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所核算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其他企业或投资者个人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辛广强 2019-10-15 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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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包括的话,会计主体不就没意义了?你能找到证明这句话对的例子吗。
赵高圣2019-10-15 07: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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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购固定资产是投资活动对外投资是投资支出二者都不是经营活动支出答案ABCD。
    黄真宝2019-10-15 08:00:43
  • 正确答案:错大华会计答案解析:会计主体所核算的生产经营活动绝对不包括其他企业或投资者个人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就不称其为会计主体;也就是说会计假设下的“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扩展资料:一是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二是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三是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四是指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我国现行的各种版本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会计主体”大部分持后三种观点,将企业作为会计主体,有的也称为会计个体或会计实体。显然,人们对会计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是不同的。会计作为一门国际上通用的“商业语言”,以其自身用语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而著称,对于“会计主体”这一概念的科学的求证和认知,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学科健康的发展和会计事业的繁荣。会计主体。
    窦连福2019-10-15 07:36:21
  • 这个判断题应该先理解何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首先要明确其核算的空间范围,即为谁记账。会计主体假设是指假设会计所核算的是一个特定的企业或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不是漫无边际的。尽管现代企业归投资者所有,但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包括该企业投资者或债权人经济活动,或其他单位的经营活动。
    黄真炎2019-10-15 07:18:26

相关问答

在补充资料中专设“其他”项目是特定地用于表现“非经营活动”,使“经营性项目”受到影响的业务,其金额可以精确得到。其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增减变动情形。现金流量表的出现,主要是要反映出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并根据其用途划分为经营、投资及融资三个活动分类。现金流量表可用于分析一家机构在短期内有没有足够现金去应付开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公报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2、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编制基础,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的报表。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既要掌握该表的结构及特点,分析其内部构成,又要结合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综合分析,以求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此,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企业的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部分构成。分析现金流量及其结构,可以了解企业现金的来龙去脉和现金收支构成,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创现能力、筹资能力和资金实力。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一条指出:“现金流量是反映企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类分项列出”。因此,现金流量表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一个有益的补充。通常,现金流量的计算不涉及权责发生制,会计造假不容易。就如虚假的合同能够签出利润,但签不出现金的流量。在关联交易操作利润时,往往也会在现金流量方面暴露有利润而没有现金流入的情况。所以,利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去分析公司的获利能力,比每股盈利更加客观。现金流量表。
党员占用群众的财产不管多少都是违法,也就是说只要占有群众的财产都是违法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八不准”: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6、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1、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3、私存私放公款;4、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5、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6、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7、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8、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2、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3、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6、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7、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1、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3、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4、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5、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6、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7、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8、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1、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3、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5、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1、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2、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3、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4、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5、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2、虚报工作业绩;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5、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6、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