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有哪些好处呢?

黄献涛 2019-10-15 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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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如果想要合理的利用自己手头上的资金,一定要了解理财的重要性,理财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更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对自己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认识;

2、理财主要是为了资产保值与升值,合理配置资金,掌握理财技巧,有利于个人获得理财收益;

3、理财有利于个人资信条件的提升,对办理信贷业务有帮助;

4、理财得当,有利于提升个人生活质量、水平。

黄界颍2019-10-15 07: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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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1.学会理财会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在需要花钱的时候能拿出钱来,比如买房,结婚,子女教育,父母养老等等方面都是需要花钱的,提早做好准备才能不在将来为钱而发愁。

    2.学会理财会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收入与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以及在投资中获得一定的收益。

    3.学会理财会让我们摆脱为钱工作的思维,能尽快的开拓出多元化的被动或者主动收入。

    伏见2019-10-20 20:36:20
  • 学会理财后你会发现,自己也是个可以存到钱的人,在你急着需要钱的时候,自己可以拿的出来,不用低三下四地去求别人。在投资的时候有资本可以拿的出来。
    bingliusun2019-10-20 20:36:20
  • 1.理财让我们了解自己的经济情况

    理财从记账开始,先对自己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记录,这样在月末可以进行分析,哪些是应该支出的,哪些是不应该支出的,哪些款项属于超出当前消费能力的……

    有了记账,我们就能准确知道我们到底有多少资产,有多少负债,一年到底赚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这些问题看上去很简单,生活中打听一下,绝大部分朋友都不清楚的,不清楚自己的收支情况,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挣多少钱都不够花,这就是我们说的“月光族”,甚至还是“啃老族”,不够花还要父母来补助一部分。

    2.收入-支出=存款,这个观念有错

    有的朋友对自己有一定的克制能力,知道每月留存一部分存款,他们对自己有一个要求,比如每月存款1000元,其中的逻辑就是收入减去支出,争取能剩下一千元,那么这种方式好不好呢?毫无疑问,比完全没有计划的人强太多了。但是从理财的观念看,这个还是不对的。因为我们要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要考虑自己收入增多的因素,比如这个月你收入5000元,目标是存款1000元,而下个月实际收入6000元,你当月存款还是只有1000元,这就不对了。

    所以,正确的算法是:收入-存款=支出,控制支出的金额,尽量让存款更高一些。收入低时支出省一省,保证当月存款;而收入高时,就不要乱消费,尽量多存款。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就会放纵你消费的欲望,一旦骨子里的消费观念改变了,那么你就更加存不下钱了。

    3.理财可以提升我们的安全感

    人月收入上万,仍然没有安全感,而有的人,月薪只有5000元,但是安全感却非常强,为什么呢?是因为后者进行了理财的规划和配置。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一些担心,比如说担心工作不稳定,会因为失业而中断收入;也可能担心自己或家人生病,无法负担高额的医药费;担心收入跟不上通货膨胀的步伐等等。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理财来解决,来提升大家的安全感。

    具体来说,在我们收入丰厚、年轻力壮的时候,为这些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做好充足的准备。比如我们通过强制储蓄的方式为自己及家人购买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保险等,如果不幸真的遇到风险,我们也能够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

    4.理财可能让我们实现财务自由

    如果你看过一些理财方面的文章,一定听说过,理财终极目标是实现财务自由。所谓财务自由,不是指你有花不完的金山银山,而是你有了更多选择的权利,可以自由了。比如说,你既可以选择工作,也可以选择不工作;既可以选择做A工作,也可以选择做B工作。你可以选择不再为金钱而工作,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

    当理财达到财务自由阶段,你就可以通过钱去赚钱,所产生的收入足以抵消我们的日常开支。这部分我们也常常称之为“被动收入”,比如,有一套房屋出租,每月收到的租金收入。总的来说,不管钱多钱少,都是可以理财的。只是理财的方式可能不同而已,但最终的目标都是希望让钱滚动起来,让钱生钱,最终实现财务自由。

    边向南2019-10-15 07:18:26

相关问答

从中医角度来看,体质有“寒性”或“热性”之分。热性体质的人通常易流汗,所以一般都不会有水肿问题,但很容易因饮食过量,而出现便秘的情形,大量的宿便积存就变成小肚腩。所以热性体质的人要减肥就要先解决便秘的问题,把宿便清除,多吃属凉性而纤维较重的蔬菜,平衡体质之余,更可以收清除宿便之效。寒性体质的人因为血液循环不好,所以容易手脚冰冷,但偏偏他们却不爱做运动,又怕冷,要改善这情况,就要先从食物入手,选择属热性的食物,平衡体质。想知道自己是属于哪一种体质,做个测验就可知道了。1即使是冬天也喜欢喝冻饮。是/否2舌头的颜色呈深红。是/否3说话很快又准确。是/否4大便很多也有臭味。是/否5常常有流口水的现象。是/否6手部长时间都保持热暖状态。是/否7说话时声音很大。是/否8两颊的颜色常常呈现偏红的现象。是/否9经常不自觉睁大眼睛。是/否10平均体温在36.3度以上。是/否11坐下来的时候身体常常摇摇摆摆。是/否12整个人看似结实,其实都是赘肉。是/否13用手抓小腿肌肉,肌肉会很容易被抓起。是/否如果你的答案“是”比“否”多的话,你就是热性体质,如果你是选“否”比较多,你就是寒性体质了。手脚冰凉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冬天血液的新陈代谢减缓,低气温使血管收缩,血液回流能力减弱,使得手脚,尤其是指尖、脚尖等部尾的血液循环不畅,末稍神经循环不好造成的。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至少应当包括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商业银行对超过65岁含的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应当充分考虑客户年龄、相关投资经验等因素。商业银行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后应当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客户,由客户签名确认后留存。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当面或网上银行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客户,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在商业银行网点或其网上银行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由客户签名确认;未进行评估,商业银行不得再次向其销售理财产品。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本行统一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中明确提示,如客户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主动要求商业银行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为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理财产品销售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商业银行在提供服务时,由客户提供相关证明并签字确认。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一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二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入在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理财产品销售部门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定期对已完成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进行审核。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测评、记录和留存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内容和结果。第六章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产品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当由客户承担,并应当在销售文件明确告知客户。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一通过销售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调节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二将理财产品与其他产品进行捆绑销售;三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四通过理财产品进行利益输送;五挪用客户认购、申购、赎回资金;六销售人员代替客户签署文件;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电视、电台渠道对具体理财产品进行宣传;通过电话、传真、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理财产品宣传时,如客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商业银行不得再通过此种方式向客户开展理财产品宣传。第四十条商业银行通过本行网上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过程应有醒目的风险提示,风险确认不得低于网点标准,销售过程应当保留完整记录。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通过本行电话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人员应当是具有理财从业资格的银行人员,销售过程应当使用统一的规范用语,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商业银行通过本行电话银行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征得客户同意,明确告知客户销售的是理财产品,不得误导客户;销售过程的风险确认不得低于网点标准,销售过程应当录音并妥善保存。第四十二条商业银行销售风险评级为四级含以上理财产品时,除非与客户书面约定,否则应当在商业银行网点进行。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向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设计开发的理财产品或投资组合时,双方应当签订专门的理财服务协议,销售活动可按服务协议约定方式进行,但应当确保销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销售理财产品不适用本办法有关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确认语句抄录的相关规定,但应当确保销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其他条款规定。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销售专门为其设计开发的理财产品,双方应当签订专门的理财服务协议,销售活动可以按服务协议约定方式执行,但应当确保销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四十五条对于单笔投资金额较大的客户,商业银行应当在完成销售前将包括销售文件在内的认购资料至少报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或其授权的业务主管人员审核;单笔金额标准和审核权限,由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产品特性和本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已经完成销售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至少报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理财产品销售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业务主管人员定期审核。第四十六条客户购买风险较高或单笔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除非双方书面约定,否则商业银行应当在划款时以电话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最后确认;如果客户不同意购买该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当遵从客户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风险较高和单笔金额较大的标准,由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产品特性和本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不得将其他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标记本行标识后作为自有理财产品销售。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其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进行充分的风险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异常销售的监控、记录、报告和处理制度,重点关注理财产品销售业务中的不当销售和误导销售行为,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异常情况:一客户频繁开立、撤销理财账户;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理财产品风险不匹配;三商业银行超过约定时间进行资金划付;四其他应当关注的异常情况。