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市公司流通股占多少比例?

齐景红 2019-10-14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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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发行至少25%,后来流通股随着解禁会逐渐增加。创业板是这样。
龙崇德2019-10-15 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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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的股市,所有股票都是可以流通的。根本就没有非流通股一说。这是中国伪市场经济的产物。
    边可斌2019-10-15 00:01:45
  • 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占总股本的25%~40%,一是证监会根据股市的承受力,不同意上市公司大额度发行的数量,二是上市公司也有防止恶意收购吧,特别是能源类的石油、矿山等国家不会让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的;但现在A股有很多事全流通的上市公司,这样的全流通就没有大小非解禁的问题;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贾鹤鸣2019-10-14 23:54:23

相关问答

从该方法中可以看见..没有你说的股改不成虫就有摘牌的风险....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新证券法全文新《证券法》公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暂停上市交易和退市的股票就只有以下几个情况: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第三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在平等协商、诚信互谅、自主决策的基础上进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废止。
送原始股和流通股的区别如下:1、处理方法不同原始股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而流通股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2、目的不同原始股就是把产品卖好,让产品好卖营销策略主要目的是了解产品的潜在市场和销售量,以及竞争对手的产品信息。只有对掌握了市场需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减少失误,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而流通股面临的是一个动态的市场环境,为实现企业既定的营销目标,营销策略应当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价格决策的目标。3、核心要点不同原始股给企业带来新的机会,也可能带来新的难题,如新的法律、新的政策的实施,对企业营销可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掌握环境的发展趋势是企业制定战略计划的重要前提。而流通股避免和声誉较高的名牌商品展开正面竞争。名牌商品都处于高度的商品保护地位。原始股-流通股。
银行、证券和保险逐步融合的趋势。因为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之间在运营上存在较大的差别,具有统一性,能被各方面接受并有意义的新的监管工具的开发构建!是国家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之间的联盟分析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针对我国券商出现的融资窘境,提出两点改革措施:一是允许有条件券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二是允许有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服票质押向银行借款融资《金融研究》1999年第10期。1998年,保险公司获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1999年,中国保监会又出台了关于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的管理办法,把保险公司与券商联系起来。经过几年的改革,银行、证券、保险之间逐渐给我们拓展了联盟的轮廓,开创了金融新时代。 一、银行、证券、保险联盟的可行性分析 制度创新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国即将加入WTO,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会进一步加快,中资金融机构若欲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继续改革金融体制。同时,针对我国证券与保险公司自身原因,建立银行、证券、保险联盟是很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一券商融资渠道狭窄。券商作为金融企业,从事着发行上市公司股票的承销业务;从事着为企业兼并收购充当策划顾问的并购中介业务;从事着以自己的资金买卖证券,获取利润的自营业务,也从事着收取佣金,促成投资者完成交易的经纪业务。这些注定了对资金有庞大的需求。外源资金更少。按照过去规定,我国券商不能向银行贷款,不能发行债券,不能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上进行国债回购。事实上,券商只有一条外部融资渠道,只能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上进行为期一天的拆借,这种隔夜拆借,犹如杯水车薪,对券商的长远发展作用极小。 资金拮据使券商面临风险。券商风险是指由于资金筹措和运用所产生的风险,即由于不确定性引起的券商在资金筹集和运用中形成损失的可能性,表现为:1流动性风险,指券商由于流动性比率过低而使其财务结构缺乏流动性,在经营不利时,由于金融产品不能迅速变现,券商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而陷入财务周转危机。据统计,到1996年底,中国十大证券公司中,流动性比率无一接近90%,而美国的摩根这一比率为98%。2资本充足性风险。我国对券商的净资产负债比率的最高限额为10:1,而一些中小券商的净资产比率过高,一旦经营困难,这些券商将首先陷入资不抵债,甚至面临较大的资本充足性风险。 二保险金需要拓宽渠道。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及国人保险意识的加强,中国保险业在最近几年已取得长足发展,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年都呈大幅度增长之势。1997年我国保费收人1072亿元,较19%年增长20%,1998年我国实现保费收入1247亿元,较上年增长14%,增长速度是非常快的。据有关部门预测,中国保险业总收入在2000年以前,将有可能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其市场潜力在规模上高达2500亿元人民币。如此庞大的资金面临着资金运作方式的限制,投资收益同公司竞争的加剧和投资者对保险投资回报率要求提高的矛盾。长期人寿保险资金具有储蓄性和预期交纳保费延期给付两个基本特点。由于缴费与给付时间间隔较长,保险公司为了保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给付,满足保户预期需要,就必须使保险资金能够保值和增值。因此,使保险资金能够保值和增值是保险自身的需要,而保值和增值的根本途径在于充分运用保险资金,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受到限制,只能在银行存款,近2年有所放宽,也仅限于买卖政府债务和金融债券。因此,在我国,存款和国债利息与保单预定利率之差就成为保险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尽管目前保险公司投资国债的比例扩大,但由于国债的规模本身小,制约了投资的规模和比例,资金投放于银行的仍占一定比例。这样,自1997年以来,随着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七次下调,给保险公司带来很大损失。长期以来,将动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加入WTO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要求成员国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出牌,即中国的保险业要加快开放步伐。降低收益标准和提高投资收益,从而在强手如林的保险业中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要解决由于银行存款利率下调而使保险资金利差缩小甚至倒挂的现象,只有通过有效的多渠道的资金运用,提高资金收益率才是解决保险公司利差倒挂以及今后保险公司长远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保险业积聚和融资的能力仅次于银行业,如美国保险公司业务量占其金融市场业务的三分之一以上。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中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无论从形式上和手段上都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 三银行业务范围需拓宽。2000年开始,金融监管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创新和代理业务。银行业务针对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来拓展:1.国外银行保险业务80%以上是通过市场中介,即代理经纪人办理的。我国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务多,面广,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对保险业比较熟悉的特点,大力发展代理保险业务。 2.随着电子网络技术的发展,银行和保险业可以分享网络资源。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银行拥有的客户资源和信息库,银行可以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和为基金提供托管服务。 3.保险公司可为银行产品如消费信贷,个人按揭贷款及汽车按揭贷款等提供保险服务。4.保单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完全可以用于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储蓄存单如何和保单结合,和基金结合也可研究。5.在融资业务方面,保险公司是银行的存款大户,将来可能成为银行金融债权的主要投资者,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问可通过拆借,债券回购等方式融通资金,提高资金的流通性和收益率。6.银行和证券可以交互营销,共享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银行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和分支网络,可以利用现有网络进行证券业务、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的发展。二、证券、保险、银行联盟方式分析通过以上三者之间联盟的可行性分析,我们有必要提出联盟具体方式。一保险资金与证券市场联盟方式的选择。自1997年以来,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已下调7次,其中,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降幅达7%,三年五年期存款利率也有相同幅度的下降,降幅之大,前所未有。与现行的银行存款利率相比,保险公司已出现明显利率倒挂现象,保险资金的运用环境每况愈下,保险业的经营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困难。拓展长期人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在业界日益高涨。同时,中国证券市场却依然存在规模不大,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等问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已为政府及证券业人土所关注,并成为管理者急待解决的问题。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可采取以下方式:1.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按资金使用周期确定保险资金合理使用结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短期负债进行短期高清尝力投资业务,如商业票据;将属于中长期负债的人身险准备金除少量用于应付流动性的不规则变动外,大部分均可用于中长期投资,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将总准备金和承保盈余这种最适合的中长期投资的资金,可购买二级市场优质股票、不动产和抵押贷款等。2.保险公司直接购买证券基金。即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认购或购买各种证券投资基金,同级保险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限定投资比例,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高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3.建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较发达国家解决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渠道的一个主要运作方式。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建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规定其发行的资本金额以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其方式可由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发起建立新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也可选择已成立的基金管理。二银行与保险公司联盟方式的选择。中国保险市场一旦对外开放,外资保险公司凭借其资产实力,营销手段,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必然给中国民族保险公司带来冲击。随着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方式的增加和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业和商业银行的合作不再限于单纯代收保费和争取存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合作方面。目前,国务院宣布保险资金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人民银行也作出商业银行可以试办对保险公司协定存款的决定。就寿险而言,寿险给付不象财产险和责任险那样难以预料,投资的策略主要着眼于价值的长期稳定增长,因此对商业银行开办的协定存款业务反映积极。而且保险公司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过程中,必须避免资金集中摆布的风险,会从四大商业银行转移一部分资金,银行要抓住这一时机,并充分运用开办协定存款这一有力手段,与寿险公司开展资金方面的合作。2.业务合作方面。国外人寿保险产品已完全由以储蓄型产品为主向以投资型产品为主的经营转变,国内寿险公司正在进行品种创新的探索和努力。最近,寿险公司推出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产品,由于这种产品在保险保障基础上所具有的独特投资理财功能,吸引了一批有投资意识的投保人,银行应在品种开发和营销方面,结合私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加强与寿险公司的协作。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可利用网点优势,大力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增加保险资金的存款和相应的营业收益。3.技术合作方面。银行应利用寿险公司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营销方式,加快技术创新的机会,采取与寿险公司发行联名卡等方式共同开发技术支持系统,拓展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建立双方长期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争取两家共同的客户群体。三银行与券商联盟方式的选择。目前,银行与券商合作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有了良好的开端,在搭桥贷款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在证券交易清算方面,银行可以申请证交所的清算资格。我国银行在发展以上业务的基础上,要从更广阔的领域上拓展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1.发展资产证券业务。资产证券业务是将在当前和未来产生收入现金流的金融资产转变为在资本市场上可以销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资产出售给为证券化目的而成立的载体发行人,发行人以此资产所产生的现金作为抵押,向投资者发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用以购买原始权益人所转让的资产,载体受托人以拥有的转让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用于支付投资者。该业务可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为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提供新思路。银行可为证券公司提供证券化的资产,并进行证券化资产的评估和方案策划,而证券公司则可在总体策划,交易工具的策划与创新和证券化资产的交易方面发挥作用。2.发展基金托管业务。目前,我国基金业得到很大发展,如股票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上的福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已转入市场化的运作,出于信用上的考虑,这种基金非常希望银行的进入。具体做法:基金与券商签订基金管理协议,同时要求券商在银行开立托管账号的变动和运作情况,以防范风险,银行可以对此业务进行探索,利用银行的账户管理功能和信用为客户和券商搭桥,从中收取手续费,同时也能增加存款。3.与上市公司融资业务。公司在提出周转资金需求时,银行可提供有证券公司担保的搭桥贷款,为上市公司提供募股的收款、结算等业务;公司在借壳或买壳上市的过程中,银行可配合证券公司帮助借壳或买壳公司在资本市场上选择壳源公司并帮助策划运作方案,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下,为借壳或买壳公司提供资金和项目信息方面的支持;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证券公司作为配股承销商,银行可参与配股方案的设计和配股项目的推荐,提供有担保的搭桥贷款和配股资金的收款业务;公司进行兼股时,银行可提供兼购项目的推荐和杠杆融资等业务。三、结束语当巨额银行信贷资金寻找不到贷款对象,当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一降再降,整个资金市场明显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对,券商的融资却发生了危机;我国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年都大幅度增长,庞大的资金却因融资渠道狭窄,不能充分的保值或增值;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业务面窄,未能充分发挥其网络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之间在资本市场上相互矛盾,相互补充,因此,可以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链条,把三者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它们自身的优势。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首批有8只股票挂牌交易,分别为:延中实业600601、真空电子600602、飞乐音响600651、爱使股份600652、申华实业600653、飞乐股份600654、豫园商场600655、浙江凤凰600656。1、延中实业是沪市最早上市的公司之一,属于“三无”概念股,且盘子小,争夺其控股权的斗争在中国股票市场中多次掀起波澜。1993年深宝安收购延中实业是其第一次遭遇举牌,也打响了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的第一枪。2、“真空电子”曾是证券市场上“老八股”的龙头股,“真空B股”则是中国证券市场的第一个B股。1996年年底开始资产结构改造。1997年3月,当上海市市委、市府决定对广电集团进行重组时,真空电子的国有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广电有限公司。扩展资料1986年9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投资瓮静安区分公司股票买卖正式开业,建国后首次开市股票交易柜台。在此柜台上发行了沪市最早的八张股票,俗称“老八股”。老八股”是一种历史遗产,股市是20年改革开放中最为抢眼的成果之一。老八股”的试点性质,最终使中国实现了通过市场豆浆渠道解决企业经济困境的目的,这一示范将就推动了大批国有企业纷纷进入股市。现收藏于上海市银行博物馆。这八家企业共同特点是规模不大、多是集体性质企业、还有的地处城市郊区。譬如,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郊区的第一家发行股票企业,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老城隍庙商场,是一家集体企业。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当时中国既没有交易所,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股市,“老八股”的出现必然带有很强的试水性质。建国后最早上市的八张股票。
从目前A股市场情况看,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其初始动机应是,在公司股价接近或跌破每股净资产之时,利用回购流通股,明确上市公司对自身投资价值的信心,并以此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进而维护公司股价。从国外经验来看,股价是否接近或跌破每股净资产,也是上市公司是否回购流通股的重要指标。财务指标必须考虑回购流通股的资金来自上市公司,因此,回购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肯定是另一个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首先,回购流通股是一种减资行为,实施结果将导致上市公司负债率上升。而且其实施与否还要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因此,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是必备条件。从另一角度看,较低的资产负债率,也反映了上市公司未能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来提高公司收益水平,回购却恰恰有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因此,低资产负债率将是上市公司回购与否的重要参照指标。其次,采用现金回购会给经营资金造成压力,因此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状况、货币资金存量、稳定的盈利能力是回购是否可行的重要基础。如申能股份曾在回购国有股的案例中特别说明:电力投资已有了稳定的收益来源,且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且回购后所有的创利项目仍然具有稳定的收益。硬性指标不可违在有关回购规定中:为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设定了一些最基本的硬性指标。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等。在上述三点中,最后一点值得投资者注意,根据《公司法》规定,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得低于25%,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这一比例不得低于15%。因此,对于一些流通股比例已经接近最低要求的上市公司而言,回购流通股则有可能造成"撞线"。考虑B股、H股因素A股上市公司中,不少上市公司同时发行有B股与H股,鉴于这些上市公司B股、H股股价大多低于A股股价的状况,这些上市公司如果考虑回购流通股,应首先考虑回购B股与H股。从目前情况看,在B股、H股市场中,实施回购流通股的可能性也相当大。此外,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从国外经验来看,上市公司推出回购流通股方案往往成为确认股价底部的利好之举。因此很多回购方案,往往由于股价的上升最终没有实施。至于上市公司回购的股票是注销还是由上市公司自己持有,只要不违背有关规定,就由上市公司自己决定。
即时数量这个查不到,也不会提供,只有上市公司或者证监会才有权到中登公司去查询,而且也不是实时的,只有收盘以后的统计。上市公司在披露报表时就会披露截止报表期末的股东人数。查询有关流通股的股东的即时数量的话,在走势图界面按F10,里面有“机构持股”和“股东股改”两项都可以查流通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以及变化。还有一些软件类可以查看。如大智慧里在个股中按F10。点“股东进出”会有详细持有量。但只能做参考,好多都是做给股民看的。扩展资料:查询方法:以同花顺软件为例,按f10,查询股东研究和股本结构只能查大股东的变化情况。还可以查询股东户数和人均持股情况。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对于筹码的持股分布判断是股市操作的基本前提,如果判断准确,成功的希望就增加了许多。判断持股分布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1、通过上市公司的报表,如果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简单,只有国家股和流通股,则前10名持股者中大多是持有流通股,有两种判断方法:一将前10名中所持的流通股累加起来,看掌握了多少,这种情况适合分析机构的介入程度。2、通过公开信息制度,股市每天都公布当日涨跌幅超过7%的个股的成交信息,主要是前五个成交金额最大的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和成交金额数,如果某股出现放量上涨,则公布的大都是集中购买者。3、通过盘口和盘面来看,盘面是指K线图和成交量柱状图,盘口是指即时行情成交窗口,主力建仓有两种:低吸建仓和拉高建仓。低吸建仓每日成交量低,盘面上看不出,但可从盘口的外盘大于内盘看出。4、如果某只股票在一两周内突然放量上行,累计换手率超过100%,则大多是庄家拉高建仓,对新股来说,如果上市首日换手率超过70%或第一周成交量超过100%,则一般都有新庄入驻。5、如果某只股票长时间低位徘徊,成交量不断放大,或间断性放量,而且底部被不断抬高,则可判断庄家已逐步将筹码在低位收集。应注意的是,徘徊的时间越长越好,这说明庄家将来可赢利的筹码越多,其志在长远。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