合理,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文化,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并且相应的制度,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否能够有效地相互制约。通过合理有效地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力的条件。2、费用发生的合理性企业内部财务审计,重点需要关注费用支出是否符合企业相关的标准流程,是否超过预定的预算,费用的支出是否是刚需,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合规。批示流程是否合规等,用我们的白话讲就是是否从公司出去的钱,有没有乱用,流程走的是否完全。3、财务人员业务的合规性这其中包括,内部核算流程是不是规范,财务状物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4、风险评估就是对企业风险控制目的设置的合理性,对可控范围内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性检测,和项目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有效降低企业风险,提出相应的科学性的应对策略。5、内部审计部门的制度对于一个公司的审计部门归属于那个,是归属于财务部门还是总工部或者直接隶属于企业老总,这将直接关系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监督是否真正奏效。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是审计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的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合乎规范,是否能够发现暴露出来的问题。扩展资料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作案人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记账,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以及入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二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三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四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五是账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审计查账。
一、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个人所得税吗?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2019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19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19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二、在我国合理避税的作用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在财会税务实践中,针对税法中“非违法”内容,纳税人是可以合理运用的,这从税法建设本身来看,是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因为,税法中“允许”、“不允许”和“应该”、“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同时得到了“非不应该”、“非不允许”的内容。正是这些法律上的“非不应该”、“非不允许”内容构成企业合法及非违法避税的依据和途径。在财会税务实践中,我们翻阅具体税法细则才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对税法中“非不允许”、“非不应该”的成功利用。对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直接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纳税人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避税有助于保证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制及税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来健全税收制度,完善税法,有助于实现经济生活规范和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社会,有利于我国在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避税概念在外延上有宽、狭之别。国际上将避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接受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避税,二者的划分是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根据。可接受避税是指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大概念下的避税。三、股东分红所需要的条件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⑴公司当年有利润;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⑵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如果要锻炼自己学知识,去小公司做外贸业务员;如果要涨见识,去大公司做外贸助理。我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小公司做外贸业务员,因为当时刚好那家公司的前辈干了三年要辞职了,要找接班人,面试上了后,经理就将我往外贸业务员的方向上培养,确实,刚毕业什么都没有经验去做外贸业务很辛苦,需要掌握的东西要很多,而且因为没有经验还要被说,但是短短六个月时间,成长非常快,从跟单生产,到采购,到和上游客户沟通,找客户报价,以及出运时订舱,一整个流程走了一遍后,驾轻就熟。但是自己想往更高的方向发展,于是辞职去了一家大型外企做外贸助理,在业界也非常有名,属于不缺钱的那种,期间也涨了很多见识,见到了很多高端人士,享受了很多公司福利。悲伤的事情来了,大型外企真的如知乎上其他人说的那样,把你当螺丝钉培养,每天的工作繁杂,没有重点,一个部门的人一会让你去寄个快递,一会让你帮她核对订单,一会又催你做个合同,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每天时间耗费在这些上面,根本没有力气去学真正核心的东西,而且大多是处理公司内部的事情,公司大了什么人都有,出了事情尽推卸责任,每天非常心累,因为你干不过那些有经验的职场老人,周围尽是一些安逸惯了的老员工,没有活力,以后对跳槽非常不利,所有的光环都是公司赋予你的,自己本身根本没有学到什么,将来公司要替换掉这个职位也轻而易举,所以要时刻保持危机感,不断学习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