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金融互助理财是不是假的,是不是传销,我姐姐让我跟她去做?

齐文峰 2019-10-14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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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互助理财是传销,相关新闻报道如下:近日,有多位四川绵阳的投资者向《天天315》栏目组反映,他们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一个“民间互助理财”组织,这个组织打着“互助养老”的名义靠拉人头返利赚钱,不少人投入几十万元后,利息一分没返组织者就不见踪影,本金也不知去向。到目前为止,已有不少投资者向当地警方报案。民间互助理财”听上去好像是哪个银行卖的理财产品,但其实是个传销陷阱。王先生投入49800元后没几天,组织者又宣称为了能够快速获得120万元,需要再次投入资金“抢点”。为了能够尽快赚到钱,王先生又再次投入资金,在之后他就越陷越深,本来不打算发展人的他,为了尽快赚到上百万,他又邀请亲朋好友来听课,并加入了投资队伍。他以为很快就能拿到高额回报,没过多久却听到噩耗,利息一分没,返组织者就不见踪影,本金也不知去向。他们说,4个管理人员把里面的钱全都分了,跑了。我们坐飞机过去,发现他们住的地方人都跑光了。好多人都陷进去了。目前为止,已有不少投资者向山东乳山市银滩公安机关、四川绵阳市公安机关报案。山东乳山市警方向记者透露,“民间自愿互助理财”“民间互助理财”都属于传销骗局,警方已经抓获多个传销头目。扩展资料:案发:女子报警陷入传销2月21日晚11时许,无锡女子王某向武进警方报警,称自己陷入一个打着“投资理财”旗号的传销组织,目前,该组织头目正在武进某KTV给成员授课。武进警方迅速出击,5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嫌疑人悉数落网。经审查,周某、张某、李某、潘某、黄某自2019年5月以来,打着“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的旗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声称只要投入49300元现金,买下21份理财产品,发展1-3名投资人,就有机会成为五星“老总”,获得800万元的回报。在不到2年的时间内,吸纳了100余名成员,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央广网-揭秘新型传销骗局:“民间互助理财”如何设局拉人中国江苏网-“民间互助理财”覆灭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黄石周2019-10-14 2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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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单的讲,就是利用传销的方式做的一个庞氏骗局,不去投就是了。现在也不要相信什么高收益产品了,经济都这样了,还想那些,本金都拿不回来。
    赵颖鸿2019-10-14 22:18:02
  • ,肯定是传销模式上海艾特佳就是披着公司做传销。
    黎珊颖2019-10-14 22:01:24

相关问答

四部委发出的风险预警提示如下: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提示: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包括;一、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二、发展迅速。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三、迷惑性强。有的打着“境外名人”旗号,声称以“摧毁不公正世界金融体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创建普通人的社区”为目标,通过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让社会公众通过资助别人从而得到更多人的帮助。同时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四、利诱性强。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费注册后,投资60元-6万元,满15天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无手续费。此外,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五、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币圈比特币之家网和众多大众主流媒体均报道过类似虚拟货币传销骗局。
是一个已经引起政府注意的传销骗局。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提示: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包括;一、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二、发展迅速。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三、迷惑性强。有的打着“境外名人”旗号,声称以“摧毁不公正世界金融体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创建普通人的社区”为目标,通过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让社会公众通过资助别人从而得到更多人的帮助。同时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四、利诱性强。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费注册后,投资60元-6万元,满15天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无手续费。此外,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五、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币圈比特币之家网和众多大众主流媒体均报道过类似虚拟货币传销骗局。
这个MMM平台的骗局由来已久,早在20多年前,就被定性为“世界上最大的庞氏骗局之一”。据悉,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谢尔盖·马夫罗在俄罗斯便创建了MMM金融金字塔,该项目仅存3年时间并于1997年崩溃,为此他坐了四年半的大牢。2019年5月,马夫罗季出狱,并按原有模式重操旧业。2019年,MMM登陆印度后,被印度护法机构“起获”,相关责任人被逮捕。今年5月份,MMM进入中国市场。外媒称,俄罗斯历史上最大金融金字塔MMM的创始人谢尔盖·马夫罗季启动“MMMChina”网站。他再次试图找到轻信者们,以资金高回报率让他们最终失去金钱。这次,他选择的对象是中国。连个马甲都没换,骗完印度就来骗中国!那么,这个平台究竟是如何赚钱的呢?解密MMM平台骗局“3M”平台除此之外,还有所谓的动态挣钱方式在网站上,为了吸引投资者,客服人员在QQ里说:“投资MMM金融互助平台,除了每个月的固定收益,介绍别人加入这个平台,还能获得推荐奖,推荐奖励额度是10%。也就是说,被推荐人每次投资金额的10%,都算作推荐人的提成,而且上不封顶。从上面这些介绍我们可以发现:所有平台上的负责人都强调了一个点,就是除了固定收益,靠介绍朋友加入也可以获得收益。这就是所谓的动态挣钱方式:你把这个项目推荐给亲朋好友,让他和我们一起来玩这个项目。深深的觉得,这已经带上“传销”的性质了,只不过是添加了“互联网理财”、“慈善互助”、“新媒介宣传”等新元素的点缀,换身皮就又出来了。三大疑团,风险重重经过记者调查,MMM平台的网站、操作流程、交易模式等方面均存在大量疑团。疑团之一,这种模式是否真的能使资金不通过实体投资创造价值,就能凭空赚钱?MMM宣传资料上,幕后布局者毫不避讳地描述,30%的月息来源便是新入局投资者的本金,并称只要玩家有诚信,就能循环往复地一直运营下去。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模式采用借新还旧的金融模式类似于金字塔骗局,不但没有实际的投资标的,还以“互相帮助”的名义加以掩饰。疑团之二,此类平台设置“管理奖”,鼓励成员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投资额度为“领导人”计酬的模式。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一位高级律师称,如果以上述模式牟取非法利益则涉嫌传销。疑团之三,MMM平台的网站域名变化莫测。目前,有多个网址均号称“MMM金融互助社区”,这些同名网站都宣称自己才是真正的MMM中国网站,而别家都是“仿盘”。据工信部ICP/IP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显示,这些网址均没有备案记录。一名IT从业人士对这些网站域名进行查询和甄别后,对记者表示:“这里面有一个二级域名,其他都是三级域名,挂靠在国外服务器,不备案也可以访问。如果要做一个这样的假网站进行诈骗,成本很低。总结一下庞氏骗局的基本特征:一、承诺高额的回报,高到根本不可能。比如像MMM这种的,月入30%。或者百川币那种的,投资800每天分红18元。二、计划本身没有获得利润的能力,或者支撑不起那么高的利润。在传统的金字塔骗局中,无论是最早的正宗庞氏金字塔,还是后来的汉化版蚂蚁养殖,1024传销等等,都存在一个虚构的赢利点作为支撑,所有的资金先集中于此,再从这里分发回报。在MMM上借贷,不需要你的房子车子抵押,只要提款权,而这个提款权就来自于之前的投资。所以,MMM不在乎借钱的人是否跑路,借钱人的投资是否会有30%的月回报,因为根本不是这么个借贷关系。MMM上不存在需要“借钱”的人,也不存在还款机制,借钱的实际是“投资”完成提现的人。在网贷平台上,用户可以0投入借出100块跑路,但是在MMM上,你要“借出”100先得自己出80。换言之,要进场,先“投资”填上家的坑,然后等下家来接盘。标准的金字塔骗局,不过说的像MMM这么赤裸裸的。
所有的“民间互助理财”都是是违法的,在国家以及相关媒体的宏观调控中,统称为“新型传销组织”。PS:如果有人拉你去干这个,请立即报警。传销行为判定:根据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有以下几点: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法律责任:根据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