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委托理财款计入什么科目

管琳琳 2019-12-21 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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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题中委让其他单位委托理财的款项在实际投资时,应当记入投资活动中,不应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齐景娥2019-12-22 0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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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如果归属企业,政府只是监督项目进度的话,那就属于政府补助性质。如果研究成果归属政府,那该笔项目委托经费应该属于企业正常的业务收入。
    齐文英2019-12-22 00:19:11
  • 委托理财又称代客理财,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一般特指证券市场内的委托理财,即投资银行作为管理人,以独立帐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增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介业务。
    赵馨悦2019-12-21 23:57:45
  • 委托理财的优缺点:1)低门槛。目前券商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单个客户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资金不低于10万元。而《征求意见稿》中并无明确规定账户管理业务的准入门槛。理论上只要券商愿意与客户约定,客户可以几乎零门槛享受账户管理业务。2)一对一定制服务。与其他集合类或公募资产管理计划相比,此次账户管理的亮点在于“定制化”。通过《账户管理服务协议》,券商与客户可对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当事人权利义务等等方面进行约定,针对客户需求打造量身定制的投顾类产品。3)券商可代理账户投资交易,客户体验更优。意见稿明确表示符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持牌机构可以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这意味证券公司终于可以在特定账户突破不能动用客户资金和客户证券规定,主动替客户理财投资。只有约定明确,客户不需要实行投顾给予投资建议→客户筛选→下达交易指令→投顾下单的繁琐流程,投顾直接就投资结果向客户负责。
    章要在2019-12-21 23:38:09
  • 发放的话看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科目,是否有明细,偏金融控股集团一般会有明细科目。欠的委托贷款从长期应付中查。实在找不到,看公开市场募集说明书,一般也会有委贷数据的披露。
    连俊强2019-12-21 23:04:38
  •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103短期委托贷款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应计贷款本金;二非应计贷款本金;三减值准备。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1212待处置资产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待处置流动资产;二待处置固定资产;三待处置股权投资;四待处置无形资产;五减值准备。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发生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如其他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赵风群2019-12-21 23:00:52
  • 1、对公受托理财业务,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2、据此,如果你公司是委托方的话,可以根据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初始资产的会计处理。3、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投资收益。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齐晨晖2019-12-21 22:55:06

相关问答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贷:银行存款2、购买理财产品借:短期投资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处置理财产品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贷:短期投资投资收益4、收回投资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扩展资料: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投资理财。
关于企业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的分类及列报问题比较复杂。实务中企业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依发售银行所制定的合同条款规定,有些在持有期间现金流确定,具有债权特点;有些则既不保证本金也不承诺相关的收益。目前理财产品一般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1、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四分类要求,具有债权特点的理财产品,持有企业依其意图可以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类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对于收益不确定的理财产品投资则一般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报时依其出售期间等的判断列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是其他流动资产等。3、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到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理财产品的一般特征是期限短,有固定到期日或者没有固定到期日,到期收益率不确定,购买人不能提前支取等,分类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不适合,因为理财产品没有公允价值;分类到其他货币资金,但因其不能立刻用于支付,也不适合;分类到其他应收款,但到期收益率不确定。4、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按目前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采取成本法核算时,投资企业只有在实际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时,才确认投资收益。而当采取权益法核算时,只要被投资企业帐面上净资产发生了变化,投资企业就要对投资收益作帐务处理,不论实际是否收到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在所得税处理上,不论投资方企业对投资采取何种方式核算,投资方企业只有在被投资方企业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如果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未做利润分配处理,而投资方企业在会计处理上以权益法核算时,已按投资比例作了投资收益处理,则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以调整。按权益法核算的未收投资收益如何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调整呢?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共有一张主表十四张附表,主表与附表之间有严密的数字勾稽关系。在主表中反映的投资收益金额与附表三中的数字相吻合。但这儿所反映的“投资收益”金额并不就是账面上“投资收益”所反映的金额。投资所得,作为计算主表第19行数额的基础。这儿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是指在被投资方会计上进行“利润分配”账务处理时,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方不一定已实际收到,即税法上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已偏离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更接近于收付实现制,但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收付实现制,也就是说,税法上不确认会计上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这是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之一。那么如何界定被投资方会计上已进行了“利润分配”账务处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将投资收益作为居民企业的一项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企业所得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按《新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解释,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益的实现。在会计实务中,企业一般在年底结出净利润后,对净利润进行账面上的分配,即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经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算应付股利等。到次年经过有权机构批准再进行实际的股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