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投资担保公司遇到风险,普通投资者该怎么应对?

辛庆武 2019-10-14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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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就会有风险,不可能不存在风险。但我们要学会规避风险。个人觉得应该从源头上来降低这种风险,那就是做投资理财时选择一家实力强大,风控能力强,并且平台合作伙伴比较强大的投资理财公司;其次就是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根据自己所能承受的风险选择理财产品,而不是一味的追求高的收益,这样有可能让你得不偿失的。所以,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齐景坤2019-10-14 22: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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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在投资时,要弄清楚风险与收益,整合投资方式,分担风险
    龚家裕2019-10-14 23:01:55
  • 咨询专业人士,评估风险,有做好面对风险的准备,购买产品要适度
    赵骊川2019-10-14 22:18:03
  • 要明白理财产品的合同内容,学会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
    路要通2019-10-14 22:01:26
  • 选择有实力,规模较大,靠得住的公司投资
    龚岳明2019-10-14 22:00:50

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扩展资料《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的其他规定: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